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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英文4篇

发布时间:2019-06-06 07:41:00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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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悉尼英文:小学三年级下册语文第三单元作文:说说我自己_九篇


说说我自己(1)
亲爱的朋友,我们有缘一同进入到朝阳国际试验学校读初中,成了同班同学。我和你是新相识,相互还不很了解,为了我们日后友好相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我先向你作一个自我介绍吧。
我叫陈奥,出生于2000年悉尼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的第二天,今年12岁,身高154厘米,体重36公斤。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明亮的眼睛,两只比较大的耳朵。
我热爱的运动是跑步,我最爱的人是老师,我喜爱吃的菜是白菜和萝卜。我爱看书,我特别爱看漫画书、童画书和科普书。我也爱写作,我比较喜欢写科幻故事和童话故事。我爱交朋友,别人都说我情情温和,人直爽,善良,容易和人“合得来”。
我的缺点可不少。妈妈说我做事马虎,扫地像画符,擦张桌子都擦不干净。爸爸骂我丢三拉四,记性差,“心被狗叼去了”。老师批评我写字太潦草,“像鸡爪子抓的”。
我还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胆子小,不像个男子汉。
我说个小故事给你听。
我的家在四楼,一天晚上,突然停电,楼道里黑洞洞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上楼回家,心怦怦地跳,感觉很紧张。
突然,我听到一阵“沙沙沙沙”的声音,楼梯间里没有别人在走动,不知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吓得我冒出一身冷汗。
我碰碰撞撞摸爬到了自己的家门口,用力敲门。爷爷打开门,听见我气喘吁吁,赶忙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呀?”
我一边擦额头上的冷汗,一边回答:“有鬼!”
爷爷把我牵进家里,笑着对我说:“世界上没有鬼,是几只老鼠,我刚才上楼的时候看到过它们。”
人们用“胆小如鼠”形容胆小。你说,我连老鼠都怕,我是不是一个胆子很小很小的人呢?
我很想使自己这只丑小鸭也变成天鹅,希望你多多批评帮助我哟。
说说我自己(2)
在别人眼中,我是个不招人喜爱的“母夜叉”,缺点实在太多!在这里我要大声宣布:我是最优秀的,不信,且听我慢慢道来。
别人认为我性格火爆,是现代张飞!这是啥话,敢问班上有哪位千金小姐比我耿直?比我做事好爽?一旦谁有问题,立马指出:“谁谁谁,你怎么能这样?”
有人认为我凶巴巴,哼!那是咱爱憎分明,谁对谁错,都难以逃脱我的火眼金睛。只要是错的,我会毫不留情的批评指出。
虾米,说俺没女人味?小妹我芳龄12。还拍不到淑女的队伍里呢!
女生说我长得肥,却没人说我像“杨贵妃”,毕竟我还姓杨呢!她们不懂早在唐朝,人们就以肥为美,古人多明智,古人多乐观!那时的审美观才叫“酷”嘛!
在老师眼里,我是个爱唱对台戏的“刺球”。呼呼,多谢夸奖。敢问班上的那位同学有像我这样的怀疑精神呢?人家大科学家都说了,没有怀疑就没有科学的进步。嘻嘻,没说错吧!
说我固执,哼,那是咱坚持自己的观点,不像班上的一些同学,墙头草,那边吹,那边倒!
有人嫌我疯,但他们哪知道“生命在于用运动”这一真理。才不像那些“书呆子”整日只知道学习。
在家人眼中,我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芭比,呦呦,我才12岁嘛!
我就是我,纯正的我,百分百鲜活的我,不加任何防腐剂的我!
说说我自己(3)
我的名字叫黄功赫,今年8岁了。我认识许多车的品牌,我有长长的手指头,会弹钢琴,还会写毛笔字呢!我有一个漂亮的妈妈,帅气的爸爸,会画画的爷爷,把饭做的很香的奶奶,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一个温暖的家。我还是“小队长”呢!
我的小兔可可爱了,眼睛像红宝石,身体像雪球,可爱吧?
同学们,是不是想和我交个朋友呢?
说说我自己(4)
我叫康佳媛,今年九岁了,上小学三年级。我的个子很高,剪着短发,长着一张圆圆的脸,一双大眼睛,弯眉毛,一张微微上翘的嘴巴,一笑起来,就露出洁白的牙齿
俗话说,人各有志。我们每个人的爱好都不同,有人喜欢打球,有人喜欢看书,有人喜欢画画。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我最喜欢弹钢琴。可别小看我,我曾经通过了上海音乐学院钢琴6级考试,因此,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当一名出色的钢琴家。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
说说我自己(5)
嘻嘻!不谦虚地说,我是一个聪明而漂亮的女孩。一张红扑扑的脸蛋,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浓浓的眉毛下,是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用妈妈的话说,就是“贼精贼精”的,小巧的鼻子,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一天到晚都叽里呱啦说个不停,问个不停。有时候会被叫成“烦人精”,真不服气!
我身材苗条,四肢修长,可能是爱运动的缘故吧。我的人生第一大爱好就是“玩”!打羽毛球,拍皮球,骑滑板车,自行车,跳绳,跳皮筋……我都酷爱无比,可以废寝忘食。膝盖上的大大小小的伤疤就是这么得来的,可要保密哦!有一次,我为了能早点下楼骑自行车,飞快地写完了作业,结果,因为实在太乱,第二天被老师给撕了,唉,真是乐极生悲啊!
我的兴趣是很广泛的,我还喜欢养小动物。我养过好多种动物呢,像鹦鹉,松鼠,小狗,兔子,鸭子……我一放学就直奔动物笼子,细心地喂它们吃东西,爱怜地抚摸它们,他们一般都会一边吃,一边感激地看看我,用各自不同的方式亲近我,我往往就忘记了自己还饿着肚子呢。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
可别以为我光贪玩,我可是个学习很优秀的学生呢。我平时也很喜欢读书,格林童话,意林,百科全书,动物世界……我都看得津津有味,最值得骄傲的是,我还啃了不少大部头呢,《三国演义》,《西游记》,还有金庸先生的多部小说,我也同样读得如痴如醉,以至于和妈妈说话都是三国里的半白话文,让她刮目相看。
顺便卖弄一下,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以后还要多出去旅游,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然后,让自己“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心如江海”,弃燕雀小志,慕鸿鹄而高翔!
说说我自己(6)
我名叫李昊,今年八岁,我有一张小小的脸,圆圆的耳朵小小的眼睛透出一股聪明劲。
我的优点很多,比方说我爱劳动,有时我看见妈妈干累了,我上去帮妈妈干家务……我自己的东西还是我自己洗。
但是我也有很多的缺点,最让我头痛的还是粗心,每当考试,眼看就要考满分,最后还是九十几分。
至于我的爱好吗,就是玩模型直升飞机,每当我的飞机飞的越高,我就越高兴,我仿佛开着飞机在蓝天上飞行。
我的优点多吗?我一定会加强优点克服缺点,让我做一个活泼快乐的小男孩。
说说我自己(7)
我今年十岁了,一米三零的个子,体重二十五千克。虽然看起来瘦瘦的,但我喜欢吃肉。
我是班里的班长,是老师的小帮手。连续两年期末考试全班第一,并在二年级时被评为县三好学生。六岁时我就开始学习英语,现在已通过了国家小学二级考试。这些成绩使我在班级中鹤立鸡群,同学们都十分羡慕我,但我一点也不骄傲。
我最大的优点是爱看书,只要有一点时间我就会捧着书看。前几天,我和妈妈去齐齐哈尔,刚下车,我就吵着去书店。到了下午,妈妈终于被我连拉带推去了。我在书店里东找西看才找到了我想看的书。我赶紧拿着书去让妈妈去付钱。一回到家,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现在我已经看完了四大名着和《老人与海》等许多书啦。
我最大的缺点是不爱说话。为了这妈妈和姥姥没少锻炼我,每次都让我自己去超市买东西。在学校里老师让我去大队部办事,一开始我连大队部在哪都不知道,通过锻炼,我熟知了很多地方,也敢大声地说话了。
这就是我——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
说说我自己(8)
我是徐婧娴,今年10岁。我有一张又圆又胖的脸蛋,一双大眼睛,一个翘鼻头,一张红彤彤的小嘴巴,头发又黑又亮,笑起来时,眉毛就想玩玩的月牙儿,我还有一口白白的牙齿。
我不喜欢穿裙子,喜欢穿黑色短裤,或蓝色牛仔裤。我走路一扭扭的,就像男生一样,有一次还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为此,我很苦恼。我很“特殊”,不会跳绳,不会跳皮筋。偏偏打仿真枪不错,铁环滚得不错。
我非常喜欢吃公鸡肉。这可苦了奶奶家的那些细皮嫩肉的公鸡们。没回家一次,一只公鸡就会丧命。所以那些为同伴打抱不平的“幸运者”,就会对我乱啄乱叫,气愤之极。结果,那些鸡们不知道我喜欢吃蛋炒饭,便推选了一名鸡去越过栏杆,向奶奶说理。嘻嘻!奶奶理也没理它,径直去了那鸡的窝,把里面的蛋全部拿出来,去做蛋炒饭了。从此,那些鸡再也不敢嚣张了。
我学习还行,作文写得还行,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但我也常常受到批评,因为我有丢三落四的毛病。比如老师让我拿一本需要背的书,我老忘了。老师说了一个星期,还是忘记。我左思右想,用钢笔写在手背上。可那天作业重,我背着大书包,一摇一晃的跑在路上,跑着跑着,一下子绊倒了,手背被弄破了好几处,回家洗了洗手,又洗掉字迹。不过三天之后拿了来。
这就是我。
说说我自己(9)
我叫徐立,今年13岁,属兔,是郎溪实验学校五(3)班的学生,是个小小的男子汉。
我最喜欢的运动项目是跑步能锻炼人的意志和毅力。
我最喜欢的人是毕老师,因为老师不仅教我们知识,还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了解周围的世界,获得无穷的智慧。
我最爱吃的东西是炸鸡腿,因为炸鸡腿不仅味道好,而且营养丰富。
我最大的爱好还是看书,因为看书可以使我增加更多的知识,教我懂得了许多。
我的愿望是长大以后当医生,因为医生能治病,为人民服务。

第二篇悉尼英文:初三日记600字:一次心灵的旅行


4月24日星期五阴
岁月的长河汩汩流淌,掬一捧清泉回味它的滋味。
身无杂事,心无杂念。今天,我准备去县文化广场——一次心灵的旅行。
洗漱完毕,下了楼梯,我骑上自行车,仿佛一位追风少年般在这座城市里穿梭,览足了购物中心,越过了医院,在尘世游走。且行且吟,觉那花儿更红,水儿更清,风儿更温柔。一路上,我想象着县文化广场的美景,酒不醉人人自醉。快要到时,我那不听话的小心脏扑哧扑哧地跳动着,激动而深沉。
广场前有一个小亭子,有许多老人围坐在里面,他们谈古论今,众横捭阖,寻找着属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乐趣。只见他们谈论得眉飞色舞,充满皱纹的眼角时而紧闭,时而闪亮。包含着说不尽的故事,剪不断的离愁。像一杯陈年美酒,越老越醇。我羡慕那些老年人的成熟与智慧。
举头眺望,“黄梅县文化广场”笔走龙蛇,无不叹其宏伟。我轻盈地穿过,骑着自行车行走在大道上,两旁有人在摆地摊,有卖风筝的,有卖汽车玩具的,还有卖布娃娃的……应有尽有,目不暇接。还好今天没出太阳,否则定然如同烤鱿鱼般,我心想。
骑过约一百米,来到了广场的主体,它像一个巨型舞台,上演着一出出行云流水的节目。走近u.99zuowen.com凝眸视之,星星点点的小伙伴诠释着速度与激情——他们身载碰碰车。脚踏刹车器,手握方向盘,体验模拟真车的刺激。在碰撞中收获无忧无虑的快乐,在独行中体会自由自在的平和。呼来喊去,指点一二,玩的不亦乐乎。整个围墙内,车流滚滚。围墙外,人影绰绰。有个小伙伴时间到了,他只感意犹未尽,动作缓慢,迟迟不愿下车。我只觉迟生几年多好,这样我可以加入他们惨烈的逆战中。
看着正起劲,耳闻远处飘来黄梅戏曲的歌声。“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我把自行车锁在一边,在这熟悉的旋律中我走向了一个小湖,微风袭来,湖面生起了阵阵涟漪,多美的一幅画,不料,一跃而起的鱼儿闯进画来,让人猝不及防。沿着湖面上的羊肠小道,我来到了一个湖心烂漫处——一个亭子。这个亭子架在水中,有点悉尼歌剧院的感觉。坐在亭子中,我感觉到一种孤傲之气,想必是久居湖心养成的。我躺在椅子上,看白云飘飘,观杨柳亭亭,享受着水天一色的美景。
午时将至,我不得不离开。回首瞭望,不舍之意在心中。
一路上,那一幕幕,如同电影般在我的脑海中放映。
充实的一天,愉快的一天。
附:
姓名:汪治
学校:黄梅国际育才高级中学
班级:三五班
指导老师:周娟
邮箱:99zuowen.com

第三篇悉尼英文:《荆棘鸟》读书笔记3000字


《荆棘鸟》读书笔记3000字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女作家考琳·麦卡洛的处女作,也是她的成名作,也是她最成功的一部小说。这恐怕也是目前为止,澳大利亚—新西兰太平洋南大陆和岛屿的最成功的一部文学作品。
全书以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为主线,展开了一幅生动的新西兰—澳大利亚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的画卷。内容生动、情节紧凑、故事跌宕、人物刻画也非常到位。
克利里家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的德罗海达大牧场定居和经营,这是他们一家最大的转机,也为许多悲喜剧,更多的是为悲剧埋下了种子。
克利里家很富有,克利里家也不缺乏社会地位,拉尔夫能成为红衣主教,位高权重非常人所能想象。然而金钱和地位并不重要,重要的还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一些东西:爱情、亲情、故乡、事业、梦想、自然、人生大舞台的精彩、身心疲累时的偷得的宁静,等等等等,正是它们带来了极大的幸福和极大的痛苦,让人在尘世中温享着美好,却又留下了累累伤痕!
拉尔夫和梅吉
当拉尔夫神父去火车小站迎接他们一家的时候碰到了梅吉,两个人的孽缘就此注定了,尽管两人的年龄相差一辈。孽缘,是因为相互爱上了注定不可能在一起的,不该爱上的人。
一个追求上帝、追求事业、追求权势并毫不犹豫地为了这一切而付诸行动,但是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男人,他摆脱不了人性,他在尘世生活唯一的渴求就是希望拥有一位有着独特吸引他的气质的小女孩——梅吉。但是,得到了前者就不可能得到后者。他只能在事业飞黄腾达的时候,内心忍受着感情的煎熬。
另一个单纯善良,坚强而高傲,渴望浪漫的而又正常的爱情和婚姻生活,但是这最平凡的愿望却成了最不可能的幻想。梅吉为了这份感情,嫁错了人,有了失败的婚姻,进而大半辈子守在了德罗海达,那青春年华,那一辈子的家庭浪漫,都没有得到,这是多么大的代价!也正因为这些代价,那个最平凡的愿望变得如此伟大!
梅吉的母亲菲欧娜并不喜欢她和帕蒂生的孩子,包括梅吉。梅吉的父亲和哥哥们也都爱梅吉,但是他们毕竟没有那么细心,没有那么敏感,他们并不能替代母亲的角色。从小最疼爱梅吉的是弗兰克,恰恰弗兰克在梅吉的成长岁月里出走,进而进了监狱。剩下的能从生活、思想、情感上各个方面来教导和关怀梅吉的,只有拉尔夫了。梅吉从小女孩到少女情窦初开的过程,都是有拉尔夫精心关怀的,梅吉对他的感情也由一种对于兄长家长的依恋之情,变成了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这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是必然的。在那个相对封闭的牧场环境里,在梅吉周围比较亲近的人当中,还有谁能取代拉尔夫吗?拉尔夫对梅吉温柔、体贴、情感上关怀备至,思想和知识上又是梅吉的老师。拉尔夫必然成为梅吉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在终于确定拉尔夫不能和她厮守的时候,梅吉选择嫁给和拉尔夫极为相像的卢克。然而卢克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一个守财奴,一个外表魁伟内在猥琐狭小的人。这就和拉尔夫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梅吉最终决定返回德罗海达,再也没有嫁给他人的念头。只是,她和她母亲一样,更加偏爱拉尔夫的儿子戴恩,而相比之下卢克的女儿朱丝婷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这一点上,梅吉并不比她的母亲更高尚,甚至让人觉得有点狭隘和厌恶。但是这毕竟就是人性,这就是女人的心理,原谅她吧。
拉尔夫是一个矛盾的化身。他有能力、有城府;他善于交际,能赢得上至教皇下至平民甚至包括纳粹的好感;他的厚黑学也不错,该黑时黑,该厚时厚,所以能步步登天。这些都是他强势的一面。但他却守着内心的折磨,那就是身为一个男人,对正常感情、对爱情的渴求。而这段爱情甚至从他年轻时候开始一直到老,折磨了他一生。拉尔夫第一眼就被梅吉的气质和美貌所吸引,从此内心被这个女人所俘虏,再也没有逃出。他外表刚强,内心其实比梅吉要柔弱,所受的痛苦是一种近乎于在绝望中挣扎的痛苦。直到当他得知戴恩其实是他自己的儿子,亲自给戴尔举行完葬礼仪式后,再也无法承受这一生的折磨和打击,阖然去世。
无疑,拉尔夫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功利心,他虽然非常矛盾和痛苦,但还是宁愿舍弃儿女情长,舍弃婚姻生活,舍弃一个正常的人所拥有的最平凡也是最伟大的权利。这就是代价。当拉尔夫获得巨大的权利和地位的时候,他必然要舍弃很多极为宝贵的东西,当他通过不算正当的手段取得本该克利里家族所拥有的财富的时候,他的死亡必然也是因为克利里家族。虽然克利里家族和他本人其实都是善良的,并且一直关系融洽,互相关照爱护。这又是人性的一道美丽的光芒。
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是非常可悲而可叹的,梅吉几乎殉道士一样的对爱情的执着,拉尔夫在上帝和世俗面前的苦苦挣扎,都让人感受到一种人性的张力。
但是,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又是因为一个极其可笑而可鄙的浅薄的理由,却造成了这么大的悲剧,可见人类一点点的狭隘会造成多少人间悲剧,造成人类解放的多少重重障碍。基督新教的牧师可以结婚生子,为什么天主教的教士却不可以谈恋爱?必须禁欲主义?这多么像中国落后的封建礼教做造成的各种匪夷所思的惨象?一直延续到文革,一直延续到今天,那些被父母横加干预的恋人们,那些传统落后理念下被深深束缚着的人们。天主教的禁欲主义的丑恶本质,在这本小说里被暴露得一览无遗。
如果上帝是伟大的,他就不应该如此丑恶,如果真有所谓上帝的话,真有上帝吗?哈哈哈哈!(我想梅吉会非常赞同我的。)
玛丽·卡森
玛丽是个非常厉害的女人。
她最可怕的地方是三点:1、心机深。她利用各种手段配合自己的美貌成功俘获了澳大利亚最富有的人的心,并进而成了澳大利亚最富有的寡妇。她也是最早看穿拉尔夫对梅吉的特殊感情的人。2、自制力强。她可以忍受着对于拉尔夫那种占有欲的煎熬而并不展开什么追求,她可以在拉尔夫的裸体面前大笑着离开,尽管内心受着欲望的啃噬和折磨。3、精明强干。她的丈夫留给她的遗产,她打点得很好,在不同行业、不同国家都有投资,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最富有的人。她管理德罗海达大牧场游刃有余,对各项事情都了如指掌,安排得丝丝入扣。
有了这三点,这个女人一定非常厉害。
但是上天不会如此厚待一个人的,她一辈子孤独、自闭、怀有强烈的对年轻貌美而有气质的拉尔夫的占有欲,但却不能得到他。最后死的时候,那种腐臭的味道,那双可怕的眼睛,让人直接和那些最可怖的女巫联系起来。
帕蒂和菲欧娜
帕蒂和菲欧娜都是可怜的,也都是幸运的。可怜的地方是:都没有真正得到自己所深爱的人。幸运的是:两人能够结合和过一辈子。帕蒂作为一个剪羊毛工竟然和天仙般的贵族式的女孩相伴一生,并且这女孩还任劳任怨地跟着他过苦日子;而菲奥娜嫁给了一个虽然她不爱但却是最适合她、最能照顾她的好人。
帕蒂是最代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新移民性格的人,这种性格在帕蒂的儿子们身上也可以看到。他们热爱土地,热爱牧场,勤劳勇敢。他们对外界的兴趣不大,最喜欢的就是牧场、大地、自然,最喜欢的就是用一年到头的实实在在的劳动来换取收获和一丁点奢侈的安逸。他们不追求浮夸的名利,双手就是他们的美德和勋章!
帕蒂知道菲欧娜并不真正爱他,但他还是对菲一如既往地好,尽到了做丈夫的责任。他是温暖的,可靠的,最朴质的男人品质在他身上闪光,这要比背叛菲的那位成功的政治家,或者比拉菲尔都要强得多。
菲欧娜让人爱不起来,她幽幽地就像一座冰冷的美人雕像,不会笑,不轻易表露感情。她把自己的结缘洒向了周围许多爱她的人,包括帕蒂、梅吉还有其它儿子们。她只钟爱弗兰克,她的爱情,乃至于她的人生早在她被她爱的人抛弃的时候就终止了。
菲欧娜身上的很多性格特点都遗传给了梅吉。她们都内向、极为坚强、极度痴情、有强烈的自尊心、对于儿女的偏爱严重。她们身上所发生的情感故事也是惊人的类似。这种戏剧性的巧合又有着性格决定的必然性,两个女人的爱情悲剧深刻决定和影响了两代人的生活。
菲欧娜和梅吉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于命运的态度,两者的勇气差之甚远。菲欧娜自从受到了恋爱和背叛的打击之后,就几乎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乐趣,丧失了人生的追求,她的一生都是偏安状态,偏安于新西兰的破旧房子里,偏安于富庶的德罗海达。她对于生活就是任其自然,怎么都行,没有什么大的追求。
但帕蒂和孩子们还是潜移默化地让她深深爱上了这个家庭,爱上了帕蒂,爱上了德罗海达。虽然,她更爱大儿子弗兰克,大概就是因为弗兰克是那位感情背叛者的延续和影子。
弗兰克
弗兰克的偏狭暴烈的性格是因为长期极度的压抑,和心中越来越强烈的无名的愤恨而决定的。他首先是个男人,有着强烈的功利心和事业心。但挚爱的人只有他的母亲和他的小妹妹梅吉。正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他充满了叛逆,而叛逆必须有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帕蒂。最终,他因为他的性格葬送了30年的大好光阴,一个人就这么毁了。
鲍勃和其他兄弟们
这帮兄弟很像他们的父亲,继承了良好的品质。他们都善良、朴实、勤劳、勇敢,有着大陆的性格。但是有一点非常奇怪,他们都没有结婚,都非常腼腆,不善于追求女人。这是这部小说里很难用逻辑和常理来解释的,我觉得很牵强。但是这也是为了小说的需要,为了突出主要人物,比如梅吉等。如果个个都结婚,拖家带口的几十号人物,那梅吉、她的两个孩子都要大大弱化了。
这帮兄弟是如此喜欢德罗海达,如此喜欢牧场的生活,他们只有在那里才能找到心灵的归宿。尽管那里充满了苍蝇、燥热、沙尘、干旱和洪水,尽管那里离现代文明似乎很遥远,但毫无疑问,那里也是一片心灵舒展、心旷神怡的地方。他们呆在德罗海达,无意识也是在追求心灵的一种宁静,这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城市里的人是不会有的。
朱丝婷
克利里家族终于出现了一位叛逆者,要走出德罗海达,要追求现代人的生活。她忍受不了一成不变,她的心无法静下来,她要精彩,她要无羁,她甚至要放纵。这就是朱丝婷,很明显遗传了父亲的性格,而不是母亲的。
朱丝婷表面上对于感情是随意的,不在乎的,但其实是非常在乎,同时又非常矛盾的。这从她对雷纳的态度能看出来。虽然她也随便交过一些男友,但她并没有真正投入。她的爱情需要一个足够实力的人去激发和引导,这个人当然必须很成熟才行。符合这一条件的也只有雷纳了。
朱丝婷和戴恩之间的姐弟之情让人感动。两个人的性格完全相反却又非常互补,性格上的差异反而成了一种兄妹之情的必要基础,如齿轮咬合一般。两个人真的是难得见到的姐弟搭档。
戴恩
这是小说中一个比较极端的人物,虽然我觉得每个人都典型得有点极端。这个家伙简直是完美的化身,上帝的最忠实信徒,最不应该来到凡间的人。如果说朱丝婷的叛逆经常可以在世界找到,卢克的守财奴形象也到处都是,就算是德罗海达那一帮不结婚的兄弟也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戴恩这种形象是最不可能的形象,虽然戴恩人很好,但很多他的思想和行为并不符合人性,所以这个人物的刻画非常虚假。
上帝所希望看到的很多品德都能在戴恩身上找到,过于完美了。过于完美的人,往往是短命的。于是戴恩为了一个很偶然的事件去了,在作者眼里又是必然的。我实在觉得戴恩的离去时不必要的,作者在很多事情上的描写都过于极端,不符人性,在戴恩的去世上编得真是太假了,我看不出任何性格发展的不可避免性,看不出任何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只为了一个牵强的理由:戴恩太完美了,所以上帝喜欢要把他召回去。那上帝是不是太白痴了?如果是为了突出拉尔夫知道戴恩是他儿子所发生的反应的话,那我没觉得必须通过一个轻率的戴恩的死亡来表现这一情节,毕竟那早就是二战以后欧洲的黄金发展时期,如果戴恩在二战中死去我倒是没觉得太多惊异。
戴恩内敛的性格和朱丝婷相反,但又是那么喜欢姐姐,只有他一个人真正懂得朱丝婷。其实戴恩如何钟爱上帝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反而觉得他受了宗教的欺骗,浪费一生的时光。但是他对姐姐的无私的和真正理解的爱,让我觉得他很温暖,也是他最散发人性光芒的地方。
戴恩的离去只能说明一点:他是用来陪衬朱丝婷、拉尔夫、梅吉和所谓的上帝的,作者对戴恩是否太残忍了?不把其当人看了。
雷纳
最终需要有人来接替拉尔夫照顾德罗海达,最终需要有人为德罗海达的克利里家族延续家族血脉,所以这个人物不得不出现,他就是雷纳,最终有能力承担起照顾德罗海达,并和朱丝婷结合在一起的人。
《荆棘鸟》总的来说,是一部成功的作品。所有的形象都非常典型,栩栩如生;情节没有拖沓,波澜起伏;展示的历史和地理背景也比较广阔,横跨三代人,从新西兰到澳大利亚到罗马天主教廷到伦敦;小说可以挖掘的题材很多,包括移民、故土、自然、幸福、宗教、金钱、亲情等等;这部小说所阐释的许多对爱情尤为打动人心,特别是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深深感染着读者。
《荆棘鸟》所揭示的,早已超出了爱情、亲情、宗教等概念的范畴。读者可以从那段描写荆棘鸟的文字中,感同身受到,那生活的种种艰辛、人生的勇气、活着的血泪、生命的高歌!人生需要多的经历,而往往经过最刺痛胸膛和心脏的荆刺的伤害,流出殷红的鲜血的时候,才能唱出人生的最强音——同时也是最美的音色!生命只有一次,弥足弥足珍贵!宇宙中再也没有比一次生命更宝贵的事物了!只有那些www.99zuowen.com,极少数的有心者,才会像荆棘鸟一样,不庸庸碌碌度过这个人生,不浑浑噩噩地追求猪圈般的满足低级感官和趣味的生活,他们一定是天底下心灵最富有,人生最精彩的人,因为他们就像荆棘鸟一样,在人生中无怨无悔,奋力向前向上,经历命运的风风雨雨,面对荆刺,挺起胸膛,引吭高歌!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鸟儿胸前带着荆棘,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刺进胸膛。”
《荆棘鸟》读书笔记3000字
考琳·麦卡洛是澳大利亚当代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她于一九三七年六月一日出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部惠林顿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考琳·麦卡洛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艺术才能,她从五岁起就写诗歌,讲故事,学画画。但是经济大萧条给这个劳动家庭带来的巨大打击使她很早就意识到,文学艺术很难给一家人带来温饱,而她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天赋和兴趣促使她走上与文学创作全然不同的道路。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考琳·麦卡洛开始在悉尼大学攻读神经生理学,毕业后,在悉尼皇家北岸医院创建了神经生理学部。五年后,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她到英国伦敦大学儿童健康学院从事研究工作。此后移居美国,在耶鲁医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长达十年,成为颇具影响的神经生理学家。她至今仍为威尔士王子医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澳大利亚老年医学基金会资助人、悉尼皇家北岸医院神经生理学部名誉顾问,同时为促进第三世界神经生理学研究,特别是培养该学科女医生,她协助美国耶鲁医学院创建了神经生理学系。她和著名医学家罗登·卡特勒爵士同登澳大利亚一百名杰出人物榜。
然而,真正使考琳·麦卡洛享誉世界的是她儿时即已显露的文学才华。一九七二年,她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提姆》。这部书一九七四年在美国出版之后,很快被拍成电影,不但为考琳·麦卡洛带来不菲的经济收益,而且使她一夜之间成为西方文坛耀眼的明星。对于考琳·麦卡洛,这仅仅是她在文学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一九七七年,她调动自己的全部生活积累,创作出版了呕心沥血之作《荆棘鸟》这本书一经出版,便引起轰动,不但拍成电影广为流传,而且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成为当代世界最畅销的小说之一,仅平装本版税所得就高达一百九十万美元,创当时美国出版界版税收入之最。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就《荆棘鸟》一书大胆与大家分享,谈的略浅还请指教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克里利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故事开始于20世纪初,结束于半个多世纪以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横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是主人公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这本书里还有其他精彩的东西,比如
朱思婷和雷纳的爱情,他们的爱情观,
菲与帕迪的爱情,菲与弗兰克父亲的爱情
两代人之间爱情观、生活观的对比,
两次世界大战,战争的残酷,
澳大利亚、新西兰不同地域的特殊景观,
生活的深沉与热情
书中其他人物的生活等
整整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考琳.麦卡洛试图通过克利里家的沧桑和感情历程揭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正如小说结尾所写的那样:“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荆棘鸟》魅力的第二个源泉是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作为一部家世小说,《荆棘鸟》里的人物并不多,但极富个性。《荆棘鸟》在结构上分为七部,每部以一个主要人物为中心进行叙述,而将这七个部分贯穿在一起的,正是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爱情纠葛为全书定下基调的,是在书中作为题记的那个凄婉的传说,全书以荆棘鸟那凄婉的歌声开始,又在那凄婉的歌声中结束。
下面就书中人物展开与大家的分享
菲奥娜和帕迪
菲象一个自动陀螺一样从早到晚在厨房和后园子里转,疲劳得难以缓解,因为她处在一个收入菲薄的家庭,哺育了六个孩子,后来有添了三个,她昼夜不停地劳作,直到最后麻木,只当她失去劳动能力,到了风烛残年,才赢得她自年轻时就想要的闲适。
菲和帕迪的结合是利益与遮羞的产物,未婚先孕与遭人遗弃让贵族身份的菲奥娜屈身下嫁给了贫穷的剪羊毛工帕迪,帕迪受宠若惊,迎回了天仙一般的妻子。可从结婚后,帕迪就陷入了冷漠的深渊,菲奥娜可以跟他过艰难而繁重的生活,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她却永远不爱帕迪,对于帕迪,菲奥娜就是几乎一具“行尸走肉”,对初恋男友的迷恋与狂热的思念毁灭了菲奥娜的一生,也毁灭了帕迪的一生和未婚先孕的儿子弗兰克的一生;菲奥娜那种病态的几乎伴随一生的迷恋与冷漠彻底毁灭了她一生的爱情;直到帕迪不幸在夏季雷电引起的大火中丧生,生命中巨大痛楚的刺激才激起了她那冷漠的冰山,奥菲娜漠然中惊醒,痛苦地喊出:我竟然是那么深爱着帕迪!我竟然傻到因为漠然和对过去的狂热迷恋忽视了帕迪一生,竟然没有对他说过一句我爱你。帕迪在大火中丧生的姿态,鲍勃在发现父亲的尸体时说:“那简直是一个活人的姿态。”深爱着菲奥娜的帕迪菲奥娜因为愚蠢的迷恋,毁灭与痛楚伴随自己、也带给了他人。
梅吉和拉尔夫
梅吉一家以前是住在新西兰,后来迁往澳大利亚的姑妈玛丽·卡森家,澳洲最大的牧场之一德罗海达,从此便一直在那里生活。有一种爱,刻骨铭心、至死不渝,例如梅吉和拉尔夫红衣主教的爱,在梅吉是一个10岁小姑娘,在拉尔夫只是一个穷教士时;在拉尔夫从尘土中抱起小梅吉时,这种爱就开始了;天主教的神父是不能结婚的,所以这段爱情是禁爱,所以这两个人,尤其是梅吉一直陷于欲爱不能的痛苦之中。拉尔夫一直陪在梅吉身边,看着她成长,直到玛丽·卡森一张遗嘱把德罗海达的一切交给拉尔夫、交给教会,无论梅吉一家是否接受这份遗嘱,拉尔夫都没脸再跟他们一家长期相处。梅吉的姑姑、玛丽·卡森用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让拉尔夫抉择,拉尔夫最终倒向了上帝,用玛丽·卡森这本该属于克利里,即梅吉的一千三百万英镑登上了高级教士的行列,梅吉对拉尔夫的爱似乎已经歇斯底里了,连嫁给卢克的原因都只是因为卢克长得简直是拉尔夫的翻版;她竭力从拉尔夫那儿得到了一个孩子,可惜的是,这个孩子后来又像拉尔夫那样投入了上帝的怀抱。
为了教士的忠贞、为了将来,拉尔夫公开了这份遗嘱,然而梅吉的爸爸却没有因此感到气愤,梅吉家族的宽容让拉尔夫无法再在德罗海达呆下去,于是便离开了梅吉。当梅吉在心情最低谷一个人去大堡礁度假的时候,他立刻前往大堡礁去找梅吉。在那个没有任何人打扰的小岛上,他们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但是卢克一直沉迷于工作,这让梅吉伤透了心,在她一个人前往大堡礁度假的时候,在那里与拉尔夫度过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光并怀上了他的孩子后,她终于决心离开卢克,回到德罗海达
玛丽.凯森——疯狂的爱恨交织
在我看来,一本优秀的著作里必定会出现几个让人无法评价的人物,他们游走于好与坏之间,你甚至无法肯定的指出他是灰色的。这种人,表面看和普通人是一样的,我们都不能肯定的说自己是好人或是坏人,起码我不能。但,他们和我们是不同的,比起普通人,他们更为疯狂,他们的疯狂往往是推动情节的关键因素,和他们的人品一样,他们的疯狂也无法定义。
玛丽.凯森是疯狂的。她没有任何后台,没有高贵的出身,但当她老的时候却拥有上千万的财产。虽说她的成功在很大一部分上是来自女人的天赋,但若是没有十足的努力,她也不会有此后的成就。
她的出场并不多,可每一次都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当看到六十多岁的玛丽爱上二十八的拉尔夫时我还是瞪大了眼。她恨自己的年纪,用妒忌的眼光追随着拉尔夫和梅吉的身影,终于,她采取了报复。这个报复是在她死后运做的,但却改变了拉尔夫和梅吉的一生。一份只有拉尔夫才知道的遗嘱,只要他公布出来,就可以马上拥有一千三百万英镑,他会马上飞黄腾达,可以立刻在教会里占有一席之地,但如果他隐瞒下来,那么那一千三百万巨款就还是属于梅吉家的。
60多岁的玛丽爱拉尔夫,疯狂的爱,所以她要令他痛苦,永远的痛苦。
要如何总结玛丽的疯狂呢?也许疯狂的并不是她,她唯一的错误就是在一具年老的身体里还跳动着一颗活跃年轻的心…
弗兰克
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他的出场很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发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和自己那高贵的母亲有孩子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就是存在的价值,我想弗兰克一直这么阴郁这么偏激,也是因为找不到他存在的价值,所以他才会在成年后便离家出走。“不要告诉我妈妈”,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在他杀人入狱之后----小说中对这一段的描写仅仅来自于一则新闻,一则入狱的新闻。之后弗兰克在监狱中度过
卢克
至于卢克,因为他张的像拉尔夫,梅吉选择了他,希望他能让梅吉幸福。但是当发现他是个情场老手。更发现他冲着梅吉来原因之一是梅吉是德罗海达的唯一女性继承人的时候,他是目的是不纯的。结婚后卢克带着梅吉到昆士兰州创业,卢克为了省租房子的钱让梅吉留在穆勒夫妇家中当管家,而自己却迷上了收甘蔗的工作,他常年在外几乎没有怎么跟梅吉一起。男人出去打拼,让妻女留守也是常有的,很难说卢克不爱梅吉,但很确定的是他从来没有关心过梅吉。他总是给梅吉画饼充饥……按照穆勒夫人的说法,卢克不仅没有生意头脑,还是个守财奴,不敢听从穆勒夫人的意见买下一块土地来投资。到了最后,估计他一辈子都在割甘蔗,买不到一块地与梅吉过上正常的生活,直到割不动了。所以梅吉离开他是相当明智的。
之后便是开始她的一双儿女的故事。戴恩长得很像拉尔夫,而且最后也成为了一名神父,只可惜年仅26岁便死于一次海上救助。女儿朱丝婷最终也确定在欧洲发展她的演员事业。
作者的笔法胜在多人物的细腻描绘上。就像开始写到:从梅吉在拆开礼物之前的心理,一直到最后都是相当地细致。当梅吉拆开礼物的时候,那种惊喜甚至有点点难以置信的心理,她一直以为她不会得到这个小娃娃,竟然在生日的时候得到了;两个淘气的哥哥过来抢走了她的艾格尼丝,梅吉那种悲伤无助的心情。弗兰克赶走两个弟弟之后,对妹妹的细心安慰,当梅吉看到被扯得四分五裂的艾格尼丝时那种惊慌的表情。一个场景下来,如此纯洁的小女孩,如此温馨的家庭场景。
全书里面,最让我惊讶的是梅吉的母亲菲奥娜(小说中一直简称为“菲”)。那个优雅、性格沉默温和,在弗兰克离家出走、丈夫和儿子死后心如死灰的人,表面看上去她谁也不关心的人,却是最了解梅吉的人。她和梅吉感情不算很亲密,但是自从菲从女儿手上接过孙子戴恩的时候,她就知道戴恩不是卢克的儿子,而是拉尔夫的儿子。这在很后面才交代了出来。她理解梅吉,不仅因为她明白既然梅吉不想跟卢克过日子了,自然就不会跟他再有第二个孩子。更是因为她和梅吉的经历是惊人地相似。她的大儿子弗兰克是她和别人的儿子(她是带着弗兰克嫁给后来的丈夫的),而弗兰克的生父在新西兰是一个有头有脸的有妇之夫,他们也是相爱但注定无法在一起,当她怀上弗兰克的时候,她非常开心,因为菲觉得就算没办法嫁给他,也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个孩子,也能从他身上“偷”来一个孩子。这个想法跟梅吉怀上拉尔夫的孩子时一模一样。然而她也告诉梅吉,是“偷”来的终究要付出代价,弗兰克身陷囹圄,而仿佛预言一般,戴恩年仅26岁就死了。
荆棘鸟,明知用荆棘刺穿胸膛后,在那首生命绝唱完成之后,自己也会死去,然而它不得不如此,明知事情行不通却仍然要这样做。然而还是菲的那一席话点破了一切:每个人都唱着自己那支小小的曲子,相信这是世界从未聆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难道你不明白吗?咱们自己制造了自己的荆棘丛,而且从不停下来计算其代价。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忍受痛苦的煎熬,并且告诉自己,这是非常值得的。
《荆棘鸟》读书笔记3000字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拉尔夫说。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她对自己说。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长大后的戴恩第一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在拉尔夫与戴恩死后,梅吉才得到真正的解放。就像帕迪死后,老去的菲才得到安宁一样。此时歌声最为响亮,也由于痛失所爱而分外悲伤。
同样因戴恩的死而悲伤的还有戴恩的姐姐朱丝婷。本来她打算与戴恩一起去希腊度假的,可是为了陪雷恩,却去了伦敦。她觉得如果自己不是那么自私为了陪自己爱的人而是陪着弟弟戴恩的话,弟弟就不会死。这个外表冷漠粗鲁却感情浓烈的女子,因此逃避雷恩。她觉得自己唯一爱的就是弟弟,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弟弟。雷恩也不能。
雷恩去了澳大利亚德罗海达找梅吉,希望梅吉能帮助他说服朱丝婷留在他身边而不是回德罗海达。他说:“一般人是不能满足朱丝婷的,奥尼尔太太。如果朱丝婷选择了我,她还可以在舞台上表演,这是德罗海达无法给她的好处。”这时,他坚定地望着她,就像望着一个敌手一样。“我是来请求你使她务必选择我的。说这话似乎很残酷,但是,我对她的需要超过你可能对她的需要。”当梅吉说朱思婷留在德罗海达没什么不好时,雷纳说:“朱丝婷好奇心太盛,在德罗海达她会感到寂寞的。”他最了解朱思婷,胜过她的母亲。可是当朱思婷说收到母亲不同寻常的信时,他的心头一沉。他想梅吉确实从从容容地考虑了这件事,但是,本能告诉他,这是她的行动的开端,但不是他所喜欢的那种行动。梅吉开始耍弄她的女儿弄回德罗海达,以使那个王朝传之久远的把戏了。他开始劝朱思婷回家。他开始怀疑,也许她的母亲是对的,而自己却错了。他的眼睛突然之间显得冷漠了,好像他的思想非常艰难地集中在与他说的话不同的事情上。
她义地反顾地执行着自己离开英国的计划。在一片混乱之中,某个有这种力量的人打电话来了,只不过不是劝说她改变主意的;雷恩甚至还不知道她要走呢。他仅仅是来请她在他将于莱恩公园他的房子里举行的一次宴会上当女主人。“好姑娘,求求你!不要哭!来作我的女主人吧!”他说。最后,朱思婷还是说:“我告诉你我要永远回德罗海达老家去了吗?”他从烟盒里取了一支烟;那双大手既没有犹豫,也没有发抖,反而运用灵活。“你很清楚你没有告诉我。”他说道。
她要走,他绝不会拦。他还没有想清楚,到底怎样对朱思婷才是最好的。
朱思婷走的时候,她的一生中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外表要让他高兴。
他似乎并没有仔细看;至少他没有说到她精神疲乏或可能有病,甚至连行李都没提到。这一点儿也不像他。过了一会儿,她开始体验到世界末日即到来的感觉。他和他平时的那样子大不一样。
能帮助她把这顿饭吃好,使它成为那种可以在旅行中缅怀往事的时候感到愉快、有趣的事情。只要她使自己相信他是为她的离去而感到烦恼,也许事情就好办了。但是,她做不到。他也没有那种情绪,相反,他显得这样冷淡,使她觉得自己似乎和一个纸人坐在一起,薄薄的,真让人担心会让一阵清风吹走,以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
他再也不管她叫好姑娘了;最近以来,她已经注意到这个词的使用频率下降了,今天晚上他一次也没用这个旧日的昵称。
朱思婷回到房间时,收到了母亲的信,梅吉劝她回到雷那身边,她终于明白了朱思婷怎样才会幸福。此时雷纳已经派人来接朱思婷。“其实我自己不了解我自己,不得不需要某种帮助。”朱思婷对雷纳说。
“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我知道你爱我,我可以等待。我总是相信,一个有耐性的男人最终会胜利的。”
雷纳比朱思婷成熟很多。有雷纳,朱思婷才会得到照顾。
故事的结尾,朱思婷嫁给了雷纳。
这是《荆棘鸟》中,最称得上完整的爱情。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每一个人,都在艰辛地爱着。不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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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悉尼英文:How to learn English_英语作文范文


English is not difficult.I like learning English.Must first master the English words.And should always read English.Then master the grammar.
You can write down you mistakes in your notebooks.And Checkyour English notebooks every day.If you like listening to music and watching movies,you can listen to English songs and watching English movies.
I must learn English very will.Because I want to grow up to do English translation.
我爱我家
12 years ago, I was born in a happy family, there was a gentle father, a beautiful mother and a handsome brother, all the family were so happy for the birth of me. My family was full of warmth and happiness.
My parents and brother love me very much, in the National Day of last year, we had a trip in Wu Yi mountain, the mountain was very high, when we climbed at the half of it, we felt very tired, at last, my parents took me to the top of the mountain, at that time, I felt the love of my family.
I am so lucky God can let me grow in such good family. Now I want to say that I love my mum, my dad and my brother. I love this family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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