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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疏有别6篇

发布时间:2018-12-29 12:20:02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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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亲疏有别]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红楼梦》需要细品慢品,人生何尝不需要“品”呢?这是一种紧贴生活的审美智慧,亦是一个饱含着人生阅历的精神成长过程。
等我们真正学会去细品万物生命的时候,也许便会懂得司空图所言的“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的人生境界了。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曹雪芹用笔创作出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的假的让人捉摸不透,这就是这本书的亮点。一般故事都以喜剧结尾,可是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故事以悲剧收尾。
《红楼梦》为我打开了一场无硝烟的战争。他们在面对封建礼数下的迫害,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名著,也叫做《石头记》,作者是曹雪芹,重要描写了一个贵族家庭从荣华走向落魄的三代人的生活。
林黛玉是其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三钗之首,贾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外孙女。自幼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林黛玉性格多疑,十分敏感。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我读红楼梦是无聊时候拿起看,没想到竟然迷住了从而有了这篇读后感。
总的来说我对金陵十二杈的各种结局表示可以接受。但是对此结局发表感受。
对宝杈来说;是值得同情的;值得可怜的。
我的理由有五点;
一;是守活寡。
二;是步宝玉大嫂的路子,
第一百二十回有只言片语,从只言片语可以推测这一理由;
三是身体受热毒影响,虽然不是药罐子,但也不能忽视。
四;是没有依靠;这个依靠是指宝玉,
五是说她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和牺牲品等等。数不清,道不明的名号。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相对于书中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他虽不是女孩,但一样是那么细腻柔肠。他对丫鬟毫不歧视,他会挺起胸膛保护宫里的丫鬟,当宝玉得知无力帮助她们时,他伤心欲绝。当他失去迎春、晴雯、黛玉时,他比任何人都想挽回这一切。他愿意帮助女孩们,有着高尚的品质。他同时也追求完美,他追求独道的美,内心的美,行为的美,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不为世事所苟同的美。
《红楼梦》这本书写得真是太好了,故事令我感动,但是因为是初次读,我还有很多内容不很明白它的含义,我还要多读,反复读,认真地去领会书中的内涵。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四大名著是中华的国粹,我要用一生去仔细地读懂它。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一番相思,两处闲愁,千言万语道不尽古往今来痴儿怨女。红尘过往亦只是南柯一梦,过尽千帆,亦难逃香消玉殒。
读《红楼梦》时,不喜欢黛玉梨花带雨的姿态;不喜欢熙凤的泼辣刁钻,可以说对《红楼梦》中的大部分角色都甚欣赏,他们亦刻薄,亦狠毒,亦阴险,工于心计,不惹人怜。独有一人,她勇敢,不屈——她就是晴雯。但她却偏偏活在书里,终其一生演绎了场并不华丽的悲剧。
晴雯的出现,必定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因为她就是另一个黛玉。作者用一个黛玉横死街头的悲惨下场,预示了宝黛之间悲惨的结局。晴雯身世凄惨,却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得到了主人的赏识,并且依旧保留着自己纯真的本心,一如对袭人的态度,一如对坠儿的惩罚,虽脾气火辣却天性使然,但正是她的纯真天性,才导致其最后的悲凉。
宝玉也是如同深爱着黛玉一般深爱着晴雯的,否则宝玉不会同一个奴才的奴才那般要好,也不会在一个下人病倒的时候心急如焚。晴雯也同样深爱宝玉,否则也不会在病重时依旧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也要补好对于宝玉极其重要的雀金裘。鲁迅先生说过:“所谓悲剧不过是把人认为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此时的晴雯恰好充当着“美好的东西”。这样看来,晴雯之死便是必然了。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今天继续我的红楼梦之旅。
黛玉孤身来到贾府,寄人篱下,宝钗却是“带薪作客”,再说母亲健在,日子当然比黛玉好过多了。一个人不管长到哪个年龄段,母亲——母爱,都是精神粮食!黛玉虽有贾母疼爱,毕竟隔了一辈,再说了,贾母要管的事情不少,因此,与宝玉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宝玉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宝玉“在孩提之间……视姐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从上到下的人都当他是宝贝,他当然不觉有别啊!因与黛玉“既熟惯,更觉亲密;既亲密,则……”
联想我们现实中也一样,刚认识时,彼此客气,容易处些,后来惯熟了,却老是吵架,甚至有人发出“情到深处人孤独”之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荣、宁府女眷们赏花喝酒,是家常便饭,“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真是好日子!
刘心武在电视讲《红》时,特别点到“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之人……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以前看书时都没在意这句话,若不是听了课,实在是看不出这句话的特别之处。
宝玉不喜读书,见了劝人勤学苦练的画《燃藜图》心中不快尚情有可原,小孩子大多不喜读书,怎么看了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转身就走?可见,此时的宝玉,未开化,对人情世故不感兴趣。

二:[亲疏有别]高考满分作文选析


爱莲说
喜欢荷,喜欢她的淡淡清香,喜欢它的淡淡粉红,喜欢她的亭亭玉立,喜欢它的濯清莲而不妖,喜欢它的柔情似水……
眼里,除了怜爱还是怜爱。就像雨巷里的那位带着丁香般幽怨的少女,在梦里,挥也不去散也不去。除了她的身影还是它的身影,除了她的俏丽还是她的俏丽。牡丹?玫瑰?百合?菊花?面对这些后宫佳丽,我却像一位挑剔的美食家,一位追求完美的艺术家,总觉得它们少了点什么,不能给我完全喜悦的感觉。也许这正是偏爱莲的原因吧!
情人眼里出西施。莲,让我觉得它就是花中之王,无人可比。朋友说我过于喜爱它,忽略了其它花的美丽,也许是吧!暮春三月,白花争努,牡丹芍药,妍丽妩媚,使人为只震惊;夏季炎炎,紫罗兰、玉兰散发淡淡幽香,祛除夏意,让人心旷神怡;秋高气爽,菊独傲枝头,正直傲洁油然而生;隆隆寒冬,梅独自争妍,不畏严寒,吐放清香,赞美之词不可胜数。但是,我仍固执地认为莲才是完美。
对莲的喜爱,使我成为百花不公正的裁判。在生活中,对事物的是非曲直,我们仍是不公正的裁判吗?
夜深了,我静静地躺在床上,被这个问题烦扰着。回忆的匣子被偷偷地打开,往事如水流过,重现眼前。
因对个别的崇拜,我成为他的守护者,旁人稍有异议,便拳脚相加,小伙伴们对之敬畏,便缄口不语,使我内心稍稍喜悦;因和亲密伙伴要好,便不理事情对错,不分青红皂白,硬着脸皮要站在朋友一边;因对个人稍有偏见,一出现可疑之处,聚焦点便投向他;因为自己的喜好盲目顺从,人云亦云,都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猛然发现,曾经,自己是如此没有主见。成了失根的兰花,追逐的浮萍,飞舞的秋莲因风四散的蒲公英,我又当了生活不公正的裁判。
世界甚大,要认清每一事物,更应抛开我的个人感情,透过现象看本质,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主见,更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就像一棵巨松,扎根在山崖之间,不随山水、飓风而改变自己的位置;就像一棵独自开在山谷里的野百合,不管有没有人路过,仍开得那么鲜艳那么快乐。
爱莲,却不溺爱莲。爱生活,应该是个公正的裁判。
 
有色眼镜引发的联想
走进眼镜店,有色眼镜,琳琅满目:浓墨、墨绿、浅橙、深棕……选一架?戴上浓墨,黑云压顶;佩上墨绿,置身莽林;架上浅橙,风扬沙尘;扣上深棕,满眼咖啡……摘下来,哦,原来晴空万里,世界是这样本色。
走出眼镜店,我生出许多联想……
想到了天雨墙坏的宋国人,他戴着蔚蓝色眼镜看儿子,看出了预见的智慧,因为那是家人,上阵还要父子兵呢!戴起蛇绿色眼镜看邻人,看出了狡诈和邪恶,因为那是外人,防人之心不可无呀!想到了道光皇帝罢黜林则徐,禁烟条陈再好,他毕竟是汉员,戴上青冷近视镜,可信不啊!琦善再庸碌无能,奸佞贪婪卖国,可终究是一家人,戴上粉红老花镜,不用他用谁?想到了日韩世界杯,全体韩国公民,包括总统金大钟,他们都怎么了?面对不公正的裁判带给韩国队的胜利,起立欢呼,民族情结也可以异化成有色眼镜吗?
在这里,我只想讲一个突然想起的小故事……
小学那会儿,“三好生”由同学们选。记得四年级时,班里有个女孩羞怯拘板,又倔头倔脑,没有什么朋友,更不会亲合老师。同学偶尔提到她,总叫“老蔫儿”。谁也没想到,这“老蔫儿”期末居然考了个第一。选“三好”时,老师先把一贯名声显赫的“红人儿”的名字大大地写在黑板中央,再由同学提其他候选人。考了第一的“老蔫儿”似乎被人遗忘了,直到提名快完时,才有同学提她,她的名字极不起眼地缩在黑板的一角儿。举手选举时,她又被遗忘了,同学们争着选自己的知交好友。当老师一个个擦去落选的人名时,才在角落发现了她。通过厚重的眼镜片,老师斜睨着不屑的眼神问:“哦,这还有一位呢,谁同意?”引出全班一阵哄笑。无意中,我瞥见“老蔫儿”,她缩在教室的角落,两眼失神地大张着,注满了惶惑。这眼神深深刺痛了我幼小的心:我感到了我们的残忍了,虽然还不明了这残忍究竟是什么。
大了,我才明白那眼神中包含的是自身价值被否认的痛苦。我们在老师有意疏远的指挥棒下,残忍地否定了一个同学的价值;把一个孤言寡合的同学狠狠推向自卑的悬崖!那时,我们虽然年幼,但“以亲疏断优劣”的意识却早已潜移默化,扎根心田。我们小小年龄就戴上了有色眼镜——亲就好,不好也好;疏就差,不差也差。如果谁不够朋友竟能出类拔萃,便要诧异、否定、嘲笑、排斥!长此以往,长大成人,有色眼镜摘下就难了。
这有色眼镜实际是变色眼镜:透过这付眼镜看亲朋好友,粉面桃花、出水芙蓉、梨花带雨、梅枝独俏;透过这付眼镜看路人疏客,败柳残絮、枯藤老树、流水落花、地衣红皱。
小事如此,大事亦然!
摘下有色眼镜吧,那将消缩你审视美、享受美的视野;抛掉有色眼镜吧,你会发现美景和亲情遍及五湖四海!
 
给感情一把尺
无论何时,月光都会将皎洁的亮色洒向大地,不管它是高是低;无论何地,蒲公英都会把种子撒向大地,不管它是贫瘠还是肥沃;身处“非典”病房的白衣天使们,更是在每个人心里种上了一棵“爱心”树,不管他是敌是友;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该给心灵、给情感一把尺,别让感情的亲疏迷乱了你我的良知。
(一)给感情一把尺,给理智一条路;
生活给了我们无数路口,让我们用心去选择,当面临亲与疏的判断之时,该给心灵一把尺,去警示自己凭正义作出选择;该给感情一把尺,别让亲切阻断了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长途,让理智的感情伴你人生长途,才会使心更轻松,才会使世界更加美好。
是什么让唐太宗不认亲疏让洱海的风,回纥的幔帐,靺鞨的大风雪吹成民族的团结!
是什么让伽利略不以旧的理论为纲,让真理之步迈进了人类文明的史册!
是什么让贝多芬不成为传统者的奴隶,开创了充满生命豪情的《第九交响乐》!
是感情这把尺,是它让人们不以感情的亲疏,让人类向着迈进;是它让人们不以感情的远近,让人类向着认识真理奔跑;是它让我们给理智一条路,给智慧一条路,给文明一个永恒!
(二)给感情一把尺,给民族一个振兴;
林则徐给感情一把尺,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背景下,发起了爱国思想运动,使中华民族的认知向世界迈进;邓小平给感情一把尺,在“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中,提出了祖国统一的新思路,让中国社会的发展选择了理智;战争中一位位母亲给感情一把尺,为了全民族的胜利,毅然献出了孩儿们的生命,让苦难的民族在鲜血的力量下奋起!
而今啊!战斗在抗“非典”一线的白衣天使们也给心灵一把尺,这把尺需要的不仅仅是奉献与理智,更需要英明果敢的大智,生死相许的大勇,勇于奉献的大义和这悲天悯人的大爱,他们不仅给理智一条路,更给民族精神一个完美的展现,他们无论感情的亲疏,为每一个病人送去了同样的爱!
目光可以忘却感情之尺。
蒲公英也可以忘却这把尺。
但你千万别忘了用感情之尺去衡量你的心,因为中国民族的振兴需要你用理智思维开辟一条成功之路!
 
隔着代沟 我望见了您
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好好地看您是什么时候了,父亲。
我只记得那时的您,头发乌黑,皮肤泛着古铜的光。青年时期的下乡生活,让您有了健康的体魄,也让您在这纷繁的社会中变得寡言少语。
自我上高中以来,您就很少管过我。有人说″儿随母,女随父″。在我的生活中,更多的是妈妈的教育和关怀。我几乎每天都要和她谈笑,却很少能跟您讲上一句话。妈妈总是关心我这,关心我那,而在我眼中,您总是坐在您自己的角落里,研究着您自己的股票。我总觉得您根本不关心我,我总觉得您是家中的一个外人。
随着感情的疏远,我发现我渐渐地不认得您了。“代沟”,这可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高考离我越来越近,可您却离我越来越远。虽然您也开始时不时地说些什么,您也开始每天按时往我嘴里塞各种各样的补品。可对我来讲,那些话远不如妈妈讲得动听。而塞药时我甚至感觉,您是一个″医生″,而不是一个父亲。感情的疏远,似乎真的隔断了认知。
考前的那几天学校放假,您让我到您的学校复习。您带着我去了您的学校,让我在办公室等着,自己去清一间教室出来。我一人待在办公室里无聊,就走下楼去,走到那间教室门口。教室里您忙碌的身影晃动着。我突然意识到我很久没有好好看看您了。
我不声不响地走进去。您还在忙着。光线并不明亮,我却看到了您头上几点晃眼的光。我头一次注意到您有白头发了。您费力地搬着桌子,额头上已经闪着莹莹的光。这就是我的父亲啊,曾几何时家里重活一人包的父亲,竟也变得这样虚弱!您还是老了啊!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一股冲击从心底喷薄而出,震动着我的全身。我觉得那是源自割不断的亲情,那是心底的回音。突然找回了被父爱包围的感觉,这父爱不像从前那样广博而无微不至,但它却更深沉,更能激起我内心的共鸣。我觉得我重新认识了您。
也许您还没有感觉到我的觉醒,也许在您眼中我还是那个对您冷若冰霜不屑一顾的小男孩。可您一定知道,只要亲情不断,血脉相连,我一定会认识到父爱的伟大。感情也许会疏远,可无论这代沟有多宽,我终究会望见您的!
 
(点评: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是紧扣了“我”,用叙事方式写了“我”和父亲之间的交流,而非很多考生写的议论文。这种交流主要是心理交流,显得亲切自然,并且这种情感也易被阅卷老师接受。
文章扣题准确,它抓住了当代学生和家长之间存在代沟这一现象。代沟是种情感因素,感情的亲疏,也就是代沟的深浅,它成为“我”认识父亲的障碍。行文最后,通过父亲帮“我”清理教室,拉近了作者和父亲之间的距离,让人看后感动。
此外,这篇文章的题目写得不错,“隔着代沟”表示的是情感;“我望见了您”代表的是认知。不过,它虽是模仿朱自清的《背影》,但是写得较浅,无深层次的思考。)
 
孙悟空下岗记
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之后,就留在天庭里做官,这几百年来,也还算混得不错,哪知天庭里这些年来也是吃白食的越来越多,眼看着一日不如一日,玉帝下令,精简天神,竞争上岗。一时间,众多天神都愁眉不展。
孙悟空听到这个消息,却依然是不慌不忙。他心想着:“想当年我火眼金睛,一路降除妖怪保护唐僧闯过九九八十一道难关,取得真经。功不可没呀,再想想这些年来,也一直是尽责尽职,办好份内的每一件事,虽无很大的建树却也不像有些人那样到处出错,想想应该不会下岗吧。更何况唐僧还是人事部主任。”
到了公布下岗名单的那一天,悟空还在睡觉,手机响了,是八戒打来的,“猴哥,你怎么还睡得着啊?名单上有你呀!”悟空一翻身跳起来,气得浑身发抖,来到人事部想问个究竟。只见唐僧笑容满面地坐在办公桌后,和其他未下岗的天神聊得正欢,孙悟空一下子窜到桌前,猴脸涨得通红。他向唐僧问道:“师傅,怎么我也下岗呢?”唐僧笑道:“这是大家的决定嘛!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你也知道,我做这个差事也不容易……”悟空不等唐僧说完,就说道:“八戒和沙僧没下岗,难道我比他们做得差些?”悟空,你别急呀,急也没用,你看看你,在领导面前也是一张不服气的脸,像这个样子你怎么做事呀?你平常做得都挺好,只是你太不懂得变通了,得罪了不少天神,大家都多多少少对你有些意见,你不要太放在心上。你下了岗,就跟师傅我一起,以后还有机会。“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这是师傅我给你的忠告呀!八戒和沙僧虽无建树,但为人处事比你灵活得多,你要多向他们学习学习呀!”悟空看着也没什么希望,就径直走出办公室,准备找两个师弟商量商量以后的活法。刚走到走廊便听见人事部办公室里众天神的笑声“想当年,我赶走他,他还负气不理我,害我被那黄袍怪变为老虎,若不是我当年把他从五行山下救出他能有今日?这个猴头真是太不知好歹了,还是八戒和沙僧对我忠心……”唐僧的声音传入悟空的耳中,悟空大怒,恨不得一挥如意棒将整个人事楼打垮,转念一想:“这等人,我也不必与他一般见识。”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数天之后,众神盛传悟空在他老家花果山开了一家旅游公司,听说生意还非常火爆。
 
吊屈原赋
尚记两千年前,贾公过长沙,自慨命运之不济,悒郁思索,而做斯赋。竟有同命相似之感叹,其悲叹人才之不为用,而忠言不被纳之意,盖与君之所行谬矣。命吾于考场之上,端午佳节,重做斯赋,以吊先生之灵。
呜呼,君虽为楚王之同姓,其血缘之亲.可谓近矣,君累世为官,与楚王之忠心,可谓昭然也,然竟为世人所不易,被君王黜免,终于郁郁而沉于汩罗矣。虽有昭昭若明星之德,有日月齐辉之才,一旦被疏,不复被用,虽心系楚国,胸怀天下,岂不枉然。(易当为客字之误)。
余叹其感情之无用焉,君临天下,当以理为重,奈何信奸谗之语,而疏远信臣忠义之士也,怀王不用汝击,终招患祸,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吾惟惜其不以事理相推,而竟以感情之草草行事也。
故天下之成就大事者,莫不恪守理,而自制于情也,人情莫不好悦己者,而恶直言者也,故庄宗虽有天下而终自谬(戳)于伶人之手,其沉溺于私情使然也。夫奸谗当道,以美色诱之,丝竹乐之,财物乱之,使其远正直而近谗邪,虽已似日之昏昏,而不自知,至于祸已至矣,乃有悔色,岂不晚哉?
人情有远近.而缘有亲疏,而公理无远近,正道无偏邪,君于九天之上,可忆及昔日否,子兰之流,力劝怀王之秦求和,终使怀王之魂留他乡,子兰岂不为楚王之亲近哉,有骨肉之亲,却不能远谋,有远谋之臣,未有骨肉之亲,情理相较,于情于理,竞何如哉,怀王屈理从情,终至斯地,虽有天地为其悲惜,然流(留)笑柄子青史矣。
君沉汩罗,去今两干余载矣,夫两千余载之中,屈理而从情者,不可尽数,今日光华闪耀大地,然此事仍无有断绝之时,余作此文,毕汝可知,展汝之盛德,示汝之才华,以警戒世人,使其屈情从理,如此,则官不贪,如此,则民不奸,如此则百姓直田享用不尽矣。
怀王于冥冥之中,定当后悔不迭,特以为情乃理之末,而理为情之始也,理从情而家不立,则国不治,则天下难平,情从理,则行路之人,可为骨肉之亲,邂逅之人,可助成大事,岂不如此哉?
 
(《吊屈原赋》点评:立意切题,分析政治与感情的关系精辟;全篇用文言文写就,且文笔流畅,标点准确,显示出雄厚的古汉语基础知识;熟悉中国历史,把古代人物与现代人物结合起来对比,提升了主题;将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自然结合进文章,生动感人,乃历年来很好的文章。)
 
公则生明
朱镕基总理将“公则生明,廉则生威”这句话作为他的人生信条,于是,我们看见了一个公正无私、威严廉洁的高大形象。
“公则生明”,单单四字,意韵深远。公正,不偏私地想问题、办事情,则处理问题明智正确;反之,带有主观色彩,便不能公正无私地认识和处理问题。而人往往受主观影响,难以对事物做出正确深刻的认识,所以要做到“公则生明”并非易事。
人们首先得克服感情上的亲疏远近才能客观地认识事物。《韩非子》中一则寓言曰:“宋国一富人,一日大雨把他家墙淋坏了。他儿子认为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家老人也如此认为,是夜,果然富人被窃。富人于是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邻家老人为窃贼。”可见,富人对被窃一事,完全受感情亲疏所左右,自己的儿子,偏私地认为聪明,邻翁却是怀疑对象,这样不客观,很难认识到真相。或许,事情的真相恰恰相反也未可知。所以,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判断,要想获得正确的认识,必须理智客观地分析研究事物,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历览古来圣贤人,无不在对事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处理事情上力求做到公正不偏私。
我们要向包拯学习,他公正廉洁,不包庇一切罪行。他的铡刀上斩昏君,下斩黎民,只要是真相,就能在他面前闪光,只要有罪恶贪婪,一律逃不过他公正无私的眼睛。于是,才在青史上永远镌刻着他的名字。
我们要向岳飞学习,他训练的岳家军,行军迅猛,杀敌勇武,这与他的公正无私是分不开的,儿子岳云,犯军规违纪按军法处置,不因他是自己的儿子而有所偏颇,于是全军上下,无人不服,无人不赞,因此,岳家军才使金军闻风丧胆,才使得北宋得以保全,岳飞的精神一样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不论是故去的古人,还是现存的今人,只有做到公正无私,才能在一事物的认识上得到真理,才能在对事物的处理上得到赞美。感情上的偏私只能陷人于不分青红皂白,不辩是非之中,我们要坚决拒绝让感情主宰理智。
“公则生明”这句话犹在耳边回荡,让我们摒除感情的干扰,理智公正地在世为人吧!
 
情役
心为情役,人为情役,何其悲哀!  香港电视剧《纵横四海》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位母亲,为了让杀了人的儿子罪名不成立,竟说人是她杀的,宁愿自己背上杀人犯的罪名,也要让罪恶滔天的儿子逍遥法外!这位“糊涂”的母亲自杀前说了一句话“他是我儿子!”哎!人为情役,命为情丧,何其悲哀!  “他是我儿子”,感情便有所偏重;“他是我儿子”,理智便可少些;“他是我儿子”,便可以心甘情愿为他顶罪;“他是我儿子”,一切的一切会变得理所当然,包括包庇、包括顶罪,这是何等的悲哀和愚蠢!人,常常如此,常都被感情所役使,无从挣脱。  心为情役,人为情役。俗话说:“事不关己,关己则乱。”同样,事不及亲,及亲则失。事关及自己的亲人,尤其是关乎父母兄弟,对事物的认知便有失偏颇。理智的天平一旦加入情感,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倾斜,常常是感情亲密的那头下沉。有了感情,感情深厚,遇事待人便自觉不自觉地从己出发,从亲出发,被感情所役使,仿佛被蒙上了眼睛,触目所及,尽是黑暗。被感情所役使,心里早已有所偏向。于是,便视听混淆,听到看到的都是己长人短、亲者对非亲者错;于是,便昧着良心,帮亲不帮理;于是,便耳目皆失,清白不分。这是何等的悲哀!心为情役,认知便不分真伪、黑白、是非。  包拯曾说:“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话极正确,要想心不为情所役,必要做到情理两分。情归情,理归理。亲朋犯了错,内心悲苦,但是不能因为感情的亲厚而作出悖理之事。这世上除了情谊之外,还有法理这把尺子。法理于人,犹如扫帚于地,扫去情在身上的污秽,扫去感情的役使,使得心境清明。《读者》上提及另一位母亲,为了法理,大义灭亲,不肯作伪证,亲自将儿子送进监狱,这是何等的可敬!每个人心中都有感情,但是每个人心中也都应有一把尺子,一把量度感情与理智的尺子。不能因为感情的深厚,而置法理于不顾,不能因为感情深厚,便罔顾法纪,不能因为感情的深厚而德义皆失。尤其是处于当今社会,提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倘心为情役,就会视法纪、德义为粪土,这怎能使得整个社会法网清明、德义大倡呢?又怎么会有国家的兴旺繁荣?倘若人为情役,整个社会就纲法全无,德义皆失,又何来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愿不再心为情役,人为情役。  评语 这是一篇亦情亦理的议论性散文。  这篇文章着重说了两个道理,其一,心为情役,人为情役是很可悲的;其二,人必须情理分明,才不为情所役。这两个道理,都紧扣住“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这个话题,并且紧紧围绕着“感情”与“认知”的关系来展开议论,切合题意。  文章的一至四自然段,论述了“心为情役人为情役是很可悲的”这一个中心。为了证明其“可悲”的道理,作者虽只用了母顶儿罪甘为儿死这一个情节为例,但这一个论据具有典型性,而且论证得好,所以,起到了以一当十的例证效果。第四自然段运用了引证法和分析法,两种论证手法运用娴熟,很值得欣赏。  文章的第五自然段着重论述“人必须做到情理两分,才不为情所役”这一个中心。这一段引用了包拯的言论,用了“扫帚于地”的比喻,还用了另一位母亲大义灭亲的事例,三个论据,形成了引证法、喻证法和例证法三种论证方法,把道理论证得充分有力。多处排比和反问,使道理增色不少。  这篇文章不但切合题意,内容充分,中心突出,感情真挚充沛,而且语言流畅,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会论证,字体工整

三:[亲疏有别]《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www.99zuowen.com,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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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亲疏有别]《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帝国会被区区小国轻www.99zuowen.com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早在工作之初即在导师的推荐下,怀着无比崇敬的心理拜读过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由于人生经历和学识等因素的限制,对费老先生的大作深层意义理解仅限于文字层面,其中蕴含的深厚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不甚了解。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东部沿海和南方地区城市化远远高于中国西部地区,也就是说,中国的西部,农村人口远远高于城镇人口,在县一级,农村人口比例基本占到全县人口的80%,而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案件90%以上都与农民有关。那么,如何在一个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做好司法工作是我们每个司法人都应当思考的问题。
工作之后,在我国西部基层法院工作至今,由于工作的性质,常年来走村下乡,工作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土灶泥炕之间,与农村群众拉家常、收庄稼已经成为工作的一种常态,也使我对中国社会这个罪庞大的群体有了一个最直接的观察与思考。去年在书店看见一本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和对费孝通先生的崇拜,买下后回家细读之,结合当前基层法院工作的现实需要,使我对当前乡村环境下的司法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也对我所从事的西部基层法院工作有着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无诉》与“审判五进”。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无诉》一文中认为:“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费老先生的观点在现在的西部农村地区同样适用,去年笔者所在法院有这样一个案例:王老汉有三个儿子,在86年分家时,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各分的一间房屋后分家另过,王老汉与三儿子居住两间房屋,后三儿子不幸病逝,王老汉在老伴过世后,身患重病,无人照看,大儿子与二儿子因有分家协议不愿照看王老汉。王老汉无奈将两个儿子起诉到法院,法官经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协议。后户县法院决定借助“审判五进”平台,在王老汉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当天,大儿子与二儿子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而是在开庭时委托村干部要求法庭调解,后经法庭当庭调解,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当天予以解决。后来还有一起赡养案件,法庭同样是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在开庭公告张贴后,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
深思户县法院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使我对费老先生的《无诉》一文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虽然农民群众没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也认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于是前边所说的两案的被告在得知法院要在村里开庭后,很快就答应赡养老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村里人说他“没有道德,不是个好人”,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种可羞之事”。于是我就想,如果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能够利用“审判五进”平台,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以“审判进农村”的形式,就地开庭,不仅可以使案件顺利审结,也能起到教育群众的效果。
二、《文字下乡》与法律宣传。法律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宣传不是交给群众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让他们知道法律,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说到:“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同样,我们不能说农村人不懂得法律或者不认识法律条文上的字就说他是愚的,如果他没有学习或者接触法律,他怎么会知道、懂得法律呢?懂不懂法律,与他们识字或者是农民无关,而与我们是否给他们提供懂法的机会有关,与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有关。
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又说:“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同样,我们在法律宣传过程中,也要注意宣传的对象,做到有针对性,教给农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法律。如果你教给祖辈耕种的农民《海洋法》,你能期望他们弄懂吗?可能《土地承包法》等能够很快的使他们变得“懂法”起来。
三、《长老统治》与司法调解。调解是当前解决错综复杂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但是我们有很多法官对个别农村案件是“久调不决”,究其原因,乃调解方法问题。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长老统治》一文中写到:“……说近似而不说确当是因为这里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又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因之,每个要在这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鉴于此,使我联想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有我们法官在调解中所不能说服的地方,我们法官为什么不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来帮助我们做司法调解工作?比如在邻里纠纷中,双方互不让步,判决后的执行成本显然大于群众的诉讼利益的案件中,法官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得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面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文明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只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接受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天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三、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乡土格局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欲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可以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己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不过可以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赖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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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亲疏有别]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


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www.99zuowen.com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题记是九月,秋意渐浓。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
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终究还是覆灭了,只留下宝玉出家和宝钗作寡的悲惨结局供世人哀叹,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兴盛了几十年的大家族的衰亡?
纵观红楼历史,贾史王薛的衰败是必然。封建统治者有意的削弱了四大家族的权力,同时,四大家族内部的腐朽也是导致这种结局的必要因素。
荣国府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等级分明的“社会封建阶层”,“统治者”的独裁转职,追名逐利的争斗陷害,攀比虚荣的腐朽心理……
要说《红楼梦》中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恐怕就是那些丫鬟们了。她们是为主子服务的直接下属,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主子。有的费尽心思为主子铺路,为的就是“一荣俱荣”;有的则想方设法地迎合“上位者”,以求更大的利益;更有甚者,爬上主子们的床,以求更高的身份……当然,有能耐再加上运气,一跃成为贾府丫鬟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峰也不是不可能的,金铃儿就是一个典型,可这种人毕竟在少数,剩下的人,无非是一级压一级罢了,得势的去压迫那些失势的,大丫鬟们去压迫小丫鬟们,压迫者趾高气昂,被压迫者有的苦不堪言,不堪凌辱,于是自尽在这肮脏的贾府,成为了一缕亡魂;有的怀恨在心,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择手段的向上攀爬,为的就是一朝得势,报仇雪恨,可这又陷入了不断重复的恶心循环之中了……
贾府中的真正“统治者”是谁,细细想来,不是贾赦,贾政,更不是贾敬,而是年长的贾母,在“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这个答案不足为奇,贾母偏向谁,荣国府的恩宠就指向谁,贾母忽视谁,荣国府的矛头就对准谁。贾赦与贾政的差别待遇就是一鲜明的例子,继承了荣国府的贾赦成了贾府名义上的主人,然而他住的不是贾府的正房,反倒是深受贾母喜爱的贾政住在了正房之中,贾赦长子贾琏的周岁宴甚至比不上二房次子贾宝玉的满月宴,这都从侧面说明了贾母的地位和对贾政二房的宠爱。
红楼之中,贾府是个纯消费性的“组织”,上到王公贵族打交道,下到街头小贩买物品,都要花钱,而贾府的钱来自于哪里?贾府本身经营并不太好,收入有限,更多的是上头下来的赏赐,还有祖上积累的财富。王熙凤管理贾府财政时,不仅自己补贴了很多钱,为了补贴贾府的赤字,她甚至去放了高利贷,这恰恰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一个重大罪证。
再说说林黛玉吧,人们都戏称林黛玉实为零待遇,事实的确如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虽然清正廉洁,但林家身为大家,毕竟也是有几分财富的,然而,在林黛玉扶棺回贾府之后,林家的财产不知所踪,事实上是被贾府王氏所瓜分,即便如此,贾府人待林黛玉并不好。贾母与林黛玉总是带了点亲疏的,无“亲”可依的黛玉身体不好,贾府的丫鬟们总是对林黛玉“用药昂贵”说三道四,心爱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也是纠纠缠缠不清,让她不由心中郁结,充满寄人篱下之感。
此外,贾府妻妾之间的争斗,丫鬟之间的陷害,还有贾府凭借权势,坑害他人,或使犯罪者逍遥法外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大抵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原因了吧。
大青朝四王八公的灭亡,意味着那个时代封建王权的加强,更意味着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暗示着这封建王朝也将如这贾府一般灭亡,正所谓,盛极必衰的道理。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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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亲疏有别]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_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老师叫我们买的一本书,那就是《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介绍了很多隐藏在俗世的奇人,个个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不过,也不都是说本事,也有说人的品德,如《苏七块》啊!等等……
而我的感受是:不一定只有贵族才能好好地生存,只要自己功夫好,一定能好好的生存,不过只有功夫没有可观的品德,那是不可以的,可就是一个“废人”,这本书更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只要功夫深,铁块也能磨成针‘不是吗?这也是这本书中的人物,最让我敬佩的一点了。我也知道了一点,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上的中央;没能力的,吃素,发焉,靠边呆,这规矩不是谁定的而是地地道道码头上的一种”活法“。一直到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恍然大悟的发现,我少的,就是那份才艺。而这是整本书中,烙印在我心中的就只有那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必得有绝活,不是吗?现今社会,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个也不算是残酷,这本已就是一个事实。
以上是我的所有的阅读感受,希望,大家也能买这一本书与我一起感受一种感受。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读完了《俗世奇人》后,我的心里感触很深。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作家冯骥才的代表作。这本书里讲述的是水陆码头天津卫里的人和事。这里的人都有一手绝活。这里的人,不强活不成,因此出了许多绝人绝活。如:泥人张、刷子李、苏七块、张大力……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泥人张了。他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我仿佛都能从作者写的文字中看到他捏出来的泥人。这都是作者的描写好啊!不单单是泥人张,这整本书都是这样的,让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作者这种细致的描写方法真值得我学习!
通过《俗世奇人》这本书,我还想到了许多。在天津卫码头出的这么多“奇人”,他们都是靠什么炼成的?都是靠勤奋地练习,不懈地努力!就像泥人张,他每天都去观院和饭馆观察各样的人,为的是捏各样的人。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捏出各种惟妙惟肖的人。还有刷子李,他那刷浆的一手绝活也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勤奋地练习才有的。他们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只要肯努力,有什么不行的?
这《俗世奇人》真让我明白许多。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所作。读完此书,带给我的印象是深刻无比的。
《俗世奇人》是一本构思精美的小书。全书共有三奇,其一,它是“绘图绣像本”;其二,全书由短篇小说连缀而成,各篇文字精短,书中所述之事,多以清末民初的天津市生活为背景;其三各篇作品的风格接近古典传奇色彩,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小说。
《刷子李》因语句优美而选入我们的课本中,学完那一课后,我对刷子李佩服得五体投地,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奇的人物,而且刷完一间屋子后,身上竟连一个白点也没有。真不愧是俗世奇人呀!
《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正如本书后所写的,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起就传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尤其是里面的“酒婆”一篇,更是十分好看,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仰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如今她一路上摇晃的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的惊奇,也看的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地的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面的惨事就甭提了······”在这一段里,对酒婆的动作描写十分详细,也十分生动,尤其是“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这一句,它十分夸张,又能很贴切的描述她的动作,可谓是十分恰当。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都买一本看看吧!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它叫做《俗世奇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本书,不过就算没看过也没有关系。我来帮你们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俗世奇人》主要讲了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不同。然燕赵故地,血气方刚;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
当我看到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是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出七块银元放在桌子上,他才肯治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我就觉得虽然他的医术高明可是这钱也太贵了吧!真是认钱不认人。可看到后来我才觉得他其实也是很善良的,他还免费给人看病呢。又当我看到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了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子直淌汗,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这句话使我充分地体会到了三轮车夫张四的痛苦,还将他的表情写的很传神。这句话让我觉得作者写的很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古代的许多人物的故事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张大力,苏七块等人的故事。让我知道了许多民间故事。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读了俗世奇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有一颗热爱之心,做事能成就传奇,写文章也能留下传奇!
俗世,果然有奇人!就看您怎么做了。
我也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这《俗世奇人》是一篇一篇的写人文章,里边的‘刷子李’特别有趣。
比方说这段:“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再加上他刷的墙是“匀匀实实一道白”,“好似打开了一道雪白的屏障”,也不难看出,这手艺有多好了。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在华大夫的身上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得十分有意思。
巡捕来问华大夫认不认识一个‘黑脸巨匪’华大夫因为记不住人的模样坚决说记不清!然而,华大夫根据巡捕的提示,在吃饭时,根据自己的医术和巡捕的提示,捉住了那个‘黑脸巨匪’。随后,就有很多人说华大夫是:认牙不认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苏七块和华大夫。首先来说苏七块,苏七块原名:苏金散。他每次给病者看病,病者都要先放七块银两在桌子上,如果没有这七块银两,他就动也不动,好赛旁边没有人似的。
所以,别人都在背后骂他:“认钱不认人!”又给苏金散起了个挨贬的外号:苏七块!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字
这个寒假,我在看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俗世奇人》。它,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文章采用“半文半白”的写法,短小而精湛。
这本书里的人物,各个身怀绝技,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正直正义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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