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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生观后感5篇

发布时间:2018-11-02 04:00:05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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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半生观后感]观《我的前半生》有感_电视观后感800字


今天我就和大家从《我的前半生》这部剧中,来简要的谈一谈男人。现在的男人其实很对应剧中的三个男人,贺函、陈俊生、白光,这三个男人主要分成了三个阶层——精英阶层、中产阶层和普通阶层。
大多数男人都是白光这个级别,也就是普通阶层。他们没有生活,有的只是生存。他们每天拼死拼活地工作,为的只是挣着那么一点死工资,因为他们需要养老婆、养孩子,一家老小的吃穿住行,还要还房子贷款,甚至房子是租的,还要每个月被催着交租金。在这种巨大的生活压力下,他们会被生活琐事折磨的体无完肤,脾气越来越暴躁、容易忽略妻子,儿女的感受,忽略家庭。
第二类就是陈俊生这一阶层,尽管他们年薪百万,收入不菲,但是却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人前人后,谁也不敢得罪。他们是公司的中层,工作能力强,业绩能力很突出,天天加班到深夜是他们的常态。他们对上司唯唯诺诺,鞍前马后,马首是瞻,可同时对有能力的下属也要忌惮几分,生怕他带人拆台、夺位;既要保护好现在拥有的一切,又要随时随地提防别人,对朋友、敌人都要挂着笑容,小心翼翼,带着面具生活,对客户想的要周全备至,不能出一丝差错,处处维持人际关系、资源,所以陈俊生说他怂。
最后就是贺函的精英阶层了,他们事业有成,作为一个职场精英,住着高档别墅、开着高级跑车,年薪千万,说话做事既不用看上级领导的脸色,也不用顾虑重重,自己就是行走的合同,走到哪都有生意可做。随随便便一笔生意就能赚到普通人怎么努力也得不到的收获,他们享受生活,什么都不用想,每天都是吃吃饭、打打球,一言不和就可以出国旅游,随随便便就能环游世界,而这些,却是我们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他们却能轻而易举做到,只要有想法,不怕实现不了。
可是他们真的像普通人在台前看到的那样吗?其实他们也是普通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但是他们装!装得彬彬有礼,装得无所不能,在巨大的精英光环笼罩下,在所有人面前,都永远是那么的风轻云淡、成熟自信。
所以这部剧把男人刻画得十分贴切,特点就是装!怂!废物!

(2) [前半生观后感]《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17-1790.4.17)本人对自己前半生(1706-1757)的一些回顾。书的重点固然是富兰克林总结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该书也为我们了解十八世纪中前期美国的社会面貌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
书中表现的美国社会,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必须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可以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可以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店铺会被关闭,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同,政府与商人互相依赖。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己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系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己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助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因为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欢研究诗,深信自己会因此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进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因为《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己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讨论后再作选择。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因此,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后来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同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面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同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间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可以使用该该教堂,因为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
四,当时美国各州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复本。权力分别掌握在总督和州议会手上,两者互相制约;在宾州,前者由业主任命,后者通过选举产生。所谓业主,就是指英国国内一些根据英王特许状享有该州土地的一些大贵族。作为人民代表,议员们认为业主和人民都要交税;但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命令他们的代理人——总督阻挠议员们提出的征税法案。两者一直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在富兰克林担任宾州议员期间,前后历经三任总督,最终才在1757年以议会的获胜而告终。
既然书的主角是富兰克林,那么当然不能不提到他。书中,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提炼出许多处事为人之道。他在年少时十分爱好争辩,以驳倒对方为荣;但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既不能交流思想,又不能增进感情,因此要用谦逊的口吻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即使双方的讨论能够深入,又容易说服别人。他是多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但在推广自己的计划时,他总是称受某人的委托;如果不这样做,有人就会妒忌他所获得的名誉而反对计划的实施。在他参选州议会秘书时,他遭到了一个有势力的议员的反对;他没有卑躬屈膝地巴结那个议员,而是请那个议员帮了一个忙,www.99zuowen.com,后来他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那个议员死为止。因此,“假如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
除了具体的建议和忠告,富兰克林还提出了一个打造完美品德的计划。在他22岁的时候,他想克服自己身上所有缺点。起初他认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就会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他逐渐发现,“习惯会利用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又不是癖好的对手”。因此必须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他编制了一个美德培养表,将自己希望获得的美德都列在上面,每天对照表单检查自己的过失。他认为坏习惯就像花园里的野草,不能指望一下子都把它们拔光;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应该着重培养某一项美德,当自己认为这项美德已经达到了,再去培养下一项。当所有的美德都已经训练过一次后,又从头开始,直到形成习惯为止。富兰克林承认,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帮助他达到完美境界,而且差得很远,但靠着这个计划他比做这种尝试前好得多快乐得多了。正如临摹字帖的人,或许他们永远不能达到像帖本一样卓越的书法水平,但在临摹的过程中他们的书法必然有很大提高。
总的来说,《富兰克林自传》向我们表明,出身寒微、受教育程度低并不能成为一个人平庸不前的理由。只要有决心并坚持不懈,每个人最终都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套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的一句话: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使其成为可能的,是决心和行动。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在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转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我希望人们都能通过我的读后感而阅读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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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半生观后感]高老头读后感500字_高老头读后感


高老头读后感
昨天看完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这部百科全书中的第一部《高老头》,很好奇为何巴尔扎克以这么一部作品作为他力图营造的宏大人间的开头,这是一部悲惨的作品,人间喜剧就这么从悲中开始了。
本书的故事情节倒不复杂,希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年轻人欧也纳碰巧和退休的面粉商高老头住在一个屋檐下,他误打误撞认识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并被她们吸引,依托表姐的关系,他获取了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但随着他对于高老头和他两个女儿认识的加深,他看清了那两个女儿对于父亲的压榨。在高老头悲惨死去的同时,他也认识到了所谓巴黎上流社会的丑恶,也完成了他进入社会的启蒙教育。
不过,本书给我印象更深的是欧也纳这个人物,《高老头》结尾处的几句话暗示了巴尔扎克会让他在人间喜剧的后面作品中继续登场,说不定还是以他作为主线。这个人物是典型的懵懂无知的青年,他和我一般大,二十来岁,对这个社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期待,觉得自己有能力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凭着自己的一腔热情,一种冲动,再加上自己的年轻,帅气,他开始施展自己的力量。投靠表姐,俘获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向贫困的家庭要钱打扮自己,出入各种舞会等等,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前途无量。年轻人啊,这就是年轻人,不知道社会的黑暗,不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也是那么丑恶。好在他并没有失去身上所有的良好品行,在高老头临死前无微不至的照料,高老头的悲惨遭遇终于让他有点醒悟了。
高老头读后感
《高老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高老头曾经是个面粉商,他积攒了一大笔钱。他非常疼爱他的两个女儿,对两个女儿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使她们过着十分优越的生活,有马骑、有车乘,穿着华丽的衣服,并且给了两个女儿每人丰厚的嫁妆,使得她们分别成了伯爵太太和银行家太太,跻身于上流社会,让人刮目相看。但为此却花去了高老头大部分的积蓄,自己仅留了很少一部分钱。
他的两个女儿住在巴黎圣日尔曼高档富人区,而高老头却蜗居在位于贫民区的伏盖公寓中。当大学生拉斯蒂涅敲开高老头的房门时,也不由地惊呆了。难道这就是两位跻身上流社会阔太太的父亲的住所吗?屋内没有窗帘,床上有的只是用伏盖太太旧长裙改制的薄薄的盖被,壁纸由于房间潮湿,加上时间较久,早已斑驳脱落了。房间内除了床之外,一个缺了门的破柜子和一张不像样的桌子。
谁能相信这就是一个昔日面粉商人的住处!但即便高老头与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但为了替女儿还债,为了女儿高达一千法郎的舞衫,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节衣缩食,甚至变卖了仅存的唯一最值钱的金银器具。他的两个女儿就如同榨汁机似的,把高老头给榨干了,但高老头却无怨无悔,他对女儿的父爱是无私的,永恒不变的。
高老头读后感500字
拉斯缔涅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举止风度一投手,一投足,无不显示他是个贵族子弟,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谨守礼俗,举止高雅。虽说他爱惜衣物,平时知穿隔年的旧衣,可有时出门却也可能打扮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穷的有气节,穷的有尊严!
他是一个有抱负的青年,他有清醒的头脑,想通过学习来预知社会未来的动向,找到打拼的用武之地,于是处处留心观察社会。
他从外省到巴黎上大学,雄心勃勃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成为一个大法官,用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
到了巴黎,见识改变了,雄心勃发,使得他想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不久,“他还没学会欣赏,就已经眼红了”
或许像他这样的热血青年,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迫不及待的想钻进上流社会过着贵族的奢侈生活。
然而,他明白:有些关系对他征服社会大有助益。其重要性,至少与他在法学院学的功课等量齐观。
到达上流社会第一步:在巴黎难得遇得一个漂亮的女子,又漂亮,又富裕,又风雅,而且没有主。我需要这样一位女子,来让我领悟人生。
经亲戚介绍,他结识了贵妇薄?赛昂夫人。薄?赛昂夫人认他做表弟,请他参加舞会。舞会上又结识了雷斯多伯爵夫人。
薄赛昂夫人告诉他:“上流社会的女人,你能爱就爱,不能爱就利用。”
从此,大学生再也无心读书,只是应付一下点名,过后就开溜了!
薄赛昂夫人便设法让黛菲娜投入拉斯缔涅的怀抱。
可是黛菲娜作为一个贵夫人,花销很大,都要让拉斯缔涅来负担,这个穷大学生怎么承担得起。
高老头读后感500字
拉斯缔涅在寒碜的公寓和豪华的公馆之间周旋,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对比,使他深刻的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一个大学生步入一个巴黎这座大城市,便设法深入到这里。
“一样一样的入了门之后,他便脱去了老皮,扩展了生活的疆域,终于领悟到人有三六九等、一层叠一层,构成社会”
沃盖公寓内部的寒碜,在主顾们同样褴褛的衣着上再一次显露出来。衣服虽破旧,几乎每个人的身体都很结实,经受了人间狂风暴雨的吹打,几乎每个人的脸都是冷漠、刚毅的,……让你一见之下就感到他们已经演完或者正在上演的惨剧。
在这艰难的生活中无声无息发生着连续不断的惨剧,它表面上冷冰冰,却把人心搅得激烈不安。
然而,这些脸色苍白,经受着精神或肉体痛苦的人,巴黎的上层社会是不知道的!
对于下层社会的人来说:悲痛,只能在心头忍着,眼里含着泪水忍着。
沃特汉说:“昨日平步青云,去公爵府上做客,今天跃落泥土,在债主家中乞讨。这就是巴黎女人的本相。”
高老头读后感500字
今天看的是《高老头》,对它,只是浅尝辄止过,所以没有太多的印象和感悟。
“看不见孩子,做父亲的等于入了地狱;自从她们结了婚,我就尝着这个味道。”有点夸张,但很合理的说法。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总有这样的说法,女儿是为人家养的儿。虽不是很赞同,但却无法否认它。女儿结了婚,就不再只属于父母了,她有了一个自己的或许是更为重要的家了。她已经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但对父母而言,这是一种新的折磨。生养了几十年的儿,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抢夺走了,心是极为愤怒的吧。他们参与了我们的前半生,想继续伴随我们走下去,但我们却剥夺了他们这样的机会。所以,成家的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让年迈的双亲少一点寂寞,多一点宽慰。
“唉!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很形象的表达,但很痛心的感觉。我们真的是这样的吗?以后我们的子女也会这样对我们吗?不禁这样问自己。不情愿的回答但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榨干了父母之后,我们用获取的成果开启了属于我们的新生活,然后他们孤独老去,至死我们也只是给他们一场貌似得体的葬礼和几滴煽情的泪水。我们的生命是他们给的,但等到长大了,我们就迫不及待的飞离了,没有他们的约束,我们以为可以活的更精彩。剩下的是落寞的他们,两个孤独的老人等待离巢的儿女,没有归期,但总存希望。我们不愿做榨干机,但言行举止让我们没了申辩的机会。要是不想生养一台榨干机,那么,好好对待父母,不要给他们这样的榜样。
 

(4) [前半生观后感]莫迪亚诺《暗店街》读后感_读后感作文1200字


 
“我的过去,一片蒙胧……”
那天晚上,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在一场倾盆大雨中,居伊·罗朗结束了8年的私家侦探生涯,决定去追寻自己的过去。
这是艰苦的工作,漫长的旅程,在一觉醒来后遗失的前半生只剩下了支离破碎的影像,他可以依靠的只有依稀的感觉,电话簿、城市地图、旧档案,那个时代幸存下来的人们偶然的记忆,就像拼图,散落在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星球的拼图。人的一生,该有多少块碎片呢?
有人说,《暗店街》是一部自白小说,作者莫迪亚诺其实是在寻找自己。可是,怎样的人才会那么急切地寻找自己?一个朋友告诉我,最近,总是在想过去的事,突然间,发现自己老了,只有衰老才会让人回忆过去。忘记了是谁说的,人诞生于过去,忘记了就会迷失。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被欲望牵引着,像阿凡提的那头驴子,只顾着向前向前去抓眼前那把青草,不会去想,我是谁?我从哪来?要到哪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又要死亡?那生命是为了什么?直到有一天,一道巨大的闪电划破了夜空,唤醒了灵魂……
居伊·罗朗找到了一些碎片,不完整,但他努力拼凑着,渐渐地浮现了过去的朋友,曾经在一起的姑娘,婚礼,几个人轻松地走在午后的路上。他凝视着泛黄照片上的自己,照片上的别人,他在一些房子和庭院驻足,想像着从前在这里吃饭,睡觉,游泳,聚会,“在这座散发着桢树和松树香味的迷宫里,我也许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为什么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我年轻的时候好像读过这样一句诗,并且为此而忧伤。现在,我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奇怪的时代,有些人不像居伊·罗朗那样失去记忆,但仍然迷失了。佛经说,人要经过一世一世的轮回,谁也记不起前世的事,那么最初的轮回是从哪里开始,这样人不是永远也找不到自己了吗?
有时候倾望星空,我看到的星光是万亿年前的星光,它们走了那么远的路来地球是为了让我看到,我觉得我们是有联系的,一定是有,但是我忘记了。潮水一波波地涨落,是在和我说话吗?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对面山上被昨夜雨水洗过的树林,觉得熟悉又亲切,我做过一棵树吗?在风里摇荡,享受阳光照在身上带来的生命滋养。又或者我是昨夜的一滴雨水,从大海从天空而来,落到这片土地为一棵树一朵花,或者仅仅是为在石板上的一次敲击,想让一个失眠的人听到。
居伊·罗朗找到了许多碎片,可终于没有拼凑出完整的人生。但是,他决定还要找下去。
“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因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地哭起来了。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像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的吗?”

(5) [前半生观后感]《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最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深刻体会到的。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怀着惊讶的心情,读完了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也是一部不朽的着作,更是他创造的一个伟大的奇迹,赢得读者声声的惊叹!
作者法布尔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我们展现了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是作者细心观察的结果,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显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都源于他的仔细观察,让我惊叹的是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有没有恒心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我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总觉得它们的样子很让我害怕。尤其是蜂,蜂的刺使我不敢接近它,因为我被刺过。但读了《昆虫记》后,我不再昆虫们那么反感了,反而觉得它们变得可爱了。
这本《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亨利.法布尔。他写的《昆虫记》里面,有好多昆虫的名字,有很多是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尤其是蜂的名字,我以前只知道两种蜂的名字:竹蜂、马蜂,但没听说过什么采棉蜂、采脂蜂……
竹蜂和采脂蜂的居住之处颇为有趣,它们是住在遗弃的蜗牛壳里。那些爱捉弄蜗牛的朋友们可就要小心了,如果你倒霉的正好拿到的是已经居住了采脂蜂的蜗牛壳,那就只能怪自己了。采脂蜂往往选蜗牛壳中大小适宜的一节做它的巢,它们常常用细砂嵌在树胶上做成有图案的膜。在用树脂和沙粒做成的盖子下,还有第二道防线,用沙拉、细枝等做的壁垒。在第二道防线后面就有两间房间,一间大的给雄峰住,一间小的给雌蜂住,因为采脂蜂的雄峰比雌蜂大。
有时候,采脂蜂筑巢的时候,会因一个小疏忽而造成下一代的悲剧。如果采脂蜂在一个蜗牛壳中筑巢,但它却不知道蜗牛壳已经有主人了,等巢里的蜂长大了,它们咬破了胶膜,冲破了防线,想解放自己。但是,它们的通路被一个陌生的家堵住了,因为这壳原本的主人的幼竹蜂还在孕育。就这样,可怜的幼采脂蜂就因母亲的一个小疏忽就结束了生命。
这一个小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小小的错误是不可忽视的,它可能会酿成一个让自己终生后悔的结果。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近段时间,我读了着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着作——《昆虫记》。
它既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称为“昆虫的史诗”,而它的作者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昆虫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等桂冠。在这本书里,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地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区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这部作品所表述的是昆虫为了生存而努力的灵性,而法布尔则以自己那诙谐的将它们的大部分记录下来,这其中有蝉、樵叶蜂、黄蜂、捕蝇蜂、松毛虫、狼蛛……还有的一些被当做阅读短文呢。这部作品以它独特的形式创造了奇迹,一个人几乎耗尽一生的心血一丝不苟的来观察那所谓的“虫子”,这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而这些写“虫子”的书竟然在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引起一次又一次的轰动,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他以那独特的风格席卷了世界!
在描写蝉的幼虫的那一段中,法布尔那观察入微的精神感动了我——“从放大镜下,我曾见过蝉卵的孵化过程。开始像极小的鱼,眼睛大而黑,身体下面有一种鳍状物。由两个前腿连在一起组成。”在这一段,作者观察的那么入微,而这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仔仔细细,一丝不苟……
随后,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但从中学到了昆虫的知识,而且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今天下午,我终于读完了我最心爱的这本书《昆虫记》。为什么要说是我最心爱的书呢?因为我想这本书把一个五彩缤纷的昆虫世界,活灵活现的从这本书中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法布尔经常一丝不苟的观察昆虫们有趣的“生活”,他把观察的一点一滴都记录下来,法布尔几乎穷尽了大半生的时间与精力陆续写成了10大卷《昆虫记》。《昆虫记》的发表,在世界上引起了一片赞叹之声,为此,法布尔还被称之为“昆虫荷马”。在1910年时,晚年的法布尔曾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呢!
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了法布尔的一生那种刻苦勤奋、锐意进取、自学成才的能力与他的那股钻劲儿、韧劲儿、孜孜不倦的劲儿,简直是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是非常人能够所理解的。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研究之深,使他笔下的那些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以后,着实的感到了昆虫的可爱,就连让人最恶心的食粪虫让人看得都妙趣横生。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我们应学习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在任何情况下,干任何的一件事情,都必须要有一股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再会不断的进步,让自己更上一层楼;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认认真真的干好我们的每一件事,不要老是浮在水面上,如果是这个样子,那么你将一事无成;我们在观察一些事物的时候,要对那个事物表示有一种好奇心,这样才可以写出一篇好的观察日记。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着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着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着,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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