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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回不去的曾经6篇

发布时间:2019-02-17 04:01:43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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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篇一:再也回不去的童年作文700字


童年,这是一个听上去多么充满魔力的字眼啊!童年的记忆,童年的趣事是我们永远的回忆。
 
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在冬天堆雪人、打雪仗了。有一年冬天,大雪过后,我和哥哥弟弟在雪地里堆雪人。弟弟负责滚雪人的脑袋,我负责滚雪人的身子,哥哥负责把雪人的脑袋安在雪人的身上。我们滚着滚着,只听“扑通”一声,回头一看,只见弟弟摔了个四脚朝天,乐的我和哥哥哈哈大笑,肚皮都快笑破了。过后,我和哥哥又去拉弟弟,就在快要把弟弟拉起来的时候,我们脚下一滑,只听“咣当”一声,我们三个都栽到了雪地里,我们就索性在雪地里打起了滚,结果,还没等雪人堆好,我们就已经变成了三个名副其实的“雪人”了。我们喊啊、笑啊、堆啊、推啊。雪人慢慢长高了、长胖了。有了白胖的身子,圆圆的脑袋。雪人快堆好了,可是还差帽子、鼻子、眼睛和嘴。我便回家拿了一个胡萝卜,两个煤球和一个水桶。然后,我们就把水桶扣在雪人头上做帽子,那胡萝卜给雪人插上当鼻子,那煤球给雪人装上当眼睛。一个活灵活现的雪人诞生了:戴着高高的礼帽,翘着红红的鼻子,挺胸凸肚的,活像个骄傲的大将军。
 
堆完雪人,我们又开始打雪仗。我们蹲在雪地上,用双手一把把搂雪,捏书许许多多雪球当成战斗武器放在自己的身边。
 
当我正在聚精会神地捏雪球时,哥哥竟然偷袭我,他把一块大雪球打在了我的身上,当时我大为恼火,肺都快被气炸了!我正想拿起雪球还击,这时弟弟的雪球已经打到了哥哥的身上。这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紧接着,我们又开始大战了。一团团雪球就像一颗颗炮弹从天而降,打得我们左躲右闪,难以招架。为了躲避横飞的雪球,我笑着平卧在雪地里,又打了个滚,身上就披上了一件“雪衣”。我们跑啊,笑啊,一直玩到天黑才回家。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致敬我的童年,致敬我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篇二:回不去的曾经,看不透的未来_高中作文800字


 
 
到新学校已经两个多月了,我仍然想起了那年在杨中的我们,曾经在那里追逐打闹,曾经在那个下过雨后积水的甬道上摆砖去上课,曾经在那看起来破旧不堪的教室上课,在那个陌生的宿舍休息过,当年我走进学校的时候,心里很是后悔,但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这条路毕竟是自己选的,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就算后悔也不能说,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曾经我在那个宿舍,哭过,笑过,打过,闹过,气过,但最终,我还是一个人在这里过,虽然有人识的,但也没有往日和自己熟悉的人。当年我走进那个陌生的217时,心里充满了期待与惶恐,期待的是在这里,我会认识什么样的人,会经历什么样的事?这一切都是未知数,开始去那,一切都是陌生的,安静,沉默,不爱说话,但时间一长,与舍友,同学打成一片,我的本性就都暴漏出来了,现在想想,也不亏当年二组的那俩逗比给我起的“老罗”的外号了,说起当年的二组,真的很难忘,在我看来,过得生活就是得,除了吃,就是喝,就是笑。但是有些后悔也有些无悔,因为青春毕竟只有一次,谁的青春不是轰轰烈烈的,后悔的是没有好好学习。我想起了曾经的217,我们曾经半夜起来过生日,吃蛋糕,喝过酒,吃过零食,最令我怅惘的是,曾经上课都是八个人的队伍最后只剩两三个了,也罢,这个世界 哪里都是有小团体的,不必因为这个伤心,纠结。高一下半年,她整天与我黏在一起,上课了分开,下课就喊我,甚至不在我面前我都是谁在叫我,只因为一声LL,我们一起说说心里话,一起讨论谁谁谁怎么怎么样……曾经有过不愉快,也因为一些事计较过,打过,被气哭过,在最后,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分学校了,不在一块玩了,还真挺想的。
曾经永远是曾经,永远回不去的曾经,真的挺想念当年学校,当年的高一四班,当年的217。
高一毕业就又分学校了,各奔东西了,到了新学校,现在在班里特没劲,唯一的原来宿舍的都搬走了,孤独啊。唉,习惯就好,现在学习那真是一塌糊涂啊,真的听不进去啊,迷茫。真的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高中能否顺利毕业,会坚持到哪?真的看不透。
回不去的曾经,看不透的未来。

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篇三:花开花落,终归凋零_高三抒情散文1000字


当你的爱情碰上我们的友情,刹那间,友情之树尽数凋零,遗失的煦日养分,却成了你们爱情茁壮成长的源泉。曾感叹过。只是,愿把生命予你,伴你一路成长。当你归来之时,会用最后的绿荫为你撑开一片天空,回归友情的怀抱。纵使那是最后的光阴。——题记
有些事,注定已成定局。任人如何挽留,却再也回不去曾经。终于彻悟“大江东去不复返”的真正内含。恰如时间每天的滴滴答答,只是,再也转不回昨天。何曾相似你我之间的友情,以时光为承轴,渐行渐远。背影相对,潸然泪下。
我们多年的友谊,终是抵不过她的出现。是所谓爱情力量太强大吗?
遥望你的身影,却转身,樱花树下牵手,穿过纷杂的人群,依偎远去。缘分让得你们,从开始的相知,到后来的相遇,相谈,相恋,到如今的相爱。友谊就该让道了。一直以为二者可得兼,如今生于眼前,才释然,原来尚需舍生取义。
你走远了,假如思愁兴起,谁能与我共饮畅谈,谁会指正优缺;重阳节起,谁会伴于左右,诉说尘世俗事,谁会叹一声情义难全;生辰吉日,谁会举杯碰饮,谁会道一吉祥如意;夜半钟声,谁会道一声清幽静好,佳待片刻,谁会为星空思绪万千;洋流漂海,谁会于我痛苦。再为此远走一程。只盼,一切静好,在那边,照顾好自己。莫让岁月白了头,切不可让的南雁纷飞时节,立于阑珊,空待佳音;倘若归来,记得捎上佳酒而归。会醉饮醉翁之亭,诉说如花往事。
轻拾一纸书签,忆下我们的曾经。何人曾说定当为一辈子朋友,不离不弃;又是谁何人曾在冷雨夜中立誓。尔今,这一切似乎就要消散于人海,天涯如此之大,丢失在尽头,叫人如何寻觅。当初的信誓旦旦,终究抵不过一纸情书。我们萍逢相见,却在呐喊婉歌中走远。天边余辉残留,雁纷归去。原来,只是近黄昏。当初的惊艳乍起,终是无影踪。
某人,愿你在她的世界里,养存安好。天下无不散筵席,又何来作数誓言。一切的一切,曾经的曾经。正如此,盼你在花开时节,殷勤种下爱的种子,待得花开,纵使昙花一现,亦不曾后悔。切莫懂得珍惜时,却不曾拥有了。
此去,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尚于何人说?
愿你们不到那一刻: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下欲雪,天地合,不会与君绝。
当你的爱情碰上我们的友情,亦是我们的友情壁垒多么坚固,也化得支离破碎。一阵风打过,烟消云散。但,涟漪尚在,证明曾有过的一切。
四节轮回,花树开了落,落了开。何曾经得起风吹雨打,努力挣扎一番。最终,消失在了时光的变迁中。枯啊飘啊的一生,多少美丽编织的梦,就这样匆匆的走了,留给行路人的遍遍叹息,盼到重开时。
寂寞流露竹林清幽。终是明白,四节沧桑变换,几度斗转星移,盼不回曾经,亦如花开时的绚丽,花落之后,归于凋零。到底,回不去了。

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篇四:回不去的记忆2000字


每年的春节我们全家人都是回老家过的。今年春节回到老家,我最深刻的体会是:回不去的记忆叫家乡,也就是我笔下的老家。
年二十八下午,我才坐车回老家。一路上我都是望着窗外,看那些不断倒退的景物,随心所欲。直到快要到达老家的时候,我才认真地赏景。
车子往老家的方向驶去,越往前走,就越给人一种冷清的感觉。倒退的景物不再是繁华的建筑物,不再是为了装饰城市的盆景,也不是城市特有的街灯,而是创物者赐给乡村的礼物,看到的全是高山大树,偶尔也有几座房子从眼前飘过,但是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些高山、茂盛的树,以及一片片的稻田。
车子走的那条路显得越来越昏暗,让人觉得有一丝丝凉意渗到骨子里,给人一种无限的凄凉之感。那些高山好像都在路边,而且越来越陡峭,我幻想那些大山将如何崩下来压住车子,然后我会死掉,数千年之后,后人会在这里挖到珍贵的石油。
在回老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柳宗元在《小石城山记》中写到的“无土壤而生嘉树美箭”,不知道这里的山村风光能否可以这样描述?
到了老家,我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没有了以前属于乡村的宁静、穷落,反而具有了一点点城市的气息,但我却没有为家乡的巨变感到高兴。
回到了我生活了十几年的村子,我感到陌生,但又很熟悉。记得去年回老家过年,我还走着走了十几年的泥泞的小路,但今年我再也看不到,也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了。原来上一次与它的贴身接触,竟是这一生中最后一次了。以后,我都要通过脚下的水泥路间接与熟悉的小路进行心的交流。
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家那条泥泞的小路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每当下雨天,那条小路根本谈不上是路,它简直就像稻田,是插秧时泥土呈糊状的那种。说得更形象点,就是还没有长牙的小孩吃的粥——煲得很烂的,像浆糊。所以每到下雨天,老家的路根本没办法行走。一起上学的孩子们全都穿了一种老家管它叫“水鞋”的鞋子,走起路来很笨拙,像一群企鹅走在乡间小路。那时候我很贪玩,学校下午第三节课都是自由活动,同学们会一起玩各种各样的游戏,因为下雨天穿水鞋行动不便(我觉得走路比平时都显得笨拙),所以不能无忧无虑地玩了;又因为穿了水鞋显得特别另类,我爱面子,不想在学校给大家留下奇怪的印象,而且穿着水鞋在别人面前站着觉得十分尴尬,因此我最讨厌下雨天。每次下雨,我都很怕上学要被妈妈逼着穿水鞋,有几次我哭着闹着,死肯不穿,妈妈就说如果不穿以后都不给我鞋子穿了,或者说不让我进家门,所以只好哭着穿了水鞋,哭着上学去了,当时我恨死老家的那条小路了!
离开老家五年多了。每次回老家,妈妈都叫我不用穿太新的鞋子回去,因为老家的路是泥路,尤其是过年,冷雨天比较多,用老家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左一脚泥土,右一脚牛屎”,所以穿新鞋回老家过年,不用几天,新鞋就变旧鞋了。每次回老家,我都穿已经不穿的旧鞋回去。今年也不例外。但回老家后才知道那条我曾经恨了六年的小路已经不存在了,我穿的旧鞋子没有变化,想必如果穿新鞋子回去,鞋子也应该是新的。
我应该为老家的变化感到高兴的,也应该替村里上学的孩子们感到高兴——他(她)们可以不穿他(她)们不喜欢的鞋子去上学了。但是我却因为老家的变化感到伤感。我曾经恨了六年的小路,陪伴我走过小学时光的小路,已经不再是最初的模样了。它再也复原不了最初的样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了回不去的回忆。
晚上吃过晚饭,我想去看看属于乡村的黑暗,没有城市的街灯,很原始的黑暗,黑暗得你只感到寂静,看不到喧闹的任何光影。但是我走出家门口后大失所望——这里哪是我熟悉的老家?我熟悉的老家晚上除了有人在家的屋子可以看到光之外,其它的地方都是一片漆黑的。但是现在我看到的老家,有着和城市里一样的繁华夜晚。白天我没有注意到的路灯,晚上它们用强烈的光告诉我它们的存在,它们的目的达到了,而且还告诉我这座曾经很落后的村庄已经具有了城的气息,踏上了城市化进程的正轨。但是它们的出现,却让我更加伤感,我喜欢宁静,太长时间处在喧闹的城市中,突然很想回到寂静的老家,寻找与内心相符合的宁静,体会乡村与城市截然不同的风格,但是如今属于乡村的特色已经丧失了,曾经是大自然孕育出来的乡村,有天然的风光,但是如今已经被赋予了城的气息,被城的特有物品装饰之后,已经不是纯粹的天然。留给我的是惋惜,但留给别人的也许是关于城市的向往和追求,还有走出大山的心愿,以及关于现代化生活的幸福。老家是我深爱的地方,在这里,我度过了我的童年,而且整个人生的梦想,都是落后的老家给我的,让我从此就有了生存的目标,即使现在我已经不打算一定要实现了,可它们也曾给我动力努力学习。所以,不管怎样,这片土地我也爱得深沉。如果真的要城市化就祝愿能走好这条路,也许数年之后,我已经不认识了,但是曾经存在过比从来都不存在要好吧!回不去的记忆已经回不去了,又何必勉强回到以前呢?
听村里人说,村子彻夜都是光亮的,就像城市灯火通明,早上有光后才会自熄。上次回老家过中秋节,我还和弟弟点了灯笼从村头走到村尾,整条村子,都是孩子拿着灯笼玩的欢声笑语。下一次中秋节,村子里还能见到打着灯笼的孩子吧?但是这里的光是不是都属于灯笼还有月亮的?老家,你会不会在那天破例一次,恢复很久之前的黑暗,让我们过一次我们熟悉的中秋节?
第二天早上,我和妈妈到街上买年货,平时习惯了快节奏生活的我,这次却觉得跟不上老家的变化了。
以前显得单调、贫穷的街道,如今繁华了许多。街边有不少新建的商店显得特别引人注目,而最吸引我的眼球的是以前冷清的街尾竟然热闹非凡,我推测改变那里的是那间大型超市。因为没有时间,这次回老家过年我没有进那间超市shopping。但是看它的外部设计,和我在城里信赖的一间超市相似,我想里面也会有属于现代化的超市布局吧?下次回老家一定去那间超市看看,还要去这条街的最尽头看看以前我经常走的地方到底有没有变化。我记得那里有一条河,河边有很多柳树,河的对岸,是卖农家自编的篮子、笼子的地方,那里的卖主很善良,没有心机,都是在农村里长大的人,很多人没去过城,他(她)们说喜欢农村的生活,城里的人来了农村说农村人粗鲁,生活节拍赶不上时代的变化,但其实是城里的人节奏太快了。他(她)不喜欢城里的快节奏,觉得农村是世外桃源。不知道现在的他(她)们,还是不是这样想的?我真的很想知道那里的现状,希望下一次回老家,那里的一切,都还依旧。
来到菜市场,除了觉得市场比以前变窄了,好像基本没什么变化,不过听说在将来不久,这里将有一场重大变革。在市场,我最深的体会是,老家的物价跟上了城市的快生活,涨得非常离谱,本以为老家的菜比城里要便宜,尤其是青菜,但现实是不论什么菜都比城里贵。唉,如此“诡异”的生活,真的是令人琢磨不透!
本来说要去逛卖衣服的地方,但终究是没有去,不过听说那里变化很大,不去也好,让自己在记忆里想念一些美好的事情吧。
还有很多回不去的记忆,心里怎么想的,看到的事物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想的那个样子了,但事物是客观存在着的,而心所想的只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像。哲学上说物质都在运动,现实中的客观事物都在不断变化——不断风化某些印记,又不断呈现新的姿态——这是老家的变化。回不去的记忆,也许真的是回不去了吧?那些城市化的标志物,很客观地存在着;那些回不去的记忆,只能在梦里独自做一次又一次凄美的想念。

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篇五:忆


忆作文投稿
发件人:往爱成殇<99zuowen.com>

一份牵念一份执着,在那个地方遥远的你,还好吗?我这边已经漫天飞雪,你那里呢?是否四季常青,山水如画?我想,你一定过得比我好,那么心里就会荡漾起无限的温馨,紧接着,甜蜜,升华,···
还在感叹那个冬季,还在回忆那个年少,即使伸开手指触碰到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孤寂,我也愿意,因为我知道,你是我夜空中最亮的星星,这已经足以。
你的脸庞悄然的爬上我的心房,时光匆匆,我永远的追赶不上你的步伐,不管我多么的拼命,可最后,我总是苦笑着认命了,因为,不属于我的东西终究不属于我,再怎么努力它都不是我的,你也如此吧。可总感觉最后的苦涩汇成了一条小河,这条小河的名字,叫做不甘心。
多年过去了,你的笑容是否依然明媚如春?或许时间送给你的是www.99zuowen.com更多的沧桑吧,可我还是愿意相信你还在原点守护,就如你所说的,我这个人最大缺点就是喜欢自欺欺人,到头来弄得一身伤,都这么大了,一点都不成熟·····可是你不知道,这样我会有多么的快乐······
时光的变迁流走了我们所有的精彩,陪伴着我的只剩下你送给我的一对瓷娃娃,看他们有多幸福啊,既然今生已经这样,那么来生我们可不可以就做一对瓷娃娃呢,就那样,不理会人生的走走停停,不理会世俗的眼光,就那样勇敢的相依相偎········可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太遥远的距离,不敢奢望太多,因为我知道所有美好的梦下面都是万丈深渊,好在,我还清醒着········
夜幕摊开了我所有的记忆,我才发现,原来你一直都在,在我的心里,在我的心的最深处,泪就这样牵连不断的留下来,既感叹我们再也回不去的曾经,也伤感我们再也不会见到。可是那又怎样呢?太阳依旧朝升暮落,花朵依然春开秋谢。离开了谁和谁,这个地球永远都不会不转。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什么都不会有改变。不如把你放到我所能创造的最幸福的地方,作为我生活的动力,作为我受伤时最温暖的港湾········
多少的情感,多少的经历,最后都凝成了一句发自内心的:‘谢谢’

再也回不去的曾经篇六:《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朝花夕拾》读后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92年所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结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是清晨带露,香气芬芳的花,喻指鲁迅青少年的往事。“夕拾”是说直到中年以后才在回忆中把它们写出来,借以慰藉“夕拾”“离奇和芜杂”的心情。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鲁迅儿童时代故乡生活的片段,展现了当时的水乡景致,民俗风貌,抒发了对亲友师长的深切怀念之情。
在这些散文中深深引起我共鸣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与三味书屋的乏味,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各种动植物,应有尽有。还有长妈妈讲的传说与故事,冬天的麻雀,地上或桂花树上的蝉蜕,花坛上的腊梅花。这一切都令作者流连忘返、恋恋不舍。然而,三味书屋的索然无味与百草园里的无限乐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的些许天真浪漫。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面:油蛉在这里面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一切都充满了乐趣。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字里行间洋溢的浓厚的生活气息,令人仿佛置身其中,亲切感扑面而来。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上,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希望总是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如同地上的路,但其实好像根本就没有路似的。但走的人多了,变成了路。
朝花夕拾,一本好书。带我走过了初二下学期生活。它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唯一的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这些文章都是从鲁迅儿时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谢于厦门。较完整的记录了鲁迅先生从幼年到青年生活的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述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将往事的画面和现实的生活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音,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拚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四个人物,分别是作者的保姆、恩师、朋友和父亲。保姆长妈妈虽然愚昧迷信,但她身上仍保存着朴实善良的一面,通过对这个人物的刻画。可反映出作者对底层劳苦人民的同情和伶爱。恩师,也就是藤野先生他的人格令人肃然起敬他的伟大是人人所不及的。还有些简介我就不再提了,大家自己去书本里,进行挖掘吧。
这篇文中我最赞叹的就是这写作的手法实在的高啊。在文章中,作者把记叙、描写、抒情和议论融合在一起,充分体现出这篇文的诗情画意。
如果说《朝花夕拾》这篇文是鲁迅先生散文集中的经典之作,那么堪称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的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之作的《呐喊》可谓是为新文化运动的经典小说集了吧。真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啊。
在我们需要知识的这一年代,可一定要好好读书,名人传记——《朝花夕拾》值得一看!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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