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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6篇

发布时间:2020-07-07 07:03:02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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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活着》读后感2000字(2)



《活着》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后感
活首-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最好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唯一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最好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最好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
人生在世,总是离不开生老病死,或者是悲欢离合。既然要经历如此多的坎坷,那么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可是当你要说出个道理来却也是颇不容易啊!之所以会想到这个问题,还得从一本小说说起。
记得还是师范三年级时,在一次班会课上,班主任老师开门见山地问了全班同学一个问题:你为了什么而活着?当时听到这个问题时,所有同学包括我在内都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为了什么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父母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自己而活着。”还有更多的同学不约而同地都说:“因为活着所以活着。”其实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只是觉得我活着,所以我就要活着!面对着同学们的各种回答,班主任也不反驳什么,他只是拿出一本余华的小说,对我们说道:“请同学去好好地品味一下这本小说,你就会有答案了。”于是在班主任的推荐下,我怀着好奇心第一次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字“惨”。作者余华在小说的前言中留有这样一段文字:《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从主人公福贵还是一位游手好闲的地主少爷写起。年轻时的福贵吃喝嫖赌,放荡堕落,最终败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如此惨重的祸患导致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双重打击犹如当头棒喝,犹如一瓢冷水,彻底地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福贵便带着妻母成为了拿着农具,穿着粗布衣衫的下层农民。然而命运并未对他仁慈。由于母亲生病,福贵便带着家中仅有的两块银圆去城里请大夫,谁知被国命党抓去充了壮丁。两年的俘虏生活在解放军的解救下结束。然而再次进入家门时,母亲早已故去。临死前的母亲还一遍遍地对他的妻子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女儿凤霞也因一次高烧成了聋哑人。几年后所生的儿子因为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抽血过量而致死。女儿成年后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便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因得软骨病也撒手人寰,剩下了他和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命运继续捉弄着这个可怜人。几年后,二喜在依次事故之中惨死。福贵便将外孙街道乡下同住。可是好日子没纪念,唯一的亲人小苦根竟因一碗豆子而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去名为“福贵”,一个人一头牛,孤孤单单地生活下去。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福贵悲惨的一生展开了叙述。平凡的文字,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人生之中,最悲惨的事莫过于看着自己身边的亲人死去。而主人公福贵却是独自一人承受了这巨大的悲剧,这怎不让人潸然泪下呢?第一次读这本书在一片泪光之中结束。
而后,今年3月,一部名为《福贵》的电视连续剧带着我再次重温了《活着》之中的悲剧,也使我再次品味了这本让人觉得无比沉重的小说。这一次,对于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这不仅来源于电视剧的直观感受,更来自于爸爸的一番讲述。
据爸爸说《福贵》是一部真实地描写解放后五六十年代农民生活的电视剧。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等等。这些画面都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农民生活。这也勾起了爸爸的童年回忆。听爸爸说,在他只有七八岁时,家里穷人却多,经常都吃不饱,有时饿得厉害只能啃树皮吃。在那个年代,一年到头也没有新衣服穿。仅有的衣服就如“传家宝”,老大穿小了便往下传,破了再补,补了再穿。当时穷苦的日子在爸爸口中说得那么平淡,但在我心里却是那么地心酸。的确,社会的动荡就会带给农民无限的苦难。正如小说主人公福贵的悲惨命运,谁能说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无关呢?但是也正是在这悲惨之中让我们这些80后的年轻人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苦难。无数的苦难造就了福贵逆来顺受,泰然处事的性格,然而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
家珍生于富贵之家,知书答礼,面对丈夫的可耻行径,她不嫌弃反而独自一人撑起这一片苦难的天空,没有怨言地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新。而后面对生活的艰苦,她并不退缩。女儿儿子的意外死亡,她都默默地忍受着。眼泪成了她唯一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痛苦的方式。泪水流过之后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坚强的面对。这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很难面对的痛苦,可是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却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站起来,勇敢地活下来。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这种开阔的心胸实在让人敬畏啊!
品味书中的点点滴滴,我总是不由地想问: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答案却是那么地简单:“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啊,因为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就该活着。这曾是别人问我为什么而活的答案。现在面对同样的问题,我有了一番新的理解。
当我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只是一时的好奇或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间的冲动,冲动着会很积极地做某件事。但是当时间一过也就不再坚持。于是,那时的我总会和“半途而废”做伴。现在看来,小时侯的那种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自己这种行为的只有兴趣而已。那时的生命,简单而又平淡,但那却是最有韧性的生命——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长大,开始成熟,开始学会了思考,开始有了追求,开始有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于是,我便开始明白,原来活着应该是有理想有信念的,只有拥有理想和信念,你的生活才会充满绚丽的色彩。
记得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师范生时,因为自己的兴趣我出现在学校各种晚会的舞台上,出现在学校举办的各次书画比赛中,在自己的世界中飞舞、狂奔。逐渐地习惯了在舞台上无数注视的眼神和在运动场上疯狂冲刺的感觉,从此这种感觉深深地埋进了我的心里。此时的我不再仅仅拥有儿时的那种冲动,更多的是拥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我要发光,我要飞舞狂奔!”这句话成了我的理想。怀抱着这个理想,我更加努力了。用自己的热情,用自己的努力,更用自己的毅力积极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才艺,展示着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于是,五年大学生活,我过得丰富多彩,我活得有滋有味!
当我面临就业时,我找到了新的理想,那就是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人——教师。为了这个梦想,我经历了从未体验过的残酷竞争。其中的紧张激烈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如今,我如愿以偿地走上了那三尺讲台,成为了孩子们心中的天使。然而现实没有我想象中的简单,作为一个教师,不仅要精于教书育人,也要善于与人沟通,包括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更要具备一颗包容的心,细腻的心,充满爱的心和博大的胸襟。福贵家珍面对着更为惨烈的命运都不曾低头,我又有什么理由选择逃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是我的理想;而成为一名学生敬爱的好老师更是我理想之后的又一个理想。有了这个理想我相信可以使我成长,使我更快地融入到教师这个行业之中,使我更好地接近我的学生,使我更好地走进孩子的心灵。因为活着所以活着;更因为有理想,活着才会更精彩!
《活着》读后感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后感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
农村里一个叫福贵的老人拉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也说不清到底是谁陪着谁,但都是给人以黄昏的的荒凉萧条的感觉。像句“古藤老树昏鸦”的悲凉。福贵和福贵老牛都是孤苦无依的象征吧。小说运用的是传统小说的叙事方式,时而幽默风趣时而冷淡残忍。看着看着让人揪心。人,又是为了什么活着呢。
福贵是不幸的。早年的骄奢淫逸的生活,嫖赌让他一夜从富家子弟变成落魄的穷光蛋,祖上产业终究在他手上全部败清。从贫穷中开始学习珍惜也是不晚的,可是他却要遭遇着一件接着一件的灾难,一个一个地埋葬与他最亲近的人。福贵爹的死是被气死的,死时也是不安稳的,他没有死在世居几代的屋子里,而是于老屋迁到茅屋的那天,死在野地里的粪缸旁,掉下粪缸时身体下还硌着块石子。福贵娘是病死的,死时福贵被抓壮丁不在身边。福贵娘死了,但她在世时在福贵爹死后,怕福贵想不开时常宽慰福贵的一句话“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始终鼓舞人心。儿子有庆的死是始料不及的,他是为生产失血过多的县长的女人输血死的。可怜一直说头晕的有庆啊,县长夫人的命难道就比小小的有庆来的珍贵么?不闻不问的医生,到底有多冷漠。“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知道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中午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么想都想不通,这怎么也应该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白头人送黑头人的福贵,他又是怎样撑住了没有倒下来。“……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埋掉了有庆,天蒙蒙亮了”到这里我才敢相信有庆是真死了。女儿凤霞死于生产,这是女人的悲哀。凤霞的命运是多舛的,小时候就成了耷哑人,好容易嫁给二喜,有了一个疼着爱着、知冷知热的夫君却又被因难产死了。也许这就是她的命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是一个善良宽厚的女人,她一生忍受苦难,可是心愿不大,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受尽苦难的家珍却只是希望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最后拼尽全力喊了一声“苦根”,人们都惊讶他有这样大的嗓门。他还有年幼的儿子,他是死不瞑目的啊。可谁又能抗拒得过命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让我难以接受。一直贫穷的家庭,豆子也是种特别的,不常吃的佳肴,而苦根一下子吃多撑死了。他直呼爷爷福贵的名字总让人心生爱怜,他年纪虽小,却懂事的够早。然而这样的可爱的生命也仓促凋落了。死时年仅七岁。
福贵经历了奢华,战争,生死,离别。无疑他的生命是精彩的,是过分精彩的。像福贵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有珍也是希望“每年能给你做一双鞋”。都是些平凡平淡的小愿望,小幸福,在福贵眼里大概成了无穷大,他一个个送走自己的至亲,剩他一个留在这里,讽刺地顽强活着。是那句“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我想福贵是这样一直在活着吧。书里说福贵是“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我想,这样是幸运还是不幸。不能遗忘自己所经历过的那一次次伤痛,还要以铭记来活着。是不是说我们都有强大的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小说一直都有着死亡的气息,残忍和绝对的冷漠,是在教我们如何尊重苦难,赞礼死亡吗?我们又是依仗什么活着。活着是活着,不是生活,正如“世界”与“人间”又怎是同一个概念。书的开头有一句这样的话“生活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我不希望只是维持生命所需地活着,人的特别贵于他有情绪,会爱会恨会羡慕妒忌会后悔。也许伤痛遗憾灾难都是提醒着我们,我们不仅仅只是活着。我们都努力认真地让自己开心点,努力过得好一点,希望有平常的小幸福。书的最后有一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还是能给我们一点警醒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余华
此时此刻,我想还是应该好好地珍惜身边的一切。不知道明天是拥抱还意外先来,好好地领悟爱,才能抵挡一个人的寂寥,不至于孤零零地活着。

篇二:[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一千零一夜》,虽然只是里面的几个故事不过我觉得挺好看的,我的那本书里只有这些故事:《阿拉丁神灯》、《三个苹果》、《会飞的木马》、《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乌鸦和狐狸》、《洗染匠和理发师》、《水牛和毛驴》、《商人和两个骗子》。
我觉得最好看的是《商人和魔鬼》这个故事。商人吃枣,枣核砸中了魔鬼的儿子,一击即死,魔鬼放了他回去,一年过后前来受死。商人赶紧回去告诉他的妻子和儿子,就去经商了。
一年到了,商人坐在和魔鬼遇到的地方,碰到了三个老人,三个老人分别带了几只动物:一只羚羊、两条猎犬和一只花斑骡子。魔鬼来了,其中一个老人说:“魔怪们的首领,我想对你讲一讲这只羚羊的故事,你若是认为这个故事离奇古怪,就看在我的情面上,就免去商人三分之一的罪过吧。”魔鬼同意了。
“这头羚羊是我叔父的女儿,后来成为了我的妻子。她跟我生活了很久,我发现她不会生孩子,就再娶了一个小妾,生了一个小男孩。这男孩到了15岁的时候,因为妻子学过魔法,被她变成了一头小黄牛,他的母亲被变成了一头黄牛。当商人——那个老头问起来的时候她就说:”他的母亲早就死了,你的儿子流浪在外失去了音讯。“
”牺牲节到了,牧人需要挑一头祭祀用的黄牛,刚好挑中了商人的小妾,那头“黄牛”直奔商人,两眼都是泪,商人见“它”可怜不忍心宰了“它”就想另找一只,这时,她的妻子不同意,就宰这只牛,商人下不了手,就让牧人去宰它,里面没有肉,就另选一只。选中了他儿子,他也不忍心下手,就送给了牧人。
“第二天,牧人对商人说”那头牛是他儿子,是被他女儿发现的。“商人赶紧过去看,牧人的女儿把他变回原样以后,又把恶毒的妻子变成了这只羚羊。
这只是这本书的其中之一,我觉得挺好看的!
 

篇三:[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读后感600字


说起父爱,就不能不说说父亲,正是他把无私的爱当做最好的礼物送给了我们。
  自从读了《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后,我就对父爱更有感触了。
  我读到“他却微笑地说没事,只是摔了一摔绞。然后轻轻地拔出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不引人注意地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时,我不禁想起去年冬天的一件事:那一天,寒风呼呼地吹,真是寒风刺骨。爸爸便把身上的大衣披在我的身上,看着爸爸冻红的双手,一股股暖流传遍了我的全身,我的热泪禁不住滚了下来。我看着爸爸,抑制不住激动,脱口而出:“爸爸,你真是我的好爸爸!”可见,父爱是多么伟大啊!当我读到“抵达的前夜,父亲来到女儿身边,对女儿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她,我爱她。’女儿不解地问:‘可是你明天也要见到她的,你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刻下一个吻。”时,我感觉一股暖烘烘的热潮涌上心头,眼泪情不自禁地流淌下来,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心里像翻卷着的海浪,起伏不定:父亲在死神面前也不忘记他对妻子和女儿的爱。我“刻”这个字知道了父爱是深沉的、含蓄的,是不太容易被察觉的,这个吻已经包含了父亲对他女儿的所有爱。最后我读到“‘够了!’这时,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皆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他此时大喝一声,然后一字一顿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做父亲!”时,我已泪流满面:父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使人从伤心变回开心,从沮丧变回快乐!  老医生说奇迹的名字叫父亲是因为父亲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女儿担心和痛苦,在刀子穿了心脏后毅然一切如常地坚持着,直到女儿等到母亲的到来。这是爱的力量,一种父爱的力量。

篇四:[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关于年味的作文800字

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_关于年味的作文800字


    我,是一只狗。一只跟了主人8年的狗。我的主人是一位慈祥的老奶奶,我是在八年前被主人的儿子买下的。主人的孙女抱着我来到主人家。我那时还很小,趴在一旁听他们说话。“妈,我知道爸去世对您打击很大,我们怕你会孤独,所以买了只狗给您,我们工作忙,可能没时间经常来看您,就让它陪着您吧!”主人盯着我呢喃着:“老头子生前最喜欢狗了……”
    我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主人的宠物,每天陪着主人看电视、散步、锻炼。每当开始下雪时,主人就开始每天盯着日历看,我还小时不明白为什么,只知道从那时开始主人就开始大扫除,并且买很多东西回来。当我陪主人散步时看到街上的店铺都关门时,就表示第二天主人的儿子会和他的妻子、女儿来到主人家。那时正是主人最高兴的时候。
    等我长大点,我就明白,原来这就是过年,过年就表示着主人会非常开心,表示一家团圆。
    每次过年,主人的儿子贴春联、挂灯笼,他的妻子在厨房帮主人做年夜饭,他的女儿则穿着漂亮的衣服又蹦又跳,好不快活。
    等做好饭,大家围坐在一起边看电视边吃饭。菜色很丰盛,丰盛到我都流口水了,于是我便过去蹭蹭主人的腿,摇摇尾巴,主人就会笑着说:“你也馋了对吧,好好,这个给你。”我便会得到一块红烧排骨。
    吃晚饭,主人的孙女就会给大家表演一个节目,主人就会摸摸孙女的头,给他一个红色的信封,我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只知道主人叫它“压岁钱”。
    大家还会下去放鞭炮,那是一种点燃会发出很大响声的大东西。我很害怕鞭炮,可是人们却很喜欢它,每次点完后,还会抬头盯着天空看好一会,我从没抬头看,我不感兴趣。
    再回到主人家,大家会一起看电视,时不时的说几句话,笑一会。大家其乐融融,主人也很开心。
    都说狗的鼻子很灵,作为一只活了8年的狗,我也很赞同。几年前,每次过年我都能闻到一股浓浓的年味,那种味道很香,很甜,很温馨。可是自从主人的儿子当了……唔,好像是“董事长”,年味就越来越淡了,因为忙,主人的儿子过年时已经不带着他的妻子、女儿到主人家了。今年,还是没来……至少到现在为止。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主人高兴地去开门,边走边说:“哎呦,总算来了,我可想死他们了!”我也摇着尾巴跟过去,可是一开门,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我呲着牙,冲他叫,他递给主人一个信封:“大妈,我是您儿子的员工,董事长有事,就不来了,他的女儿和妻子出国旅游了,也不能来了,这是董事长给您的,愿您福如东海。”说完就走了。
    我嗅了嗅那个信封,嗅出了一股难闻的味道:钱钱钱,又是钱!我不知道那玩意儿能干什么,但连我都知道,主人并不想要这个,她想要的只是团圆时的温馨与快乐。
    主人将那个信封放下,抱起我,自言自语:“旺旺,今年过年就只有咱俩了。”脸上有藏不住的失望与孤独。我舔舔主人的手.,她低下头,勉强的笑出来:“旺旺,我没事,我们来一起开开心心的过年吧!”
    今年又是这样,简单的饭菜过后,主人没有下去放鞭炮,而是静静的抱着我,静静的看电视,没有欢笑,也没有了评论。除了电视和鞭炮的声音,一切都是静静的。不,不用为我们感到担心,我们不会因寂寞而悲伤,也不会因孤独而哭泣,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哦,天!年的味道是什么,我怎么给忘了呢……

篇五:[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在梦的一边_母爱记叙文700字


母亲老了。头发变得花白,再也看不到她往昔那乌黑油亮的长发,口齿也变得不清,仿佛嘴里被东西梗着。
好久没有回家看母亲了。
又是一年,春节终于到来。挤上末班车,匆匆收拾行李,携上妻儿,踏上归乡之路。
夜幕中,星灯点点,平坦而宽阔的马路上一辆辆归乡的车,载着我们天涯游子驶去。渐渐,沉入梦乡。
梦里,母亲依然有着一根乌黑油亮的大辫子,抱着我,坐在那熟悉而陌生的摇椅上,拿着拨浪鼓,一摇一摇。我试着摸母亲的大辫子站起身。一回头,母亲的大辫子没了,只剩下一头齐肩靓丽黑发,不知为何,我“哇”的大哭起来。
我刹时惊醒了。看向窗外,天边染上一丝青灰,妻儿都沉浸梦中。未醒。忽然觉得颊边一凉,摸上,竟然是泪,连忙擦干,幸好没被人看到。心中生出莫名的烦躁,再也睡不下去。
天边翻起,露出鱼白。远方小树升起缕缕炊烟,沐浴着柔和的晨光,转眼却消散不见。
看着路旁熟悉的景物,我轻轻叫起妻子与女儿。不久,车便停在了路口,我们下车,缓步向小树林深处走去。
“哎,妈,您怎么在门口坐着,快些进屋小心着凉。”刚入拐角,连忙向母亲奔去,父亲也闻声而来,脸上乐呵呵的。回到老家,迫不及待的和父母坐在一起,心中的烦闷仿佛得到了缓解。
晚上,又做了一个梦,母亲和现在一样,坐在我旁边,跟我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又回到了小时候,与母亲相处的点点滴滴页页重现,我又落下了泪......早上女儿问我,为什么有水珠滴到她脸上。我笑了笑,扭过头,摸到了脸上的泪痕。
后来,我问父亲,为什么他没看到我之前还那么开心。他说,你母亲啊,她在你来的那天前做梦,梦到了你,说你一定会在那天回来,而且我俩居然都是差不多的梦。
瞬间,泪水泄出眼眶。

篇六:[我是妻子女儿的王八]一个感人的故事_中考满分作文记叙文范文800字


大干世界,多姿多彩;人间生活,关爱灿烂。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严冬的早晨。在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却有许多人围在一起看着什么,忽然一个中年男子挤进了人群,他发现冰冷的地上竟蜷着一个哇哇直叫的女婴。这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他顾不得一些人的议论,毅然决然地把女婴拖了回家。
这位中年男子便是本地的一位菜农。他家的经济并不富裕,一家人靠卖菜为生。他的妻子见丈夫抱着婴儿回来时,先是吃了一惊,当她听完丈夫的叙说后,便同意收养这可怜的孩子。夫妻俩商量了一下,给孩子取名为"龙女"。从此,龙女幸福地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可好景不长,好的名字并没给她带来幸福的命运,就在龙女11岁那年,她在放学的路上突然昏倒。龙女的父母得知后,迅速将其送进了医院。  医院办公室里传来了医生和龙女父亲的谈话:
"你的女儿患的是肾功能衰竭症,两个肾的功能不久将会完全丧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要想治好这种病,只有换肾。"
"换肾!?"龙女的父亲惊疑地问,猛然间又急切地说,"换,一定换,我就是要饭也一定给她换上!"
"可医疗费是很昂贵的,大约需要20万元左右。再说这合体的肾又从哪里去找呢?"医生同情而又为难地说。
龙女的父亲急呆了,他没说话,只是沉默,只是流泪。
这件事很快传开了,人们都主动地捐款,来救助龙女。
全市各级领导一边组织了"献爱心"的捐款活动,一边在媒体上寻找合适的献肾者。这时,山东一位干部来电说,要献出一个肾。人们忧愁的脸上绽开了一丝笑容。
换肾手术成功后,在医务人员悉心护理下,龙女康复很快。龙女知道这一切时,觉得这仿佛是一场梦,一场让她无法置信的梦。可无论如何,在龙女的眼里,她已有了成于上万的父母--那些曾经救助过她的好心人,是他们给了她新的生命。
亲爱的朋友,你听说了这段感人的故事后,难道你不认为这是生活中用爱交织成的亮点吗?在生活中也正是这些亮点,奏响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伟大乐章。我想,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生活中的亮点一定永放光芒,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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