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作文
作文
字数
高中
作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中作文 > 英语作文 > > 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8-08-26 04:00:04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www.jljhlq.com--英语作文】

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篇(一):湖南省资兴市关于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信息公告


2009湖南省资兴市关于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信息公告经研究决定, 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音乐、体育、美术及英语专业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音乐教师 5 名,美术教师 5 名,体育教师 10 名,英语 3 名。 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 1 : 3 的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教师和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 28 岁以下( 1981 年元月 1 日以后出生),省、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32 岁( 1977 年元月 1 日后出生)。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 36 岁( 1973 年元月 1 日后出生),并免笔试,经试教和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占用招聘指标。 5 、普通话: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 2009 年 7 月 28 日— 8 月 11 日。报名地点在资兴市教育局政工股。报名时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一寸同底近期免冠半身照片 2 张。骨干教师需提供骨干教师证原件。报名费 200 元 / 人。 2、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 2009 年 8 月 12 日上午9 :00 — 11:30 。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学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 3 、试教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聘计划人数1: 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人员。试教时间定为 2009 年 8 月 14 日上午 8:30 开始。试教地点另行通知。试教内容为现行教材内容。 4、体检 按笔试成绩 40% ,试教成绩 60% 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如并列,则按试教成绩排序(如硕士研究生试教成绩并列,则按参加工作时间排序)。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分科目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湘人发( 2005 ) 31 号文件执行。 5 、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 6 、录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对象经我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教育局签订协议,安排到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享受本市国家教师待遇,五年内不考虑调动。 咨询电话: 0735-3322167 (资兴市教育局政工股) 0735-3322264 (资兴市人事局办公室) 网址:湖南教育信息网: http://www.hnedu.cn/cn/index.jsp 资兴党建网( http://www.zxdj.org.cn ) 资兴教育信息网( http://www.zxjy.net ) 郴州教育信息网: http://www.czjy.gov.cn/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2009 年 7 月 27 日  

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篇(二):瑞昌市2009年公开选聘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瑞昌市 2009 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2009 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 6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 、服务农村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2009 年录用教师 60 名,其中:瑞昌二中 5 名,瑞昌现代职业中专 5 名,乡镇中学 26 名,乡镇小学 24 名,具体岗位如下: ( 1 )瑞昌二中 5 名:数学 2 名,英语 1 名 , 历史 1 名,语文 1 名; ( 2 )瑞昌现代职业中专 5 名:数控 1 名,舞蹈 1 名,护理 1 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名; ( 3 )乡镇中学 26 名:语文 2 名、英语 10 名、物理 6 名、化学 4 名、数学 2 名、生物 2 名; ( 4 )乡镇小学 24 名:语文 6 名、数学 5 名、英语 9 名、科学 2 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名,体育 1 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报考的人员; 3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必要条件 1 、学历条件 ( 1 )瑞昌二中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报考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免试直接入闱该岗位考核、体检。②若无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理工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报考数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文史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报考语文、历史。 ( 2 )瑞昌现代职业中专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岗位报考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免试直接入闱该岗位考核、体检;若无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报考。②数控、护理、舞蹈岗位报考学历条件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 3 )乡镇中学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联,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后又取得教育部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③符合条件的理工类毕业生可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限报一科),符合条件的文史类毕业生可报考语文(限报一科)。 ( 4 )乡镇小学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联,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②原中师毕业现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③符合条件的理工类毕业生可报考数学,文史类毕业生可报考语文、科学。 2 、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在 30 岁以下( 1979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 40 岁( 1969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免试直接入闱该岗位考核、体检,优先录用,并相应减少该岗位考试录用名额。若符合免试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大于该岗位录用计划数,则参加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符合免试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于 8 月 5 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到瑞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 、其他 ⑴原九江赛湖农场学校在税改收编时在编不在岗(含借用人员)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又未收编的 7 位教师,不受学历、年龄限制,可选择乡镇中、小学开考科目参加本次选聘教师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果录用,根据教师资格层次,与其他新录用教师一样,分配至相关乡镇中小学。 ⑵乡镇中小学新录用人员在基层至少服务五年。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 一 ) 报名 1 、报名。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28 日 8 : 00 至 8 月 10 日 18 : 00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人员自行登陆九江人事网 (http://www.jjrs.gov.cn/renshi.asp) ,按照提示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及网上缴费。现场报名地点为瑞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本次考试收取各项考试费用 150 元 / 人,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能低于 2 : 1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数,减少的岗位选聘计划数可调至本系统其他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优先调至中医专业,其次调至妇产专业。 2 、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3 日至 15 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二 ) 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系统选聘教师考试采取高中、初中、小学分开命题,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6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 三 ) 职业中专舞蹈面试 报考瑞昌现代职业中专舞蹈的考生笔试后按选聘岗位 1 : 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 70% 、面试成绩占 30% 。 ( 四 ) 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为考试成绩与加分成绩之和),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影响录取时,加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的通知》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五 ) 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分配工作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岗位内,由考生自主选择。 咨询监督电话: 人事局: 0792-4223011 监察局 :0792-4222497 教育局 :0792-4231201 瑞昌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 00 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篇(三):青川县人事局2009 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青川县人事局2009 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 2006 〕 9 号)的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青川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 50 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在编制内招聘教师 50 名。具体学科岗位如下: 学科 岗位 学校 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生物 化学 音乐 体育 幼教 数控
职高 1 初中 6 7 1 2 2 2 4 2 小学 5 2 4 3 3 幼儿园 6 合计 11 9 5 2 2 2 4 5 3 6 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和范围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 、报考年龄在 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在地震灾区作贡献的精神。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 报名 (一)报名 须知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09 年 8 月 11 日— 13 日;报名地点:青川县人才交流中心(乔庄镇中心小学校原教学楼 3 楼)。 (三)报名程序: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 张,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填写《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资格初审后,办理报名手续。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必须按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和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岗位(具备小学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初中相应学科岗位),艺体类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小学教育、小学综合、小学方向类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根据招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请于 2009 年 8 月 16 日下午 6 点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 五) 岗位及人员调整: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 2006 〕 9 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 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情况于 2009 年 8 月 14 日在青川公众信息网、青川党政网、青川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相关地点张贴公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岗位被调减或取消的,对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请务必于 2009 年 8 月 15 日下午 6 点前根据报考条件改报相应其他学科岗位。即:报考初中学科的可调剂到小学相应专业学科;小学学科除音乐专业学科报名者外,其他学科不再进行调剂。 (六)报名交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人每科 50 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共计 100 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40%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30%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30% 。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 40% ﹢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 30% ﹢ 政策性加分 ﹢ 面试成绩 30% 。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 2009 年8 月17 日 进行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建设、省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包括报考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公布,考生可于 2009 年 8 月 19 日登陆青川公众信息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 2009 年 8 月 22 日至 24 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案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共同制定。 2 、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数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该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3 、面试费用。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 80 元。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 2007 〕 16 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志愿者报考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 1 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人事局、团委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留存。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学科岗位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意见》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 2009 年 8 月 27 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 3 日内经本人申请,可到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符合规定的医院复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该学科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学科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果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 7 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且 公示无异议 的考生,根据岗位设置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新进人员一律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选择学校或选择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试用期间自动离职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协助。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 6 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 6 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9-7206888 (县人事局) 0839-7205150 (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839-7202525 (县监察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www.jljhlq.com/z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