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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不弃世5篇

发布时间:2019-02-02 13:55:20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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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本不弃世]我的偶像_人物专题作文素材


篇一:我的偶像周杰伦
很奇怪,在哈韩风追新秀的同龄人当中,我偏偏喜欢比我出生还早出道一年的周杰伦。他其貌不扬,在“花瓶”组成的娱乐圈里不过是一个陶土坯子;他文凭不高,只是一个台湾无名的中学音乐系毕业生;他也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父母不过是那所中学的老师。但他却红了,有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粉丝。
去年之前,我虽然早已听过他的名字,但还未深入了解。一个唱着“呼呼哈嘿,快使用双截棍”的人怎么会被人们所喜欢?那时我简直算得上讨厌他、反感他。
但他的一首《听妈妈的话》却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那曲调很平,却有着真实的感觉,仿佛一个儿子在口述与妈妈的点滴,让人说不出的感动。高潮的情绪突然涨起:“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对这首歌的兴趣让我忍不住看了周杰伦的经历,才发现他原来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原来这首歌真的是他内心的想法,怪不得如此真诚朴实!那首《听妈妈的话》,叩开了我进入杰伦音乐的大门。
让我最迷恋的当然还是他的才华。一个普通音乐中学毕业的人,怎么会得这么多金曲奖?他那上百首音乐全是他一个人作的曲啊?而且他还会钢琴、吉他、大提琴等多种乐器,每一种都奏得很好。这么优秀的人我怎么会不向往呢?
他的歌曲是他魅力的所在。不同于流行乐一首接一首的苦情歌,他的音乐很不一样。《止战之殇》是很打动我心灵的歌曲,描写了战争的黑暗。特别是那句“明天早上是否有面包当早餐再喝碗热汤?”以孩子的角度表现了战争造成的巨大伤害。《蒲公英的约定》又回忆儿时的纯真约定,如同一卷发黄而不失本味的影像。《鞋子特大号》幽默诙谐,写了艺术大师卓别林滑稽的舞台。《青花瓷》则如江南的绵绵细雨,融化了山川和成一幅山水画。这些音乐是那样的打动我,使我不由自主地品味了一遍又一遍。
十五年了啊,他的光芒也要比十年前淡了。但那颗名为周杰伦的启明星,却会在我的心中永远照亮,明知遥远也会努力奔去,努力变得和他一样明亮。
篇二:我的偶像李白
如果要问谁的诗最豪迈、浪漫;谁的一生是最潇洒的;谁的一生是最无忧无虑的,那肯定是我的偶像——李白。
我自小便开始看李白的诗,那时,还看不出所以然来,只是觉得朗朗上口。到现在,我们已经学过很多首他的诗了。还记得我在学《春夜洛城闻笛》时老师说“折杨柳”的“柳”同“留”,这首诗表达了李白的思乡之情。我细细回想,发现他的诗中有许多是表达思乡之情,可见他浓浓的思乡情。
李白是别人引荐给唐玄宗的。有一次,唐玄宗带杨贵妃在宫中赏花,一时兴起,想要召见李白让其作诗。可是这是李白已经烂醉如泥,倒了一盆冷水后在他的身上,才稍解酒意。他被抬进了宫中,一下子写出了《清平乐词》,唐玄宗开心不已。李白的即兴作诗能力也由此可见。
有一次,李白在宫中喝醉了,唐玄宗故意让他作诗,考考他。他却不慌不忙,李白懂唐玄宗的心思,所以也扮喝得烂醉,走路摇摇晃晃。让人拿笔墨并且伸出一只脚来示意让高力士替他脱靴,唐玄宗一心想着李白作好诗,所以也同意高力士替他脱靴。高力士是当时唐玄宗的宠臣,人人都得让他,大臣们个个都来巴结他,可是李白却如此不知好歹,让他来脱靴。高力士忍着怒火,帮李白换靴。李白换上新靴后这才开始动笔,李白嫌墨不好,让杨国忠来研墨。要知道,杨国忠可是唐玄宗的宠妃杨玉环的哥哥,人人都得敬他三分,帮李白研墨,岂不自掉身价。可是天命不可违,无奈之下,便帮李白研墨。李白才开始舒舒服服地写诗词。
我敬佩李白,敬佩他的不惧权威;我喜欢李白,喜欢他的狂妄不羁,喜欢他的豪迈、浪漫,喜欢他的潇洒人生,无悔人生,喜欢他的自由自在。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篇三:我的偶像
偶像,这是每个人心中向往的目标;偶像,是每个人心中一颗明亮而闪耀的星星;偶像,是每个追求的高标;偶像之所以被称为偶像,是因为他们有无限大的力量和实力才会被我们称之为偶像!
大多数人的偶像都是荧幕上那些光彩的明星,演员等等,但还有一小部分人的偶像并不是那些名人,而是一些普通人罢了,他们没有华丽外表,也没有上百万的家产,他们有很多事用钱买不来的东西!而我就是那一小部分人!
我的偶像就是一个天生平凡的人,她没有华丽丽的外表,也没有上百万的财富,但是她有一颗美丽又纯洁的心。她就是——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有着一副憔悴的脸庞,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可惜并不是长发及腰的头发,还有一对囧囧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对原本靓丽的手去人为了一个家庭经过日晒雨淋变得粗糙起来,微胖的体形,不高挑的身材。在外人看来,明星比我的母亲好看多了,外人会认为,这有什么可以当偶像的?但我并不这样认为,在我的眼中,我母亲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
我的妈妈平时看起来并不和蔼,那是因为她没时间,她整天在家庭与工作的地方来回奔波,为了我和姐姐每天出去赚钱,好的都留给我们!其实在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并不认为我妈有多么的耀眼,刻在那之后我就发现原来我的妈妈是那么好的一个人。
那件事是发生在一个微微小雨的日子,我独自在家,窗户外面黑乎乎的,似乎正在酝酿一场狂风大雨!我因为胆子小怕独自一个人在黑漆漆的环境,于是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嘟-嘟-嘟,喂,妈妈,下雨了,外面好黑,我怕,你可不可以买点吃的回来陪我啊”我拨通电话立刻说道。手机那头响起一个苍白无力声音“啊?好吧”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挂断了电话心情变得舒服起来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外面响起了一阵阵敲门声,我跑去开门——妈妈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妈妈全身湿漉漉的,看到妈妈没撑扇就骑单车回来了,看到妈妈这样,一股油然而生的伤心从我后背涌来,妈妈把单车推进来了。放好单车,“吃的凉了,我给你热热啊”妈妈用热情的语气对我说道,看着妈妈拿着食物走进厨房,我的心中莫名起来了一股歉意。我立刻走进厨房对妈妈说:“妈,让我来吧,你去换身衣服吧,别感冒了。”妈妈没说什么,脸上带着一微笑去换衣服了。
从那以后,妈妈就成了我的偶像,因为我知道,妈妈,永远是我心中避风港!
篇四:我的偶像
二十五岁的庐山,二万五千年的不朽。
——题记
二十五岁那年,他扯一把天上的银河嵌在一座山的山壑上,人间便成了他的苍穹。他向下俯瞰人间——他有这个资格。因为那山是庐山,那人字太白。
十八个春秋的展趣都刹羽而归,但他会放弃么?他字太白!怎会放弃!贺知章见他,大惊呼:“谪仙也!”没错,李太白便是谪仙,即便今日,又有谁能越过这座庐山?解金龟换酒,贺知章将他举荐给唐玄宗。他就此入了翰林院。有人说这太容易了吧?不。因为那人字太白。
他实现了梦想,只是他变成了一只皇御的鹦鹉。他郁郁寡欢。皇帝只知他字太白,只知他写诗写赋绝天下,但又怎知谪仙“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或许皇帝不让他成将军,让他再“视尘中屑屑米粒,虫睫纷扰,菌蠢羁绊蹂躏之比”,也算为成就将来的“诗仙”作了些贡献罢。于是,他失望了,他离开了所谓的翰林院。有人说这也太蠢了吧?不。因为那人字太白。
他在人世里孜孜追求功名,但他不过想壮怀激烈一生,不枉来人世一遭。英雄激情在这之后也频频被挫,他也不断失望着。他回庐山,发着“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的哀伤;静居庐山,却忘不了英雄二字,被永王拉入帮派,然被受牵连、失败,被流放夜郎,吟然“轻舟已过万重山”……
自此,他变了,变得脱俗。他在已非青春的年华里、在将尽的年华里尽情享受,游山吟诗、饮酒吟诗。
他将死去,他在感慨:“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可惜,世间早无孔子哭麒麟,哪有人为他哭大鹏折翼?或许他这一生,都没有知己罢。
每每读其诗,心中始终回荡“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豪情壮志,“行路难,难于上青天”的叹息……
即便是谪仙我看不破世间浮沉,舍不得浮沉的世间,只叹红尘人世,要好好记住我啊。他当然不甘,本想轰轰烈烈拔剑击大荒般度一生,但终究志埋蒿莱。
人们只见诗仙余生如草书般潇洒,少人知其前生之英雄梦。有人说他不过是为诗赋做贡献罢了。不!他是化生在盛唐的维摩洁,落笔无纵、发想超旷、变化无端:如列子御风行,如龙跃天门,如虎卧凤阁,如祥麟独角。他心怀苍生,红尘人世,身却在瑶台绛阙,有谁能达到他一般的境界?
他不图功名、只要名留青史,只要一点痕迹,潇洒又无奈,独孤又看不破。无人解、空牢骚。李太白啊,你还可念那一年庐山那一人吗?
篇五:我的偶像周杰伦
我是一个追星族,我的偶像是周杰伦。我像我们班许多同学一样喜欢周杰伦,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帅,喜欢他的生活,喜欢他的一切。
五年级时,听周杰伦的歌只觉得是糟蹋我的耳朵。到了六年级,我们班许多同学都开始喜欢上周杰伦,而他的《七里香》也让我对他有了新的认识,渐渐开始喜欢周杰伦了。尽管还是听不懂他的歌词,但他那美妙的旋律,却缓解了毕业班给我带来的很多压力。
慢慢地,我开始听他更多的歌,也更加欣赏他的才华。像《依然范特西》这首曲子,像是镀了金,有一层梦幻的颜色,曲子忽急忽缓,有强烈的节奏感,歌词也很不错;听了《双刀》我忽然有了油然而生的民族自豪感;听了《梯田》,我真的就看着楼房发呆……听着这些歌仿佛听着一个又一个故事。我想,那一句句的歌词就是他的心声,从中表达着他想表达的情感。或许要读懂他的歌我们还太小,但也能给我们一种享受和快乐。
大人们总是在否定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总会给我们一堆不切实际的梦想,却只有杰伦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我永远做不到/你永远赢不了……”杰伦是真正唱歌给我们听的人,不做作,不虚伪,直接又骄傲。看到他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自己,就可以拥有一片天空。
后来知道了更多关于周杰伦的故事。他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中间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很多努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要想做成功一件事,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步往上爬,像周杰伦一样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天下还有什么事做不了呢?
他跟我们很近,他玩篮球我也玩,我的无聊生活在他那里一样无聊,他爱耍帅我也偶尔装酷,他跟他的妈妈很亲,我也很重视我妈妈和我的家人。所以,请不要武断地认为我崇拜周杰伦有多么盲目,请不要看轻我们分辨好与不好的能力。我的偶像很伟大,他带给我很多快乐,也教会我很多大人们不能教我的东西,使我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我喜欢周杰伦。
篇六:我的偶像
处在青春期的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偶像,不过我们的偶像与过去的年轻人不同,不再是革命战士而是影视明星、体育健将。
我的偶像就是蔡依林,我很欣赏她,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是因为她为人坦诚,做事努力、认真。从不害怕新挑战,她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学生时代的蔡依林,学习就非常刻苦,学习成绩也很好。后来,刚开始做歌手时,她更是利用分分秒秒地时间去学习,在上台前的几分钟,她也要看一下书,她说她不会为了唱歌放弃学习。她说她不是天才,是地才。她不是天才却创造了。天才一样的奇迹。蔡依林的事启示我们,只要你肯努力,不管你是什么人你都能成功。对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讲,这点尤为重要,虽然我们出生在农民的家庭,但是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我们将受用一生。但我们又要从其中的狭隘中走出追寻更高层次的生活。
向偶像学习,学习她的努力与辛勤。
篇七:我的偶像
曾经,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她的眼前是一片黑暗,她的世界没有那些欢乐的嘻笑声,但是,她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那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的世界里,是黑暗,是安静。曾经的她没有交流能力,但是在她的老师的教导之下,她学会了说话。在重重困难之下,一个盲女孩成为了一个有名气的作家,这不是巧合,是她的努力。虽然失去了听力和观看能力,但是海伦并没有对这个世界绝望,而是靠着自己坚定的信念,考上了著名的哈弗大学,取得了好成绩。如果换做是我们这样的正常人,都不会有很大的几率考上哈弗大学,因为我们没有那坚定地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没有努力。而海伦她努力了,她超越了自己,战胜了上帝。遇到困难,她不气馁,她会把这些困难迎刃而解,这就是她成功的缘由之一,敢于面对现实。
海伦的坚持不懈,不怕打击,勤奋努力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她,不正是我的榜样,我的偶像吗?
篇八: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是刘德华。
大家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喜欢他,他那么老了。因为他是妈妈的偶像!妈妈说刘德华很勤奋,没有什么绯闻,对工作很努力,现在对家庭负责,妈妈喜欢他喜欢了二十多年了!他是四大天王之一,屹立演艺圈几十年不倒!爱屋及乌吧,我也喜欢他!
妈妈说希望我也能像刘德华那样认真对待生活和学习!
篇九:我的偶像
我是一个追星族,我的偶像是周杰伦。像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一样,我喜欢周杰伦,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帅气,喜欢他的生活,喜欢他的一切。
上五年级时,听周杰伦的歌只觉得是在糟蹋我的耳朵。到了六年级,我们班的许多同学都开始喜欢上周杰伦,而他的《七里香》也让我对他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也渐渐开始喜欢周杰伦了。尽管还是听不懂他的歌词,但他那美妙的旋律,缓解了毕业班给我带来的很多压力。
慢慢地,开始听他更多的歌,也更加欣赏他的才华。像《依然范特西》这首曲子.,像是镀了金,有一层梦幻的颜色,曲子忽急忽缓有强烈的节奏感,歌词也很不错;听了《双刀》,我忽然有了油然而生的民族自豪感;听了《梯田》,我真的就看着楼房发呆……听着这些歌,仿佛听着一个又一个故事。我想,那一句句的歌词就是他的心声,从中表达着他想表达的情感。或许要读懂他的歌我们还太小,但也能给我们一种享受和快乐。
大人们总是在否定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总会给我们一堆不切实际的梦想,却只有杰伦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我永远做不到/你永远赢不了……”杰伦是真正唱歌给我们听的人,不做作,不虚伪,直接又骄傲,看到他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自己,就可以拥有一片天空。
后来知道了更多关于周杰伦的故事。他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中间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很多努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要想做成功一件事,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像周杰伦一样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做不了呢?
他跟我们很近,他玩的篮球我也玩,我的无聊生活在他那里一样无聊,他爱耍帅我也偶尔装酷,他跟他的妈妈很亲,我也很爱我的妈妈和家人。.所以,请不要武断地认为我们崇拜周杰伦有多么盲目,请不要看轻我们分辨好与不好的能力。我的偶像很伟大,他带给我很多快乐,也教会我很多大人们不能教我的东西,使我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我喜欢周杰伦。
篇十:我的偶像
大家一定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吧,例如:歌美舞劲的蔡依林、声音甜美的张韶涵、情歌曲风的张杰…。但在我眼里,那位平凡而又辛苦的工作者——老爸,才是我的偶像,令我敬佩、崇拜。
以前的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但现在脾气变得暴躁起来,还开始与父母顶嘴。工作繁忙的爸爸,就算在忙也会停下手头的工作,悉心教导——罚我写张检讨,在房间里做自我反省。这件事才算过去。现在想想,自己也挺对不起他的,他工作这么忙,还给他添乱。
爸爸每天到都在工作上徘徊着,他只是一个普通不过的工作者,却比那些大老板还要忙,每天都为这事那事烦恼。默默的工作着,从不叫一声累,每天都忙到三更半夜才肯睡。记得有一次,爸爸的疼痛病又犯了,我拿了一瓶药水帮他止痛。然后帮他捶背、揉一揉。我出去洗了个手回来。桌上的台灯已经亮了起来,爸爸在台灯下埋头苦干,身影在台灯的照耀下拉得很长,很长……
一天,爸爸在家里正在吃饭,一通电话把他给叫走了。晚上爸爸回来时,把快要入睡的我给吵醒了,我蹑手蹑脚的踩着冰凉的地板,打开房门一点点,想看看爸爸在干什么,结果还没来得及踏出房门,妈妈就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叫我上床睡觉,告诉我爸爸是回来拿被子的,看厂的保安受伤了,厂没人看,爸爸就去看了。晚上在那看厂,不回来了。看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没有作家的知识博学,也没有那些明星的名气,但平凡的他,所做的一举一动都让我敬佩。
有一个这样平凡而伟大的爸爸,我倍感骄傲与自豪,让我感到幸福。他是我永远的偶像。
篇十一:我的偶像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没错,如此浪漫、天真的文章,唯有我的大师——-─徐志摩先生才有办法写得出来。
他那丰富的想像力正是文章的泉源,他那浪漫的个性正是文章的精髓,他那豪放不羁正是他人生的最佳写照。他的才,遥不可及,但是真的很迷人,就像喜欢上一个人一样。很久之前,曾经到书店看到人间四月天,述说着徐志摩与三个女人激荡爱的火花的经过。我想,这可能与他的个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吧!他真的精通爱情,不过却也没有走得很完美。不知道他的才思是否有感动其他人,不过,我是彻彻底底地被征服了,他的浪漫抚着我的心,轻轻地将我从康河下的金柳带走了,在我细细品尝他的才,他又轻轻地把我带回英国了。虽然我无法像他这样的浪漫,但是我多多少少有他的启发。谢谢您,徐志摩先生,您让我经历了您的人生,我真的很希望您能够再带我一度您那浪漫的风采,也希望那云彩中有您挥手的影。
现在,我似乎到了康桥,我看到了他所说的穹庐,他的金柳,他的剑桥大学。微风中,我感觉到他那浪漫的气息,我好像在康河中撑篙……,啊!我碰到云彩了,那感觉,好纯,好浪漫,好豪放!

篇二:[我本不弃世]读书笔记500字_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500字
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一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理,不能因为工作忙为借口,就忽略了与曾经的老师的交流。
他还用自己的感情经历来告诉儿子,如何选择自己的配偶,并用名人的经历来对儿子进行指导,他更主张夫妻的共同进步,主张一种平和的婚姻方式。
他在信中多次自省自己对儿子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吝于赞美之词,其实是为了培养儿子面对鲜花掌声时仍保持一种警醒的态度,他也在信中坦诚地承认自己教育方式的缺点。并希望儿子引以为戒。
他们都是怀有对祖国的深深的热爱之情的,可以从傅雷从不让傅雷放弃用中文写信的细节中可以看出来。从傅聪演奏后,所体现出来的民族自豪感可以看出来。从傅聪迫于生活压力,加入了英国国籍,傅雷夫妇一个多月的长吁短叹可以看出来,从与儿子之间进行的艺术交流,是为了给中国的有志青年以指导可以看出来,更是可以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可以看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们看见的是孜孜以求的艺术家,是将生活作为艺术的一部分的生活者,是怀有爱国情怀的父子。
读书笔记500字
一个人自出生至青年,学习生活的目的只是为了融入前人早已打造好了的世界中去,运用着前人智慧的百万分之一,如同一台机器,简单而重复的工作着,尽着自己的本分,生存而已。构建历史——人类最伟大的工程,雄壮而宏大,无数的生命耗尽毕生维持着它。是谁在引领、改变着进程?是这些英雄,一等一的人才,这些岁寒逆风中出来的人。
成为一个大众,一生只用掌握足以生存的智慧,感叹着所学无用,实乃所用太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用一生理解这句话的,是这些伟大的心灵,独立于一般人,他们在创造着智慧,更甚而创造着美!
所谓学识与智慧,对先生而言,如此宽广而深厚。克里斯朵夫啊,我不小心所窥见的,如此让人惊叹!时间太瘦,指缝太宽,短短人生,看清一粒美丽的石头多不容易,为何先生能看的如此清晰,饱含深情。
读书笔记500字
每位父亲、母亲都有对自己孩子的一套教育方法和期望,然而并非所有子女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苦心与期盼。读《傅雷家书》,我感受到父亲对孩子的另一番教诲。品读一封封家书,正如聆听傅雷先生父子一次次温馨的对话。
傅雷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并且对中外的文学、音乐等艺术均有涉猎。然而,他对爱子傅聪的教育却没有要求其博学多才,仅仅让其在音乐上深造。因为傅雷先生深刻懂得,要在一个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兼之学海无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才能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
同时,傅雷先生更注重塑造爱子的人格。他在一封家书中教育儿子道:“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书笔记500字
《傅雷家书》纵使写的都是看似日常的家常话,却是字中有真情,章中有真理,不仅在文学、艺术、历史、哲学方面帮助孩子答疑解惑,也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可谓良心用苦。
世上有千千万万的处于困惑迷茫的孩子,却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开明豁朗的父亲,更多的是要靠自己在摸爬滚打中自己领悟。幸运的是,每个人都有选择阅读的权利,也给一些比较困苦的孩子提示警醒。
每个孩子都是一百,有一百的天真,一百的热情,一百的探索,却经常被偷走了九十九,对中国父母坚守的是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情况,傅雷先生没有一置可否,而是希望孩子也能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父母对我们实行“暴力”的时候,我们应该抱有理解的态度,我们要体谅父母的心急如焚。因为他们这么做是对我们好,也是恨铁不成钢。毕竟父母们都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
读书笔记500字
童年不幸,青年游走异国他乡,壮年壮志踌躇奔赴新中国的梦想,最终却愤然弃世,悲壮的离开自己的梦想。“我们也知道……国家不会因之而判重罪,只是含冤不白,无法洗刷的日子比坐牢还要难过。”罗曼。罗兰的英雄,扼住命运的咽喉,狂野的暴力,意志坚强。
而命运反复敲门挑衅,如此长久,一次次的挣扎,耗尽最后一丝精气。他有没有扼住命运的咽喉,还是在挣扎中放弃了?“挣扎了一辈子以后再放弃挣扎,当然比一开始就奴颜卑膝的屈服高明得多,可以美其名曰皈依,曰觉悟,曰解脱……”
先生没有解脱,他用自己的生命,杀死了命运。人可不就是生活在矛盾中的吗?“没有矛盾的一片恬静只是一个崇高的理想……一泓死水有什么可羡呢?”“江声浩荡…钟声复起”先生自身就是这“贝多芬式的精神与东方的恬淡与明哲!”肉搏着命运的雄狮,吟唱着弥撒的使徒……
读书笔记500字
今年五一,如来佛祖去英国度假了,猪八戒趁机偷了许多金银财宝,私下凡间。(开篇的情节引入就非常有趣!)
猪八戒带着金银财宝在凡间花天酒地,日子很逍遥。可是好景不长,短短的三天,猪八戒就把带的金银财宝全都用光了,正当他走投无路的时候,看见一家餐馆正在招工,便“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老板一见猪八戒冲过来,不问他是什么厨师,也不问他要身份证,直接就把他叫进了店里。猪八戒当时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一进店便傻眼了,原来招聘的人排着长龙大队。经过几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轮到了他,专家一看他肥头大耳的样子,便以为他是美食家,赶忙把他招了进来。(想不到招厨师也是以貌取人啊!)
进入餐馆后,猪八戒做的第一顿饭是一份快餐,他三下两除二地干完后,就端给顾客,顾客吃了后,向老板表扬到:“这顿饭真好吃,我愿意付两倍的餐费”,老板很吃惊,猪八戒初试身手便有如此成绩,真是人才中的人才,老板马上把他送到豪华部,还给他加了薪。
猪八戒来到豪华部,招待的第一位顾客点了长长的菜单,什么燕窝啊,鱼翅啊……猪八戒非常买力地做,可是顾客一尝,便非常气愤地说:“怎么回事?这菜那么难吃,枉我点了这么多菜,赶快给我退费,这一餐我不吃了!”,老板来到猪八戒面前,问是怎么回事,他指指油瓶,老板当场就晕了,原来他做快餐时用了金龙鱼调和油,做豪华大餐时却用了地沟油……(老板是如何处置猪八戒的呢?被炒鱿鱼了吗?)
当如来佛祖度假回来后,发现猪八戒不见了,便派天兵天将把他抓住投进牛圈,永世不得变回人。
读书笔记500字
上周,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之一——吴承恩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部神奇的小说,它讲述了一行四人——师父唐僧、曾经的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僧和齐天大圣孙悟空,经历三打白骨精、智斗青牛怪、三探无底洞等九九八十一难,最终来到了西方佛国,向如来佛求得真经,回到自己的国家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敢做敢当的孙悟空,也不是别的什么法力无边的人物,而是比起孙悟空等人平凡的再不能平凡的唐僧。虽然他有时不辨是非,甚至有些迂腐,但他脚踏实地,可以说,假如没有唐僧此人,任凭孙悟空法力再怎么高强,也取不到真经。朱自清曾经说过:“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在低头看清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或许唐僧就是这样,在漫长的取经路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他没有想着要孙悟空带他一个筋斗来到如来面前,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真经。或许你们认为他傻,为什么有捷径不走非要绕路?可是,在这漫长的路上,他学会了许多平常学不到的,最终正是这些经历使他脱去凡胎转身为佛。
所以,让我们去了解唐僧这个人物,就像书中所说:“要问路在哪里,路就在脚下!”

篇三:[我本不弃世]红楼梦读后感450字


红楼梦读后感450字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代表了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共一百二十回。主要写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也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林黛玉多愁善感,贾宝玉非常聪明,薛宝钗非常大方,王熙凤精明能干……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总会让人对她产生怜爱,很多事都会使她落泪,这个敏感的女孩让我无法忘记。
文中,贾宝玉这个主人公让我觉得他不虚伪,。他不爱读书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不想为了所谓的官而装虚伪。他想到什么说什么,从来不说谎,他能和黛玉以及大观园里的其他姐妹处的关系很好,是因为他能读懂她们的内心,能看到她们的内心。贾宝玉无为却善良真实。
文中曾经的宁荣二府多么繁华,单单一座大观园就让人惊叹。可是就因为后辈太爱财,无视律法,不知满足,不思进取,才会衰败。
我觉得红楼梦是一本神奇的书。一开始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可是当我读完一章的时候,不知不觉被里面细致形象的描写吸引。他带我走进古人的生活,让我看到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还有一首首美丽的诗词。以我现在的知识,还无法更深的解读这本书,但我依然被它所吸引。
红楼梦读后感450字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红楼梦读后感450字
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红楼梦读后感450字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红楼梦读后感45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几本书籍,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读完它后我感触很深。
要说说我的感受,当读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多愁善感的黛玉时,总会情不自禁的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无论是自己的离别伤心事,还是草木枯荣,四季更替,她都会黯然泪下。也许她真如书中所写的绛珠草,来到世间”还泪“一般。她真实的向人们展示了那水一般的柔肠,她对于一切世间的丑陋、难堪,就只能是暗自落泪,这不禁让人觉得又爱又恨。书中另一个主人公是贾宝玉,他虽不是女孩但一样是那么细腻柔肠。他与那些灵气、清秀的女孩相差无几。宝玉厌恶”男尊女卑“的思想,他对丫环毫不歧视,反而他会挺起胸膛保护她们、怜爱她们。当宝玉得知无力帮助她们时,他伤心欲绝。他追求完美,追求独到的美!内心的美、行为的美,他的身上总散发着一种别人没有的美。他不是一位女子,但它更像一位愿意拯救那些女子的”美“的勇士!另外,薛宝钗那宽豁开朗的胸襟无疑让人产生敬佩之情。而心狠手辣的王熙凤恰恰相反,心胸狭窄,贪财,泼辣让人发指!
这些人物形象都令我印象深刻,我认为作者正是通过这些文字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切事物虽然都会消亡,但人性的善良和秀美总是人心所向希望追求的。

篇四:[我本不弃世]高中关于珍惜拥有的议论文素材


高中关于珍惜拥有的议论文素材
【范例一】珍惜所拥有的信任
子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信任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
故事一:失信与人,企业就会倒闭
安徽有一家服装场,一次,一家医院定做500套工作服,交货的日期到了,医院催个不停。就在产品临出厂时,技术人员发现,由于一名来厂实习不久的设计人员的疏忽,这些工作服的上衣少了两只口袋。但技术人员并没有将这一情况报告厂长,就轻易地将这些不合格的服装送到了那家医院。
医院的工作人员后来发现因为上衣缺少两只大口袋,他们的听筒、温度计不知放在什么地方才好,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以后这家医院再也不从这家服转厂订购服装了。现在这家服装厂由子长期不注重质量和信誉,生意已被附近的几家民营服装厂抢光了,濒临破产边缘。
故事二:走破鞋底守诺言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陶行知先生,因他的品德和才学,深受爱国将领冯玉祥的信任。
1927年冬,冯将军邀请陶行知到河南帮助制定教育规划。陶行知答应12月3曰前准时赶到。当时正值军阀混战,交通中断,许多人认为陶行知不会来了。一位老先生却说:“陶行知是言而有信的人,我敢打赌,他会按时赶到的。”
一路上陶行知风餐露宿,翻山跃岭,到了河南境内时天已晚了,没有渡船,他硬是绕道赶了许多路,连布鞋都走破了,终于在12月3日前感到了目的地。
陶行知先生如此遵守诺言,他言而有信的良好品德,在晓庄师范、甚至在全国传为美谈。
故事三:我相信你会承认错误
初二的一节语文课上,老师正在讲评我的习作。刚念完一小段,教室里便议论开了:抄的,抄的。但老师没有停,仍声情并茂地宣读我的作文。我知道,老师十分信任我,他相信我能写出这样好的作文,更相信他心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会抄袭别人的作文。而我却辜负了老师的信任。
读完了我的作文,老师以信任的目光望着我,目光中充满了温和与些许期待。我感别这目光是一种有力的鞭策,它希望我能醒悟、自新。于是我猛然站起来,面对所有同学,大声地说:“这篇作文是我抄的,我犯了一个大错误,以后再也不这样了!”说完我如释重负地坐下。“我等的就是这句话,我相信你会承认错误的。”老师带头鼓起掌来,透过朦胧的泪眼,我又看到老师那信任的目光,那是一股强大的支持力量,它将伴我一生,勉励我改过自新并不断进步。
后记
“守信者兴,失信者亡。”企业成败是如此,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又何尝不是如此?守信,是做人的起码要求,请“珍惜所拥有的信任”,这是一个人立身处世之本。只有守信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反之你就会举步维艰。
点评:这篇满分文的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题记、后记富有哲理性,耐人寻味。二是选材得当,围绕文眼“信任”,从正反两方面选取了三个小故事(且能联系亲身事例),最后水到渠成——阐释了“守信者兴,失信者亡”这一深刻哲理。语言生动丰富,可见小作者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三是文章采用“片段体”的形式来写作,四个小标题使文章结构清晰,脉络分明。
【范例二】珍惜所拥有的亲情
每每站在窗前,目光总会定格在山脚下的小村庄。参差的树木、错落的房屋和那袅袅的炊烟,像极了我那隔山隔水的家。冥冥中,似有“喔喔”的鸡叫声、“汪汪”的犬吠声传来,一股甜蜜的亲情便会慢慢遍及全身。
珍惜所拥有的亲情,所以我不愿回家。
并不是嫌家的偏僻和简陋,只是不忍那匆匆的重逢与别离。回家了,老爸黑瘦的脸上露出了欢喜,妈妈的头上又多了几丝白发。妈用粗糙温暖的手拍拍我的头,又摸摸我的脸:“瘦了!”便会有过节时丰盛的饭菜端上漆皮剥落的大饭桌。那熟悉的一切啊,给我满眼的泪水。走时,背起满满的行囊,再望一眼妈妈。妈妈,此后相见又是在梦中。泪向外涌,却使劲睁大眼睛,笑。妈也笑。爸总是送我到车站。匆忙中竟忘记再看老爸一眼,再回首,老爸那灰色的身影已越来越远。啊,我那善良的双亲啊!那血浓于水的亲情啊!
珍惜所拥有的亲情,所以我不想回家。
不是不向往家的温暖和安逸,只因不忍接过那放到我手里的一叠叠血汗钱。勤劳能干的父母用这些钱,本可以过上像邻家那样殷实富足的好日子啊!
珍惜所拥有的亲情,所以我不敢回家。
只因不再手捧奖状,一脸兴奋。我实在不愿意看到父母因我的平庸而黯淡的双眼,虽然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瞬,可我会脸红到耳根。
小时侯,亲情是父母温暖的怀抱;现在啊,亲情是想回家而不能的渴望,是—份深长的牵挂,是心灵永远的归宿。
亲情到底是什么?亲情是一种永远剪不掉的思念,永远抽不去的牵挂,永远替代不了的关爱,永远忘不了的根。
点评:看到“珍惜所拥有的亲情”的题目,以为作者又是要写父母关爱自己的故事,等看到“不愿回家”的说法时,有些出乎意料,再读到第三段对回家时那浓浓的亲情场面的精细描写,才领悟到作者是换了一种说法,原来“不愿回家”的背后是对父母的体谅,是懂事后的发奋,是对所拥有的亲情的珍惜。这样的思路逆转,让人情不自禁地佩服作者的机智。
【范例三】珍惜所拥有的痛苦
没有人喜欢痛苦,但却没有人能拒绝痛苦。上帝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在给你许多幸福的同时,也一定会搭配上成倍的痛苦。
生活中,有人因为贫穷而痛苦,有人因为孤独而痛苦,有人因为事业无成而痛苦,有人因为患疾病而痛苦,有人因为失去爱情而痛苦,有人因为平庸的生活而痛苦……面对痛苦,我们无法逃避,于是就有了解决痛苦的种种方法:有人心灰意冷愁肠百倍时,一醉方休,借助酒精来麻醉自己;也有人在痛苦中,心理渐渐失衡,于是疯狂地攻击他人和社会,自己痛苦也不让别人好过;还有人面对痛苦,万念俱灰,而最终走上了轻生的路……然而,“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从醉乡中睁开眼睛,那刻骨铭心的痛苦依然那么清晰;那些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人也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从此更加陷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而轻生弃世的人自己也许是解脱了,但却给亲人和朋友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篇五:[我本不弃世]傅雷家书有感500字


一个月前,在书店看到这本家书,父母曾经推荐过,于是买了下来,怎知这本书竟使我一月心境忐忑,思想波动。
刚开始读便想提笔写书评、写读后感,似乎每篇书信都可以传言,曾想过多少关于伟大与崇高的辞藻来修饰它!怎知心中激荡澎湃,竟无从下笔。如今,读完最后一页家书,凝视傅聪手捧先生遗骨的眼神,似有千言万语,怎奈斯人已逝。
最后一页了,渐渐,心从这令人惊叹的感动,到发自肺腑的共鸣,以及最终离人两界的伤怀中平静下来,回思着。除去合页后的孤独,先生那股子力,似乎在为我酝酿这什么,召唤着什么。
我有一个理想:有这样一个世界,文化上历史悠久,但民族年轻,生命力旺盛。用科学的方式在崭新的世界里构建着以正义、高效、公平、自由为原则的合理社会,人们高尚文明,美丑分明。也许永远没有这样的世界,崇尚这一切的人太少了,世俗的世界中人们甚至不愿意有他们的存在。
正直、高尚、坚毅和智慧,这些美的东西是多么可贵,追求这一切是如此纯真的信仰,为什么这样的追风者要受到无尽的痛苦?追求不到美的,便把追求美的人定义为虚伪,追求不到理想的,便把追求理想的人定义为轻浮,甚至在童年期就断绝他们的理想,让他们没有机会想象理想,扼杀他们的追求。先生弃世一生,痛苦几人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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