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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6篇

发布时间:2018-10-30 06:00:02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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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一:《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前几天读完了两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www.99zuowen.com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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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二:总有人先离开这个世界_关于生命的作文1300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一种感觉,随着自己慢慢长大,周围的亲人也在慢慢变老,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老病死从来都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总有人先离开这个世界,这对于还活着的人明显是一个打击,尤其是对于有血缘亲情的亲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很多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我们都希望他们能够去到那个叫做天堂的地方,那是我们对于自己的安慰,其实哪里有什么天堂,那些离开的挚亲实际上都活在我们心里的某一个叫做天堂的角落。
曾经有人说过,一个人生命的总结并不代表他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因为他依然被自己的朋友、家人所记得,直到这世上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离开,那么这个人才算真正的生命终结。这也难怪,很多已故的名人,虽然他们的生命已经结束,肉体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他们作品依然在世上流传,他们的故事依然为人津津乐道。邓丽君的歌曲至今还被流传;李小龙的传奇至今被人铭记;张国荣的电影依然经典。很多离开的人他们也许并没有真正远离我们的生活,他们依然在影响着我们的一言一行。
总有人先离开这个世界,这是自然的规律,我们无法改变,人老了,要离开了,没有人拥有回魂之术,没有人能够让挚爱起死回生。很多时候,当一些人离开了,我们才真正明白他们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那些人或许是我们唯一的依靠;或许是我们儿时离不开的玩伴;或许是给予我们帮助的陌生人。在我们漫长的成长岁月中,周围人的相继离世总会让自己有恍若隔世之感。每一次回到老家,人们就会对我说,村东头的刘爷爷去世了;邻居家的李奶奶病逝了。我无法相信,离家时他们还亲切的唤我的小名,如今老家他们的房子还在,亲人尚存,而他们与我已是天人永隔。面对那些已故的人,我们唯有默念:或许他们的生命已经结束,但是他们的血脉仍在延续。
总有人先离开这个世界,而我们需要做的是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可能是我们的家人、我们的朋友、同学、同事,甚至可能是我们在地铁站、公交车上遇到的陌生人,因为你不知道下一秒的他们是否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对谁,都应该报以微笑,都应该给予宽容,只有这样才能够看到人性善良的一面。只有始终用一颗感恩的心,真诚待人,才不会在他们离去的时候留下遗憾。虽然我们留不住他们的生命,但是我们可以带给他们温暖与感动。
面对那些先离开这个世界的亲人们、朋友们,我们在悲伤之余可曾想过:等到我们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能留给这个世界一些什么东西呢?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多数人都只是芸芸众生,但是我们是否应该在短暂的是命中留下点什么,让人们能够记住,这个世界我曾来过呢?例如有些人可能想成为明星,他们想让观众记住,于是他们创造出无数经典的人物与作品;有些人可能想成为业内精英,于是乎他们会选择在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有些人可能就想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就会选择在乡下平凡的生活,生命在于选择,每一个关键的选择都足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先离开我们,我们需要做的是好好活着,不要虚度自己的生活,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可能我们以后会经历越来越多人的离世,甚至是自己,但是只要我们在有限的生命中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我们就没有白来这世上一遭。

最后一个人三:一个令我敬佩的人_写一个人的作文800字


当失败一次一次将你击倒,你只有选择一次一次站起。
——题记
七十亿目光聚焦地这个只有两个人的舞台。仅0。3克的乒乓球一瞬间即可决定命运。时间仿佛定格,胜负已定。他还是输了,三届奥运,八年努力,可他还是输了。当张继科那最后一球一锤定音,他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获胜,他叫王皓。从雅典到伦敦,三次亚军,有人嘲笑他说,你已经可以去当三亚的代言人,却不知道,他心里有着无限的苦笑和辛酸。
无论是在雅典那个手抖的小伙子,还是到北京那个4:1不敌马琳的青年,还是今年被他小4岁的张继科击败。一生乒乓球,一生风雨路。赛前,他说:“我和张继科谁拿金牌都可以。”赛后,当张继科化身为跨栏选手去飞吻领奖台时,他用一种平静的目光看着他,从那双明亮的眸子中,我读出了胜利的渴望,失败的心酸以及那种不服输,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沉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赛中,他每一个球都认真努力,可他为什么得不到努力的回报呢?他已经为此奋斗了八年,可命运为什么对他如此不公。那种近在眼前的胜利却被命运之神无情地掐没了。他心里已经流下了无数辛酸的泪,可他没有倒下,而是依然坚毅地站着,永不放弃,为了他心中的那块金牌梦,他已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泪水,二十八年来的奋斗,换来的只有这三块银牌吗?不,那和他付出的努力并不相等。
可就是在命运之神对他如此不公的情况下,他没有一次放弃,也没有一次怨恨。他被失败打倒,却一次一次地站起来。他仿佛一个巨人,屹立在我的心中,因为他不放弃,所以他必将走向成功。他就是这样令我敬佩,不放弃者不败。这就是我对他的评价。他一次次地被击败,可他的身影总是一次又一次地站在运动场上。流沙河的《理想》中说:“有理想的人就是一个“大写的人”。”我认为他就是一个大写的人,一个足已令人敬佩的人。
他在运动场上的每一滴汗水都彰显着他生命的价值。他三次倒下,又三次站起。任何奥运冠军都比不上他的坚定与执着,相信在里约热内卢,他一定能完成他的金牌梦。
他的精神,不是值得我们每个人都敬佩的吗?

最后一个人四:团结力量大作文250字_团结力量大作文


团结力量大作文250字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著名的书法家在他的书房里,有一副全世界最好的文房四宝。但是,他们一直很不团结,可是,在那一天的上午,让他们变得像亲兄弟一样。
在一个清香袅袅的早晨,笔、墨、纸三个文房的宝贝聚集在一起,谈论谁的本事大。笔先发言了,他骄傲地说:“要说本事大,我肯定是第一了,没有我,我们的主人就没法写字了……
没等他说完,墨就抢着说:“没有我你能写出字来吗?我的功劳才是最大的。”
纸一听不乐意了,说道:“没有我,你们往哪里写字呀?我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
“我才是最有用的!”
“我才是!!”
“你们说得都不对,我才是最有用的。”
在他们争吵的时候,砚在睡梦中被吵醒,打了个哈欠,说道:“你们算什么呀,我才是最有用的。”
主人来了,他要练一练字,每个人都想展示自己的才能。于是尽力地干自己的事,结果墨洒了一地,笔也干巴巴的……
这件事以后,他们意识到,他们几个离了谁也不成,所以,他们又和好了,像情同手足的亲兄弟一样。
 
团结力量大作文250字
随着交朋友活动的结束,我们又迎来了新的考验。这次,我们要在三秒的时间内,和别人组成一个大组,迎接助教,再做打算。
活动开始了,我们三下五除二地完成了任务。助教李姐姐拿来了四个球,说是道具。什么?这轮还有道具了?是用来打,还是用来踢呢?正当我还在浮想连篇地想球的作用的时候,老师突然说话了:“看到我手中的这个球没有?将它传递给你最想把球传给她的人。但要记住,这个球从小组长手里出发,传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最后一个人要把球还给小组长。只有小组长能拿两次球,其它的人都只能拿一次球。”
我们听了老师说的话,赶忙练习。我们练了一遍又一遍,终于达到了9秒的好成绩。可是,火箭组达到了6.73秒,我们又得突破他们的成绩。小组长提议:按传递的顺序围成一个圈。这方法果然有效,时间达到了5.88秒。老师突然要我们从一个球增加到四个球来传递,这可增加了不少难度。于是,有人又说:“两个两个的传。”在我们的练习和提议下,又得到了4秒的好成绩。可老师又公布了一件让我们惊讶的事情,这是目前这个项目的世界纪录是0.8秒,要我们争取在5分钟之内突破它!这时,有人提议把四个球包扎起来,助教李姐姐刚好带了一个塑料袋,于是,我们把四个球装在了一起。经过反复地试验,我们一致同意,把手指放在一起,由小组长拿着塑料袋碰一下我们的手指就算是通过了我们的传递。正式比赛开始了,我们按照既定的方案操作,0.25秒,耶!
这个活动让我体会到了团结力量大。那个小球,就像一颗爱心,而我们就在那互相传递着它......
团结力量大作文250字
秋天到了,萧瑟的秋风卷走枯黄的落叶,大雁排成了大大的“人”字型,一边急匆匆地向南方飞去,一边“呀呀”地叫着,好像在说:“再见了!朋友们,祝你们平安过冬!”树上那熟透的红苹果像调皮的小孩,躲在树叶底下,露出红红的笑脸。
星期六清晨,蚂蚁小小早早地起了起了床,他伸了伸懒腰,打了哈欠后,穿上衣服,跑到离家不远的地方晨练。忽然,小小看见了一块香喷喷的面包正向他招手。他一看,高兴极了,连忙跑到面包旁边,绕着面包走了一圈又一圈,然后高兴地大叫:“万岁!现在我们过冬不用愁了……”,他飞快地跑回家,把这件大好事告诉了伙伴们。
不一会儿,一大群人“蚂”在小小的带领下,来到了面包旁。他们围着面包绕了几圈,忽然一拥而上,把面包咬的小小块的,再接着,他们向四周散开,像一条蜿蜒的长蛇一样从面包那里排到了家门口,最后,蚂蚁们一个接着一个传递着,把一块块小面包运回了家。
回到家,他们顾不上擦汗,又开始庆祝起他们今天团结的收获。
团结力量大作文250字
小猴、小熊、袋鼠是三个好朋友,它们住在一片美丽的大森林里。
森林的旁边有一条弯弯的小河,小河对面有一棵茂密的苹果树。到了每年的秋季,苹果树就会结出又大又红的苹果。小猴、小熊、袋鼠都想摘到苹果,可是它们就是够不到:小猴又是爬树,又是爬竿,可就是过不了小河;小熊不会爬树,又不会跳,也没有办法摘到苹果了;袋鼠使劲的跳啊跳,可就是跳不到苹果树那么高。
怎么办呢?它们决定一起想办法。它们来到小河边,小熊找了一根长长的竹竿,,竹竿正好可以伸到树枝上,小猴沿着竹竿顺利的爬到了苹果树上。小猴在树上摘了好多好多的苹果,袋鼠站在树下不慌不忙的张开自己的“大口袋”,小猴马上把一个个大苹果扔进袋鼠的“大口袋”里。不一会儿,袋鼠的“大口袋”就装满了苹果。小熊高兴的在树下又唱又跳。
小猴、小熊、袋鼠一起把又甜又香的大苹果送到其他小动物的家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收获的喜悦,三个好朋友更是为友谊和团结感到快乐。
团结力量大作文250字
一天,红红的太阳升了个大大的懒腰,就爬到了天空中。几朵白云像棉花糖似的再空中飘来飘去。远处入云的大树挺得笔直,笔直的。河里,一群群鱼儿在快乐的游来游去。
蚂蚁灰灰的肚子饿得正咕噜噜地叫着呢?突然,它看到远处有快面包,可它怎么也搬不动。于是,它跑到蚂蚁红红家里去,叫红红一起搬。红红说:“好啊!我好久没吃面包了。”然后,它们搬起面包,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人的力量有时是不够的,如果团结起来力量会更大。

最后一个人五:《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www.99zuowen.com《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曾经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么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弃那些一样,坚定的放弃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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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六:青春的最后一课叫作离别


六月,是一个伤感的季节。六月来临,一届一届的学生面临分别。告别生活了几年的校友告别贪恋了几年的母校。可能会互相拥抱着劝慰,可能会抱作一团地哭泣。这,是分别。
那个炎炎夏日,我来到这所学校。再没有熟悉的问候和声音再没有热情的拥抱。取而代之的是陌生。我惶恐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这些陌生的即将一起生活三年的人。偌大的教室里一片沉寂。没有小时上课的吵闹安静的环境让我害怕。老师絮絮叨叨地说着许多的规矩。我开始怀念旧时的人和事,也不知她说了多久。最后我一个人带着厚重的行李来到了寝室。想想以后将在这里度过每一天每一个夜晚,没有朋友没有父母甚至没有一个熟悉的人,眼泪就开始流。我努力地压抑却被身旁的她瞧出了端倪,她说,别哭,以后我陪你就是了。然后室友们都围过来安慰我。我抱着她开始不管不顾的嚎啕大哭,像一个没有糖吃的小孩子。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不经意间,就收获了许许多多的友谊。后来我想起这一天,竟然是那么温暖。喜怒哀乐,这些情绪反反复复。转眼,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两年。我开始害怕也在迷茫着。一年过后,这些陪伴我度过所有的坎坷的朋友们都将离我而去。我开始不再只顾着玩闹,我热情地帮助每一个人。她们都很认真的告诉我,舍不得。初中三年,却好像过了三天。那么短暂那么遥远。亲爱的朋友们,高中我们将不再一起,再也没有办法开导你们再也没有办法陪伴你们。以后的以后,你们都要www.99zuowen.com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倔强不要傲气不要不听老师的话不要浑浑噩噩地过完每一天。或是有人会提起我,我希望你们都是扬起嘴巴一笑,然后大声地告诉他们,我,是你们最舍不得的人,是你们大家的开心果。
我知道,我微微叛逆。初中三年里,给了你们太多欢笑,你们总是有心事就找我倾诉总是委屈地像个小孩总是在我给你们讲答案的时候大胆地闹出一个个笑话然后被老师发现过后又急促地说着跟我没有关系。你们给予我的是欢乐,有你们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太多的温暖和感动总让我落泪。
我们这个班级,出了名的调皮却又总是得到老师的喜爱,出了名的叛逆却又总是领着许多荣誉,出了名的懂事却又总是哭闹地像个孩子。我们总是骄傲地大声吼着:五班永远不散!可是,离别的时间就那么近了。没有了你们,我该怎么办。我会怀念我们一起做的事一起笑得张扬一起脆弱得让人心疼。我们总是搞怪总是让老师下不来台然后又乖乖道歉我们总是调皮总是懒惰然后一次又一次地保证着下不为例我们总是玩乐然后在考试前夕团结得好像葫芦娃互相解答着一切。五班,永远不说再见。五班,永远是胜利者。五班,永远是打不倒的奥特曼!
青春最后一场宴席,我们以后还要在一起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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