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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6篇

发布时间:2019-04-07 15:00:59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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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丛林守护神》读后感350字


《丛林守护神》很好看,它是《荒野之王》的兄弟篇,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
这本书讲了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动物园园长只得允许它跟着“退休”。在城里,阿蓬应不适应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了飞贼得到了重赏。老金成为护林员后,阿蓬也成了护林犬神奇的山林生活给他带来了新的欢乐......
沈石溪叔叔曾说过,作者牧林是个喜欢探险的人,小时候就爱掏鸟窝,捉泥鳅。长大了还爱跑到深山老林里。他养了www.99zuowen.com瘸腿豹、残疾狼等动物,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牧林牧犬只差一字,阿蓬就是牧林的人格再现,所以书才会那么好看。
人生分酸甜苦辣咸五味,有时会难过,有时会开心。我们遇到困难时,都能和老金一样笑一笑,对自己说一声我能行的话,困难便不再困难,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时,像不孝子一样只会等待,困难只会更困难。只要我们遇到困难时笑一笑,世界将会充满欢笑。

(2) [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光辉的旗帜读后感_初中生读后感800字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_初中生读后感800字篇一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那么是谁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是他们,是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付出生命的代价为我们换来的。他们是谁?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今天是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可谁又能想到90年前的中国是什么样子的呢?1840年的鸦片战争,从英国走私到中国的鸦片就有40多万箱,并从中国掠夺走了大量的白银1860年的火烧圆明园,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的英法联军惊叹道:“过去我们只能够想象天堂是什么样的,今天我们真的见到天堂了!”但是,他们还是按照强盗的逻辑把它烧毁了。1894年的甲午战争;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1911年的辛亥革命,都使中国签订了一些不平等条约。比如:1942年的《南京条约》使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并赔款2100万元……;1895年的《马关条约》让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款2亿两白银……;1901年《辛亥条约》使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年息4,本息合计白银9。8亿两……,一幕幕丧权辱国的历史,至今令我们想起来还痛心疾首、义愤填膺。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光代……”。随着这歌声,不禁让我想起来许多为了新中国的胜利,抛头颅,洒热血不顾一切的人,潘东子是一位在20世纪。30年代艰难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少年英雄,他不畏艰险、机智勇敢、足智多谋,多次为游击队打击敌人立下了汗马功劳。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将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了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后,2010年的夏天,全世界的人们又把目光向上海看齐,因为在这个火热的季节里,第41届世博会在上海举行,自从开园以来,最多的中外客流量达到70万人。90年后的今天,如同在黑暗里闪出一道光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为我们点燃了希望的火炬。
90年来的风风雨雨,90年的奋斗不息,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天安门广场庄严肃穆的人民英雄纪念碑象征着人民英雄的伟大精神万古长存,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的人民英雄们,在这里接受共和国和全国人民的庄严敬礼。
缅怀革命的丰功伟绩,我们掌握本领,争当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秀,团结友爱的好少年。向革命先烈鞠躬致谢。我们今天的好日子是你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你们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中国共产党万岁,我爱你,中国共产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_初中生读后感800字篇二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3) [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4) [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50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50字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紐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5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50字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50字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50字
《野性的呼唤》(也译作《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杰出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描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被驯化的良犬在艰难与坎坷中逐步野化,直至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历程。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触颇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分野性,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一样。这分野性带来野蛮,带来欲望。当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冷酷无情,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内心深处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的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友情——纯真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和忠诚,这是野性中的友情体现。
我们的生命很矛盾,也很复杂。它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这就是我们真实得人生,我们的人生也因此而多姿多彩,因此而生生不息……

(5) [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www.99zuowen.com,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后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后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己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写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直是个非常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积极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己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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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森林守护犬的读后感]《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警犬拉拉》。
书中写了拉拉是一个优秀超群的警犬,它的主人大慢是一个优异的警员。拉拉参与侦破过好多案子:女警员午夜被害案、平息暴乱、智破拐婴案……我最难忘的是拉拉破的一起贩毒案:这起贩毒案里的一个女罪犯,在逃跑时发卡不小心挂在了树枝上,拉拉闻了闻,想不到是救过它命的护士小燕。有一次大慢生病了,住进了医院,拉拉在追捕一伙抢劫犯时,不小心被警员小陈用枪打伤。它跋山涉水好几十公里,找到了大慢住的和平医院205号病床。拉拉已经没力气,晕倒了,一双温暖的手把它抱起来,是护士小燕。拉拉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她天天陪伴它、给它喂食、换药……拉拉一甩尾巴进了和平医院,他们把准备下班回家的护士小燕拦住了。小燕急中生智,张开双臂小跑过来,做出拥抱的动作,拉拉扑进她的怀抱。狗是重感情的动物,它对大慢表示一切正常。护士小燕出了医院,松了口气,拦了车,当她一只脚跨进去时,拉拉觉醒过来,石破天惊地叫起来,并咬住了护士小燕的衣袖,小燕被捉拿归案。拉拉连续三天不吃不喝,经过大慢的劝说,他心爱的警犬终于度过了这场心理危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拉拉这样勇敢、坚强、聪明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学习的是它对护士小燕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精神。
《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最近全球掀起来了一股江南热,而我们班掀起来了动物热。什么叫动物热?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前段时间,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说让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我和妈妈一起去了书店购买,我本就是一个爱书狂,看到好书就忍不住去摸,摸了就忍不住看,看了就忍不住买。我一去书店不挑两三本书,决不罢休的。这不,我左手一个包,右手一个包,妈妈望着我无语的摇了摇头。
一回到家我如饥似渴的读起来,《警犬拉拉》让我越看越想看,不断地想拉拉怎么这么帅。看了拉拉以后我十分佩服这只机敏、聪明、活泼的警犬,幻想着自己也能拥有一只警犬。蓝发夹的女主人,曾经是拉拉的救命恩人,但现在是一名女毒贩,正被警察追捕。当警员大漫把蓝发夹交给拉拉嗅时,拉拉的脑袋“嗡”的一下子,拉拉嗅出了救命恩人的味道。它万万没想到恩人竟会是毒贩子,当大漫把它带到天明医院时。它左右为难,如果抓住她,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但不抓就担当不起“警犬”这两个字,更对不起大漫。最后他还是义不容辞的把女护士揭发了。但他在犬舍已经好几天不吃东西了,大漫在犬舍陪它说了一晚上话,拉拉最终相信了他,把蓝发夹给了他。后来大漫把蓝发夹系在犬舍的墙上了,拉拉想看时抬起头就可以看到,算是对恩人的怀念。
由此可见拉拉的情谊有多重,拉拉是一条重情重义的好犬。这本书还有死亡游戏,为谭老板站岗,雌虎蓝蓝等许多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快买吧!
《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暑假里,我读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警犬拉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还看过沈石溪的其他作品,《一只猎雕的遭遇》等。
这本书主要讲警犬拉拉帮助主人大漫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还帮助卷毛猴当上了王位,帮助雌虎蓝蓝摆脱伤心,给谭老板站岗……警犬拉拉是一只很特殊的狗,它既是一只狗,又是一只狼,是半狼半狗的一种动物,它既有狗鼻子的嗅觉灵敏之处,又有狼的那种品性和头脑,所以拉拉是一只非常聪明又机敏、勇猛的狼狗。警犬拉拉是一只对主人很忠诚的警犬,他在破案时对它的主人大漫很依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马戏团里的一只大象跑了出去,大家焦急万分,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主人大漫派出了聪明玲俐的拉拉,大漫让拉拉用游戏的方式把大象引回笼。拉拉勇敢沉着,利用大象尾巴的弱点,经过几番尝试,拉拉咬住大象的尾巴,成功地把大象赶回了笼子。警员们都拍手叫好。拉拉因此受到了马戏团团长的称赞,也受到了主人大漫的奖励。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一个道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动脑筋分析问题的关键,找到对方的弱点,抓住弱点找到制胜的关键点,才能取得成功。
《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对于警察来说,都是困难的,却在拉拉的引导下被侦破了。比如:拉拉面对它的救命恩人——护士小兰犯罪时,抛弃情感,遵守了警犬的职责,将其依法处置……难道说他们就没有破不了的案件吗?
疑问三:拉拉太聪明了,简直不可思议。
经过研究:狗脑只是具有粗浅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像人脑一样可以那么严密的思考问题。当大漫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栽赃陷害被冤枉时,连在一条战线上共同战斗的同事都不相信大漫时,拉拉却坚定自己的信念和意志,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终于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为大漫洗清了冤屈。书中的拉拉是那么的聪慧,丝毫不亚于人类的智慧。我不禁在想拉拉真的就那么聪慧吗?
以上几点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也加入进来一起探讨。
《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警犬拉拉》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被警犬拉拉和警员大漫之间的那种真挚感情所感动,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甚至在幻想着我也能拥有这样一只狗狗就太好了。
可是同时我也有一些疑问,想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疑问一:警犬拉拉太全能,似乎没有它完成不了的任务和事情。
为凶猛的森林之王——老虎当心理医生解决心理问题、驯服狂躁发疯的大象、平复猴山暴乱……这一切的一切,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难题,很不容易解决的,居然被拉拉机智的解决了。难道拉拉真是天降神犬不成?
疑问二:每一个案件都被侦破了,不太现实。
《警犬拉拉》读书笔记35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警犬拉拉》。我很喜欢,也很受启发。
拉拉是警犬学校的狼狗。它勇敢、机敏、忠诚,在它的主人优秀警官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我非常喜欢拉拉和它的主人大漫,他们是最完美的搭档。拉拉是一只忠诚、善解人意的警犬。一次,大漫的战友阿朱在午夜被害了,凶手穿的是偷来的大漫的衣服,大家都误认为是大漫所为。只有拉拉相信大漫的清白,一心帮助大漫找线索。在破案过程中,它被人打、被迫吃路边的垃圾,忍着肚子痛,终于找到凶手,帮主人大漫洗清罪名。
书中,我最讨厌警官小金的警犬唯奇。在《失重的荣誉》一集中,明明是拉拉先找到装有价值上百万的珠宝,可唯奇却夺走了羊皮袋,姚警官就给唯奇颁发了勋章。唯奇霸占了原该属于拉拉的荣誉,我认为这是盗窃,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太可耻了。
这本书,作者把警犬拉拉刻画得惟妙惟肖。生动的神态、心理描写更是凸显出拉拉的勇敢、忠诚。
我觉得拉拉是一只非常称职的警犬。它非常忠实、机智勇敢,遇到危险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弃,哪怕伤痕累累也要完成任务。我们在生活学习中,都应该学习拉拉的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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