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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姑娘小卜示范作文5篇

发布时间:2020-07-31 07:05:23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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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姑娘小卜示范作文一:以梦为马,随处可栖_高中议论文800字


贫困的瑶寨里走出第一个大学生—小卜。但毕业后她马上面临选择,家乡的呼唤,优厚的待遇和梦想促使她陷入选择困境。国人说:“落叶总要归根”,可哪有一匹千里马不是向往着草原,我认为人也应该如此,小卜应该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创业梦。
当今社会,创业环境良好,政府也大力支持青年自主创业,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球创业周上说过希望广大青年将自己的人生追求同国家发展紧密结合,在创业中施展自己的才华,服务社会。想想在就业压力大的状况下为何不尝试让自己做一回老板呢?就小卜自己的层面,她也认为当前就业环境适合自己实现民族服装设计梦,选择坚持创业可以满足小卜,使其不留遗憾。
2017,我国核电总经理王中堂选择离职自行创业,党组表示支持。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靠自身能力跟随内心实现自己的志向,使自己不留下遗憾才可以做到无悔青春。
80后女孩沈思,在上高中时就立下自己创业的梦想,在自己不断努力下,她为自己的信念开始自主创业,成立了“木瓜移动”并在各地开了分公司,她说“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但是为了给自己青春一个交代,我想做到不留遗憾!”
小卜作为第一个走出瑶寨的大学生,虽没有回故土,但心怀故土,她根据自己瑶族文化底蕴传播瑶族文化,努力逐梦,既做到宣传瑶族文化也可以实现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我认为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作家刘墉说:“人可以一辈子不登山,但心里一定要有座山”心怀故土,努力追梦,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为家乡奋斗,纵使失败了也不留遗憾。作为一个真正瑶族姑娘,在设计服装时可以利用自身瑶文化底蕴加上设计新意来吸引更多人关注我过瑶族。也许这样也是一个让家长闻名,让更多人知道瑶文化。诗人海子说: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选择永恒的事业!小卜通过创业不仅可以改变家长的贫穷状况,也可以传播知识。外企的优厚待遇虽然诱人却不会有梦想的支持也不会弘扬民族文化。
由此可见,选择创业才是正确的选择!

瑶族姑娘小卜示范作文二:人教版六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有趣的风俗_瑶族的风俗作文


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弟弟去广西桂林旅游。在旅游过程中,我发现广西桂林的瑶族有很多非常有趣的风俗。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假如你有一天去瑶族游玩,看到一位小姑娘脖子上戴着一漂亮的银项圈,而且这银项圈外人是不能碰的,这表示她还没有结婚。因为每个瑶族小姑娘一出生,家长就为她订做这个银项圈为她戴上,只到她结婚那天才能由他丈夫为解下来。那么,如你看到脖子上没有戴银项圈的,就表示她已成婚了。
假如,你想问一瑶族小姑娘几岁了,应该问:“你家酸鱼淹多久了”她就会告诉你淹多久了,那就是她的年龄。如你说“你几岁了?”她理也不理你。原来,她们从刚生下来的那天,她阿爸阿妈就一定到街上买条大鱼淹下,直到她结婚那天,这鱼才能拿出来做给她舅舅吃,别人都不能吃的。
如你是一个小伙子,哪天你到瑶族玩,你可要啦!如有一姑娘踩了你一脚,你千万别生气的也揣她一脚。因为,她揣你一脚是表示她喜欢你,揣得越重说明她越是喜欢你。如你也踩她的话,说明你也喜欢她,同意娶她,那她家马上就会请全寨的长老来订亲,你就走不了啦!要小心喔!那如果一小伙子看上谁家姑娘呢?他就会在晚上姑娘住的竹楼下唱歌,如姑娘喜欢他,就会和他对唱,如姑娘没看上她,就会洒一盆冷水下来,那他就会知趣的走了。
同学们,你们说瑶族的风俗有趣吗?

瑶族姑娘小卜示范作文三:“喜欢”比“将就”更重要_高一议论文800字


20出头的瑶族小姑娘小卜在临近毕业之际时,遭遇了就业的困难。家里的乡亲父老希望她能回去做教师;对小卜有录用意向的一家著名外企鼓励她加盟公司;而小卜却想自己创办一家民族服装设计公司,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对此,我认为,小卜的创业梦更适合她就业的选择。
诚然,家里的父老乡亲希望小卜能回瑶族当教师,传播知识,为改变家乡的贫穷尽一份力,这固然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也许这不是小卜心里想要的就业。而对小卜有录用意向的那家著名外企鼓励小卜加盟公司,发挥专长,创造优质生活,这样的优厚待遇亦许会让小卜以后的前途无量,但毕竟不是小卜喜欢的就业。然而,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梦想,如果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就业,喜欢或许往往就会成为成功的前提。所以说,喜欢比将就在选择就业方面上更重要。
首先,工作上的“将就”不利于事业上的进步。如果选择不喜欢的工作来将就的话,或许你每天都会觉得枯燥无味,甚至会因此导致烦恼,从而,就会影响情绪,更有可能降低工作效率,然而,“将就”就会赤裸裸地变成你的“失败”,更有可能造成失业的可能。
其次,工作上的“将就”会让人缺少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锐意进取的心志。如果对待工作不专心,就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为事更会不严不实、虎头蛇尾,便有可能会使工作上的收入造成不该有的损失。
其三,“喜欢”在就业的选择上更能培养人的认真负责精神。面对喜欢的工作,每个人都会一丝不苟地做到从难从严,努力使自己的工作不出现失误。因为,只有喜欢,才会有动力去把它做好,只要有动力,才会认真,一旦认真,才会做到全身心投入。所以,选择喜欢的事业会助我们走上成功之路。
荀子说过:“百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说的就是:一个人只有对工作认真专心,才能凡事都向好处想、向实处做、才能出成果,才能真正干出一番有所成就的事业来。反之,如果“将就”,敷衍了事,肯定会一事无成。
只有喜欢做的事情才会认真地尽心尽力去做好,所以,“喜欢”比“将就”更重要。因此,我认为,小卜选择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是最合适不过的选择了。

瑶族姑娘小卜示范作文四:六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蒙古族的民风民俗作文


饮食
蒙古族人民大多居住在辽阔的大草原,以畜牧为主要生产方式。以奶和肉类食品为主,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和奶茶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招待客人时用的“美味佳肴”。辽宁辽西的蒙古族比较早地从事农耕生产,所以在饮食上既保留了蒙古族的传统食俗,还有一些东蒙地区独特的美食。如全羊汤、“手把羊肉”、蒙族馅饼、喇嘛糕等。
所谓的全羊汤,就是将新鲜的羊肉加上羊的心、肝、肺、肚、肠等下水,切成条状,一起放入水中煮熟,然后放上各种佐料食用。味道鲜美可口,很受人们的喜爱,全羊汤是蒙古族人民的特色饮食。
“手把羊肉”是蒙古人传统的食品之一。做“手把羊肉”必须选用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杀,将皮剥去后放入锅中,放入调料,进行蒸煮,可谓色香味俱全,是蒙古族待客的美味佳肴。因为不用筷子,而直接用手来吃,所以叫做手把肉。
蒙古族的饮食是我们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的,令我们感到很新奇!
服饰
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蒙古袍很受蒙古族男女老幼的喜爱,是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独特衣着装饰。
蒙古族妇女头上的装饰品,用宝石、金银等制成,大多在节庆宴会上或探亲访友时使用,平时则用彩色长绸缠绕。蒙古袍两袖长而宽大,下面左右不分衩,领子很高;领口、袖口、衣边常用花边作为装饰。男袍大多为蓝色、棕色;女袍大多为红色、绿色、紫色。穿蒙古袍必备腰带和马靴,这样的着装使男子汉显得强悍潇洒;女子则显得身材苗条、矫健。蒙古靴有布靴、皮靴两种。布靴:美观别致、柔软轻便;皮靴:挺括光洁,结实耐穿。
蒙古族的服饰是我们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没有尝试过的,令我们很向往!
民居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
蒙古包结构简单,拆装方便,搬运轻便,十分适合蒙古族人们的生活。蒙古包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空气流通,光线也很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辽宁的蒙古族人现在大多数居住在与汉族或满族人相似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但是在室内的装饰上却有着明显的民族特色。
蒙古族的居住习惯和地方是我们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没有居住过的,我对蒙古族的民居的风格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爱!
这就是蒙古族人们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因为我是蒙古族的,所以我对自己的民族有着独特的感情!

瑶族姑娘小卜示范作文五:我的小伙伴_小伙伴作文600字


我的小伙伴
在童年的生活中,一定会有伙伴陪着你成长吧!你和你的伙伴也会很快乐吧!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伙伴。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她家住在我的隔壁,差不多十几米,所以我们即是好朋友,又是好邻居。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记得有一次,我新买的一块橡皮,不见了。第二天,在学校里发现我的伙伴有一块和我一摸一样的橡皮,我走了过去大发雷霆地说:“干什么偷我的橡皮呢?”她拉住我的手想解释,可我甩开了。
放学了,回到家里,准备写作业,我发现我不见的橡皮正完好无缺地“躺”在书桌上。这时,我脸上火辣辣的。误会她了,怎么办,道歉吗,很丢脸啊!
正当我犹豫不觉时,姐姐回来了,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姐姐,姐姐慎重地说:“伙伴很重要,它能给予你力量,多少名人是因为在朋友的帮助下才成功的。英国的培根说过,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谊的社会,则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懂了吗?”我一知半解地点了点头,虽然那时的我不能完全了解姐姐的意思,但我知道我错怪她了,我要向她道歉。
第三天,在学校里我低着头、诚恳地向她道歉。我原本以为她会生气地我大哄大叫,可没有,反而平静地对我说:“谁让我们是好伙伴,又是谁让我们买一模一样的橡皮呢?”
放学后,我们又牵着彼此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回家。回到家里,姐姐对我说:“很好,知错能改是个好孩子,以后不可以跟她吵架了。”
我点点头,说:“以后再也不会了。”直到现在,我们依然是好朋友,不过分开了,但我有时会打电话给她。
我的小伙伴
捏泥巴,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啊。我有一位好朋友,他就会捏泥巴,而且捏的很不
错,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刘东东。他家原来在乡下,与我奶奶家是邻居,但是现在已经搬到了
南京。
小时候,我是在奶奶家度过的,那时东东像个文静的小姑娘,虽然比我大两岁,淡总爱一个
人躲在僻静的地方捏他的泥巴,而我总会站在远处,静静观看他捏小泥人。
五岁时,我被爸爸妈妈接到城里来,东东也上一年级了。我走那天,东东送给我一只他捏好的
小狗。不过,这只小狗很不好看,尾巴太长了,头太圆了……但毕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俗话说"
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所以我就勉强收下了。
一晃五年过去了,东东捏的泥巴大有长劲。
去年暑假,爷爷来我家,对我说:“东东家要迁居南京了,只是他送给你的礼物”说着从
包里拿出了一个泥巴作品。我一看,是两个少先队员,它们正在携手阔步前进,旁边还附加一张
小字条:让我们友谊永存,携手共进。
握着泥巴,看着字条,那一刻我才知道了什么是友谊,无须用过多的话语去修饰,朋友就是
相互欣赏,相互鼓励,相互支持。
我的小伙伴
在童年里,我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但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是王登有。
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王登有。他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迥迥有神的大眼睛,樱桃小嘴,让你千万想不到的是,那张小嘴却十分贪吃。
记得一天早晨,我正走在上学的路上,刚走到离校门口还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就听见一个人的声音:“喂,你还不快点,就要迟到了,我关门了哦。”说着就要拉上门。我赶紧自已的秘密武器,“你看,我今天可是带了糯米饭团哦,想吃吗?想吃就把门打开。”“不行,我是今天的值日生,我不可以放你进来,哼!”说着他就动手关门了,随后又开了一条缝对我说:“孙超,快,快进来,你快点啊” 别被老师看见了,不过,你可别把我的饭团忘记了哦。”说完,他又贼眉鼠眼地向四周望了望,一把把我拉了进去。终于到了吃饭的时间,无带着饭盒来到了自己的饭桌前。刚打开饭盒,我身后就传来了一个能叫人听了能起鸡皮疙瘩的声音:“饭团,饭团,亲爱的饭团宝宝,我来喽!”。一听到这声音,没有人不知道是全校有名的大胃王——我的小伙伴王登有了。
他向我快速奔来,不,准确地说是向我的饭盒奔来,他来到我面前毫不客气地坐下,一只手抢我的筷子,别一只手抢我的饭盒,结果呢?全被他抢去了,他竟把我的饭一口气吃了个精光,我气极了,不耐烦地问道:“你吃光了,我可怎么办啊?”你猜他怎么说,“哎呀,你都吃那么胖了,如果再吃的话,会变成猪头的。”其实,他自己才是十足的猪样哩。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为得到吃的东西而不择手段的人。
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有很多,有文文、雨雨、明明……我们同住在一个院子里。常常在一起做游戏、下棋、玩悠悠球……院子里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最要好的小伙伴要数大我一岁的明明了。他中等身材,留着平头,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常穿一套运动服,样子很酷。
他不但学习成绩好,爱好也广泛。唱歌、绘画、珠心算、写作……都很好。常代表学校去参加各类比赛,还获得了很多奖呢。他最拿手的要数轮滑了。他很小就开始学轮滑,现在学会了很多轮滑花样。如:金鸡独立、猛蛇扭腰、双鞋爬梯……我就是在他的带领下练习学轮滑的。
我刚开始学的时候,他就是我的老师,他先让我练习两脚交叉呈丁字型走路。我呢两脚不听使唤,像喝醉酒似的,一冲一冲的,;轮滑鞋呢就像是个不听话使性子的小孩子, 左滑滑,右滑滑,害地我老是摔了个四脚朝天。他见状就指点我,叫我继续练习,还不断做示范动作,让我跟着他练习,可我跟着他练习的时候还是常摔跤,我就想放弃了。这时他就不断的鼓励我,还说他以前练习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只要反复练习,不断掌握动作要领,说我会成功的。还手把手地牵着我的手不断地练习着,渐渐地,我能平衡站立,还学会了刹车。在他的指导下我,我又学会了走路和转弯,当时我是多么地高兴。他看到我能滑了,也会我感到高兴。
他就是这样一个学习好,乐于助人的人,我觉得跟他在一起能学到很多东西,过得也非常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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