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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3篇

发布时间:2019-01-23 08:20:03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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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篇1: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
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2月日2月日
 

车辆管理制度篇2:车辆交通社会调查报告


车辆交通社会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战略实施,我县经济高速发展,同时随着农村城镇化的不断深入以及招商引资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县正面临着流动人口、机动车辆、交通流量快速递增等等现象。这些现象导致了我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就这一矛盾严重阻碍了我县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也影响了我县的社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解决这一矛盾是整个社会在发展进程中的迫切需求。“人、车、路、交通环境”能不能和谐,已成为衡量城市快速、持续、健康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根据这些年以来我县交通管理情况,针对面临的现状,谈几点个人对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一、资溪县城区道路交通现状。
资溪县是一个总人口约11万人的小县城,城区位于资溪县鹤城镇,面积11。8平方公里,人口3。05万人。县城道路总体概况以及交通现状:县城范围内有建设东、中、西路,解放南、北路,繁华南、北街及繁华街延伸段,泸水路,城西大道,城北大道,316国道资溪县城区段(消防大队至飞鹤桥段)等主要街道,其他小道小巷数不胜数。城区主要街道为双车道沥青路面,有三个十字路口、二个人字型交叉路口、两个丁字路口,有五处交通信号灯;资溪县长途汽车站和城乡汽车站位于一体,地处解放路西门口中心位置,车站进出口狭窄,每当有车辆流动时,车站附近拥挤混乱;资溪一中、资溪二中、县实验小学、县保育院均位于城区范围内,学生上下学时的人流,接送学生的车流高峰时相互叠加,经常造成街面道路拥堵;城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供车辆临时或长期停放,仅仅是在街道边划设了临时停车线。由于一些路段狭窄,尤其是建设中路、解放南北路最窄处路宽仅有10m,城区所有街道均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之分,无隔离带,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全部在一条车道上行驶形成混合交通,高峰期时尤其拥挤和混乱。再加上商业城路段、繁华街路口、西门口路口、泸水路进出口长期以来小商贩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阻碍交通,也是县城交通乱点、堵点和事故隐患之所在。
二、城区道路交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人、车、路、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四要素,不论是哪个要素的滞后发展不仅会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甚至阻碍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
(一)关于“人”的问题。人是交通中的主体,没有人无所谓交通,而人对交通的不理解,不尊重就会导致产生混乱的交通秩序,使日常各项工作都难以开展。目前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的城市交通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县城交通日趋城市化、现代化,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观念却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仍停留在过去小城镇的交通意识上,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只图个人方便,不顾及交通法规。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现象有:车辆在街道上随意停靠,掉头,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不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另外大量流动小商贩更是无视交通法规和秩序,在街道上、路口中随意摆摊置点,占道经营,严重扰乱了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关于“车”和“交通环境”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来城区范围内无论是公务用车和私家车的数量都在迅猛增长,摩托车的数量更是急剧增加,再加上人力三轮车、送货物的电瓶三轮车、自行车更是数不胜数,和迅猛增长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相矛盾的是驾驶各类车辆的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道路通行条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在城区范围行驶的各类汽车大部分都能按章有序的行驶和停放,但有极大部分的摩托车和各类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非常淡薄,致使这些车辆的违法违章率较高,尤其是人力三轮车和送货物的电瓶三轮车更是无视交通法规,杂乱无序的行驶,随心所欲的穿街,调头和停放,不按信号指示灯通行和乱闯红灯的现象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也破坏了我们城区交通环境和谐、有序。
(三)关于“路”的问题。目前城区范围只有城西大道、城北大道为新规划建设的道路,路面宽,通行能力强。城区其他道路虽经过改造,路面平整,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道路基础设施不全。由于宽度不够,而且大部分道路均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分。尤其是建设路、繁华街至西门口路段,解放路县医院至大桥头路段,最小宽度仅有10m,在有限的路面上汽车、摩托车、人力电力三轮车、自行车都在同一个车道上行驶,再加上解放北路、建设中路等路段的人行道狭窄,有些地方甚至不足2m,很多行人也进入街面的机动车道和各类车辆争路抢行,混合交通极为严重,上下班高峰期更是秩序混乱,难以管控。另外,在解放北路西门口附近,由于汽车站地处城区中心位置,每日出差下乡的人流大量聚集在这一区域,再加上围绕汽车站有上百家从事各类货物批发生意的店面在这一区域从事经营。繁华南街延伸段(由金都宾馆至县医院)也是如此,街道两边多为从事建材批发的店面。这两条街道商铺货物的进出均依靠人力或电力三轮车来运送,街道上占道停放了大量的三轮车,使本已有限的道路资源难堪重负。这些商铺的经营者为了自身的经营利益,对县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交通秩序管理方面的规定及交警的管理工作理解但不支持,交警在时秩序良好,交警一走便又混乱无序,无法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更加重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难度。另外316国道城区段由消防大队至原农机厂不足500m的范围内有23家从事汽车修理和补胎的修理厂,但仅有两家修理厂有内置的作业场地,其他修理厂均是占道从事汽车修理,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三、交警部门的工作措施:
资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XX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支队、省总队备案成立了城区中队,专门负责城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城区中队的日常工作采取高峰站点(上下班高峰期路口站岗),平峰巡线(平时非高峰期在各街道巡逻)的工作机制,对城区的道路交通进行管控。另外大队每周还坚持一名大队领导带一个外勤中队和城区中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专门对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通过这几年的管理工作,城区内的各类机动车基本都能遵章有序的行驶和停放,但仍有部分机动车和各类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鉴于各类交通参与者整体素质不高,人、车、路矛盾突出,交警城区中队警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短期内要实现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和秩序的全面改进和整体改变,城区道路交通的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四、对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面对我县的道路交通现状,如何利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去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管理目标,为我县经济发展作贡献,这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工作难点和关键之所在。本人从交警工作职责以及资溪县的现实交通条件出发,为了使人、车、路能够和谐发展,解决交通瓶颈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一)首先应该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交通的文明素质是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治本措施。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并自觉依法行车走路,交通秩序才会彻底变好。一方面应该立足长远,从学校入手,加强小学生遵守公共交通的启蒙教育,使今后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另一方面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县内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乡镇,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从最贴近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方面入手,灌输给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的安全意识,改变过去在大街小巷,随意停放车辆,任意穿行马路、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最后,还必须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加大与电视、移动传媒、新闻文艺单位、教育学校的沟通联系,做到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上看得到、短信中收得到、报刊杂志上读得到、文艺节目感受得到,用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二)建议政府更新完善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城区规模及城区机动车拥有量相适应的公共停车场,并合理布置加强管理,而不是车行到哪就停靠在哪,彻底改变交通拥挤、乱停乱放的现象。合理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防护栏,划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客观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应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城区道路交通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使县城的交通有序、畅通单靠交警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是难以实现。建议多由政府牵头,公路、交通、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影响城市交通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师出有名,有的放矢”,相互配警力资源,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应不定期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打击无牌无证、假牌照、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放、超载、酒后驾车等各种违法行为,治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规范机动车修理摊点,营造严管氛围,以确保城区交通安全有序。
(四)应尽快加强公共交通系统的开通和建设。由于城西大道、城北大道的建设开通,城区整体框架扩大,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势在必行。随着公共交通建设和开通,应逐步减少或取缔人力三轮车的营运,减少造成城区交通秩序拥堵的交通因素,使公共交通系统成为我县提高城市品位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一个窗口。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文明参与交通行为也是一个地区的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的体现,靠单个部门的职能作用,显然不够。只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完善社会性、群众性的交通管理网络,如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交通管理、创建交通安全文明乡镇,走交通管理社会化的管理途径,形成社会监督,使交通参与者逐步成为自觉文明的交通主体,并聚合成社会全体才能确保人们现代交通意识和文明行为的形成和不断进步。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逐步提高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创造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县“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目标早日实现。

车辆管理制度篇3:合理面对共享单车_关于共享单车的议论文1200字


合理面对共享单车_关于共享单车的议论文1200字
共享经济一词也许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词,在共享这一问题上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接受。近来,有多家媒体报道,在公共场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对周边单车进行了集中收缴,理由很简单,乱停乱放影响了公共场所的秩序。
但同时,有共享单车用户接受在采访时表示,随地还车本来就是共享单车一个最大的卖点,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无停车点,停放就是乱停乱放。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得不到相对较远的地方去停车,便利性大大降低。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
媒体近日报道了多起破坏、霸占共享单车的新闻。从“狂飙突进”,到遭遇“倒春寒”,共享单车面临的尴尬警示我们:拥抱共享经济,我们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特别是文化观念上的准备。
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共享是指“使用而非拥有”,是在不改变物品所有权前提下的分享模式,其优点在于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这种模式与我国当前努力推行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恰相契合。顺应潮流又开风气之先的共享单车,自然而然地受媒体热炒、资本热捧,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就印证了这个道理。
首先,共享单车面临着制度支撑不足的尴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外部的制度支撑。从企业来说,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比如,建立诚信用车的奖励机制和不当用车、无序停车的惩罚机制。从政府部门来说,对于适应发展趋势的新形式、新业态,应该扶持与规范并重,主动介入,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对于扰乱道路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的乱停乱放问题,一方面要兼顾便民和城市管理两个方面利益,提供单车停放区域,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毁坏、窃取单车的行为,也要依法处罚,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放大警示效应。客观说,从媒体反映情况来看,这两方面做得都不够。
其次,共享单车面临着观念文化基础不牢的尴尬。大爷大妈将共享单车圈起来收看管费,孩子肆意破坏单车,这可能不单单是个别人私德缺失、私欲作祟的问题,而是反映出我们在公民素养和公德教育上还有薄弱环节。共享是“使用而非拥有”,共享的前提是对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权利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共享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观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经济的发展就会成为沙上建塔,共享单车的单兵推进就会夭折。这才是应对共享单车发展难题最需要直面的问题。
面对突出的新问题,不仅仅是提供国民个人素质这么简单,更关注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其他方面。今日关注的重点不仅仅只是共享单车这一新事物,日后与共享经济相关的其他新事物都会层出不穷。
我们期待中国未来的共享新生活。
共享单车_关于共享单车的议论文1200字
共享单车在中国各个城市火了。不到1个月时间,大街小巷已经随处可见它们的身影。这些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骑走的单车,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不少市民的喜爱。目前,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机构已在中国各个城市投放了超过数十万多辆共享单车,然而在数量飙升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少市民呼吁,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
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共享单车就是整合,整合也是节约,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通过科学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既可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也可协调各方互通有无,避免重复劳动和无谓的浪费。如果多一些整合意识,注意统筹兼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我们可以减少许多浪费。的确,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提供了诸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明显的就是随便乱停,以及共享单车变成了“私享”单车。
当然,任何新兴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谁也不比谁厉害很多,大家都是在一个层次上探索,存在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找到解决办法。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共享单车运营方都要主动作为,及早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如福州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方采用信用奖惩的方式来管理乱停车的问题,乱停将扣信用分,当用户信用分较低时,就需要支付更多的租车费用,当两次因违规被扣分,将会被封号1周。所以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发挥主观能动性,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些问题并非无解。同时,享有共享单车便利的市民,也要注意自身文明素质。即: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只要大家都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共享单车,就是一种共享文明。
在这方面,深圳的做法值得效仿。针对共享单车乱停的问题,深圳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行车停放区域、用车秩序、停放要求、道路规划等方面作了说明,由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执法。深圳还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单车用户,统一纳入平台黑名单中,共享单车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而交警部门也能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实现政企信息互通。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共享单车的发展,也要经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正确看待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就能够对这一新事物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它不遵守相关非机动车交通法规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规范管理,在它遇到挫折时不是绕道走而是满腔热忱地支持它。它“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是改变城市公共生活的“互联网+”新事物,它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水分、空气、温度、光照、土壤、春风等,而这些养分的提供,需要运营方、市民和有关部门各方共治、合力共推,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相信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能给市民带来便利,也能为共建共享社会带来新思路,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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