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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动物有关的作文5篇

发布时间:2018-09-21 20:00:02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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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动物有关的作文]关于动物的作文300字:小白兔


我家养了一只小白兔,它浑身滚圆又雪白,就像穿了一件雪白的毛皮大衣,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字——雪球。雪球的眼睛仿佛两颗红宝石镶嵌在脑袋上,闪闪发光。两只耳朵竖立得高高的,不时动一下,像在倾听着什么,浑身上下最特殊的就属它那三瓣嘴了,吃起东西来一张一合的,喝水时难免会漏出一些。
雪球不仅吃东西的时候很有趣,它伸懒腰的样子才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呢!
只见它两条前腿往前伸,后腿和身体往前顶,把身体拉得老长老长的,样子十分可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要冲谁发威了呢。
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习惯性的去看雪球,结果吓了一跳——笼子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我赶紧四处搜寻,终于在阳台的一个角落发现了它,只见它正缩成一团,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袋准备做晚餐的白菜,身旁还有一地的便便。。。。。。
我心里真佩服雪球的聪明——它居然自己逃出了机关重重的笼子!尽管它有时难免会犯错,但我仍是忍不住地喜欢它。
我家的雪球很可爱吧,我想你会和我一样喜欢它的。关于动物的作文300字

(2) [与动物有关的作文]关于描写动物的作文/文章:小金鱼


放寒假了,爸爸带我到花鸟市场买了五条小金鱼。它们大小不同,颜色也不一,有乌黑的,有粉红的,有桔黄的,还有半红半透明的。
我最喜欢那条桔黄色的金鱼。它头上长着一朵大红花,像戴着一顶红帽子;它的眼睛圆鼓鼓的,像通明透亮的水晶球;它的小嘴张得圆圆的,像一年级小朋友念的拼音“O”。最美丽的是它的一条大尾巴。近看,像一把大扇子左右摇摆着;远看,像一件可爱女孩身上的纱裙。
每天早晨,我第一件事就是给金鱼喂食。金鱼吃食时十分有趣,它们先把身子竖起来,然后张开小嘴,把食物吞进去,又吐出来,然后再吞进去,金鱼的大肚子也跟着一收一鼓,真有意思。
吃饱后的金鱼,它们也各不相同。有的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有的沉入水底静静地休息,还有的在顽皮地吐着水泡……如果你在场,一定会被它们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多么美丽的小金鱼啊!它们给我带来了一个有意义的寒假生活。

(3) [与动物有关的作文]狗_关于动物的说明文作文500字


狗的说明文(一)
狗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也很通人性,因而人们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这使我们和狗无比亲近,狗也很相信我们。
狗,亦称“犬”,它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科学家认为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到1。5万年前。发展至今,狗大体上可分为工作犬、宠物犬和肉用犬。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总犬数约有六亿只,光我国就大约有两亿只。
狗最拿手的是听和闻。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基本上可以说是“耳听八方”,并且它的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类的400倍!所以狗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好手。
在所有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中,属狗的鼻子最灵。狗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特别多,达到2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沾液润湿嗅觉细胞,使其保持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狗的嗅觉灵敏,将狗培养成了破案高手。
狗的寿命大约在12—18年之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此外,寿命与体型也不完全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小型犬活得更长久些。
狗的说明文(二)
说起狗,大家应该都知道。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动物之一,被有些人亲切地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狗长着两只机灵的耳朵,有些狗的两只耳朵经常垂在脸颊旁一但有什么动静,便竖起来,仔细地聆听声响。它有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显得炯炯有神。狗身上的毛很光滑,摸上去特别舒服。这是因为它经常梳理和清洗身上的毛。有些狗的尾巴像一朵绽放的菊花,可爱极了。不像狼的尾巴,光秃秃的,像一根绳子。
狗狗
狗也分大小,像吉娃娃犬、博美犬之类的狗,一生就只有小板凳那么高。而有的狗却不一样,像藏獒、松狮犬等,它们长得高大威武,四只脚强壮有力,几乎跟书桌一般高。狗还有很多种类,例如贵宾犬、蝴蝶犬、卷毛比熊犬、中国沙皮犬等等,许多许多。狗睡觉的时候特别喜欢趴在地上,用两只前爪围成一个圈,将整个脸埋进圈里,只把耳朵露在外面。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鼻子。狗的鼻子非常灵敏,因为它的鼻子里有一个气味储存库,只要它问过的东西,就不会再忘记那种气味。假如你拿一种物品让狗闻一下,然后把这种物品藏到自己认为别人都做不到的地方,让狗去找,它准能在一个小时内找到。就算你把狗带到几公里外的地方,丢下它,独自一人回家,它也能轻松地找回来。
正因为狗有一个灵敏的鼻子,所以才能我人类看家。那些为人们看门的狗,被人们称为“看家犬”。古往今来,没有哪一只看家犬不是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的。它们一闻到主人的味道就知道主人回来了,便摇着尾巴跑出去迎接主人回家,还用身子蹭主人的裤腿,显得特别乖巧。可当陌生人出现在它们面前时,它们闻到了陌生的味道,便警觉起来,连忙站起身,竖起耳朵,睁大眼睛。一发现陌生人图谋不轨,就“汪汪”直叫,狂吠不止,引起主人的注意,提醒主人。
狗经过训练后还能当警犬,帮助警察破案,它们成了人类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类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我们要爱护狗。不仅因为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人类的好朋友。
狗的说明文(三)
从古至今,狗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起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提供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终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出国留学网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军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部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知道哪个人带着毒品。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可以追上动物。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可以帮助撵羊或圈羊。一些农户,特别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可以防小偷。一些老人可以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4) [与动物有关的作文]企鹅_关于动物的说明文600字


是唯一不能飞的潜水性海鸟。共有17个品种,分布在南半球,南极数量极多。
企鹅的头、颈、背和翼全都是黑色的,但胸部、腹部是白色的,看上去像穿着燕尾服的绅士。
成年企鹅平均高70—80厘米;体重4—6公斤。不到一米高的企鹅只有4——6公斤,但看他们肥嘟嘟的身材……真想不到,它们还是游泳健将呢!
从前我不知道企鹅住在哪?它们的天敌是谁?后来通过查找资料全都明白了。
企鹅是在平坦的地面上用小石块筑成的蝶形凹坑,直径约40——50厘米。这便是企鹅的家,专业人员叫企鹅的家为“巢穴”。
企鹅的天敌有两个,其一为一些动物,另一为天气。贼鸥是企鹅在陆地上的主要天敌,企鹅离开巢穴捕食时,巢中的企鹅卵(蛋)就很容易成为贼鸥的口中之食。刚刚能独立谋生的幼企鹅也因为缺乏生活经验,在陆地上成为贼鸥的啄食对象。另外,幼企鹅入海后又常常被凶猛的海豹吞食。
天气是企鹅的另一个天敌,夏季里时常出现的暴风雪常常把企鹅蛋冻坏,或者把幼企鹅冻死。
由此看来,幼企鹅对于天敌真是无可奈何,死亡率高达50%以上!
如今,人类登上南极后,更给企鹅带来了不幸,数以万计的企鹅因感染人类带去的病毒而死亡,难道人类也变成了企鹅的天敌?
人类总是一味地去观赏、认识企鹅,却往往忽略了保护它、爱护它,搅乱了它们正常的生活。
“喜欢它并不错,但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如果因人类而使这些可爱的动物“灭绝”,不但我们这些喜欢企鹅的人会伤心欲绝,所有人类也会后悔的。
不仅仅是企鹅,我们应该爱护每种动物。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

(5) [与动物有关的作文]最爱的动物_关于动物的作文900字


老套的题目却是老师给我们所留下的作业——谈谈你心中最喜欢的动物。我的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了一群孤傲的身影。
漆黑的夜,幽幽的泛着绿芒的眼睛是无数动物畏惧,甚至在草原中驰骋,连狮子也不远遭遇他们。
孤傲、冷酷、贪婪,这是世人给予他们的评价。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遭受到厌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为什么会令人畏怯,不明白为什么总是针对他们,也许,是因为万兽之中只有他们始终不愿意沉浮吧。
曾经偶然间在书中看到了一句话,让我有了一瞬间的颤动,我原本以为自己喜欢的动物只是表面的强大,可是我却忽略了他的内在,却忽略了他的坚强。
雪白柔顺的毛发,锐利的獠牙,一双充满傲慢的眼神,这是所有男孩子所喜欢的。可是我却很傻,我却很晚才明白真正吸引我的东西——自我!
狮子也好,老虎也罢,不就是森林之主,万兽之王么?大象如何,不就是陆地上最大的动物么?
无论过了多久,这些动物都被人类所驯服,可是,无论于哪个世纪,无论是哪个马戏团,无论人类多厉害,可我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的身影!
他们始终是不会出现的,因为他们的傲绝不允许他们为了娱乐而变成工具。
嘭……
枪声响了,黑夜弥漫出了一丝血腥。
不知从何时开始,人类对他们进行了猎杀。
正反两面总归是有的,人们憎恨他们的掠夺,他们袭击人类,可是我不懂,更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从小就学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点从不被运用呢?
动物世界的规则我不懂,但至少我明白,你不去招惹他们,他们绝对不会轻易侵犯你的领地。
他们的皮毛在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血肉人们想办法烹饪,他们的子女甚至被拿到市场偷偷的贩卖,亦或者被送到动物园被关在那冰冷的铁笼之中,过着失去了草原,不能奔跑的生活……
披着羊皮的狼、“狼终究是狼,即使它不吃你的狼和狼”“在一起,就学会吃人”、狼狈为奸、狼奔豕突、狼心狗肺、狼吞虎咽……世人总是用这些词来形容他们,丝毫没有褒义。
可是,纵然再冷血的动物也拥有情感,正如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狼王梦》一般,他们拥有团队,拥有欲望,拥有情感,公狼会争夺权力,母狼会保护子女,这些人类难道不懂么?
与其说是狼扰乱了人类的生活,倒不如说是人类搅了狼族的清净!
呼……
长叹一口气,站在动物园里,看着本子上满满的笔记,我不免对他们产生了同情,真希望以后有机会看到我面前的他们,甚至是所有的动物,能够重新回到草原,回到自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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