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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5篇

发布时间:2019-05-14 13:53:24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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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篇一:《远大前程》读后感300字


在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英文原著里(牛氓、苔丝、傲慢与偏见、小镇畸人等),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是最棒的一部。
从语言上看,有着生动的排比、倒装句式;细致入微心理描写,非常到位而又漂亮的形容词...
情节上由于篇幅的限制(450页),自然不能做到百转千回,柳暗花明的,但关于保护人的身份和Joe的婚姻还着实吓了我一跳。
另外人物性格的刻画真是栩栩如生:Pip的少年老成,多愁善感;Herbert的热心真诚;Joe的憨厚商量;Wemmick的家里工作两面作派、Mr.Jaggers的精明干练甚至一点点冷血;MissHavisham的阴暗过去带来的神经质以及Estella的冷漠高傲...
从感情上说,Pip对Estella的情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从一开始的鄙视侮辱到后来的骄傲不屑再到最后的放下一切成为朋友,这应该是文章里最主要的一条感情线。还有关于“前程”的理解,是否成为受过教育成为绅士出入上流社会就意味着快乐和锦绣未来?到头来一场空,仍得靠着"workhard"to"dowell".
如果你要选一部英文小说阅读,那“GreatExpectations”真的不容错过。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年)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著名的小说家,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中除莎士比亚之外最重要的作家,也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最杰出代表之一。他一生创作颇丰,对英国和欧洲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埃德加·约翰逊曾高度赞扬这部小说,认为《远大前程》在“狄更斯所有作品中结构和语言都堪称是最完美的。”这部小说叙述了一个青年幻想追求虚幻和渺茫的“远大前程”,最后幻想破灭的故事。小说生动地描写了由于对金钱和上流社会生活的追求,原本天真善良的主人公匹普逐渐变得虚荣、忘恩负义,而“恩人”的出现使他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在一系列的变故中,他最终回归人性之美;在皮普从一个怀有浅薄热望的男孩到成为一个真正有深度、有内涵的绅士的过程中,狄更斯动态地探索了人性的善恶变化。在这部小说中,www.99zuowen.com,他用独特的方式描写了19世纪文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有关青年人的成长的主题,并深刻批判了罪恶与贪婪、资本主义以及金钱对人性的腐蚀。小说还同时塑造了许多鲜活的人物形象,他们共同铸造了这部巨著的成功。
远大前程给人的感觉是老爷子给膝下的儿孙讲当年的故事。我放弃字里行间那股亲切朴实娓娓道来的气息,却独爱那些大段描述郝薇香病态生活方式的语言。大概是被她为爱疯狂的强烈情感所折服吧。一个人散失理智的去爱另一个人,不计较得失,不计较生命,付出所有的血与泪。我做不到,只能痴痴的望着她,看着她。看着她毁灭自己,却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现实中,我却要计较,要理智。因为我不为自己而活,我为父母,我为亲人。我不能像书中的那么自私。想来,作家确实是造梦者。造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只为活出我们现实中不敢有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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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篇二:《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1500字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1500字
 
看了《大卫科波菲尔》,忽然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疯狂,也看到了金钱的力量——它既可以帮一个人完成愿望,但是,同时它也能让一个人家破人亡。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
 
大卫科波菲尔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然而,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摩德斯通娶了大卫的母亲,做了大卫的继父。但他异常暴虐,不仅监视着大卫和他母亲的一举一动,还在看不顺眼的时候鞭打他。因此,继父不仅没有使他享受到父爱的温暖,反而比原来更加痛苦!更可恶的是,他与学堂勾结,在大卫身上系上一块告示:“当心他,他咬人。”这仅仅是因为大卫在不屈服他的殴打时做的唯一的自我反抗,咬住了堵住他的嘴和手,一种本能的行为。摩德斯通就用如此卑鄙的手段对付一个小孩,后来,他的母亲被摩德斯折磨而死,
大卫成孤儿了,也失学了,但也没能唤起摩德斯通精神的良知。但他在辟果提一家人中重新感到了温暖与幸福的滋味,他们家人的心灵是纯洁和热情的,不含任何杂质的。
十岁时,他被摩德斯通强迫到一家油漆公司干活,一个月只有六先令,但是每天却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他有幸结识了米考伯先生。他热情、真诚,追求自由,被贫困包围却始终充满乐观主义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大卫则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支持米考伯一家走过一段艰苦的岁月,他怀着一颗忠实的心给了米考伯许多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彼此感谢。多么善良的孩子。
我阅读了几次此书,这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之一。又一次阅读,也颇有感慨,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这些人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而且是当代。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意义的。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意义,甚至还会拖我们进步的后腿。对于书的内容,几遍看下来,再加上对狄更斯身世的点滴了解,我觉得他似乎在与自传。
描写了19世纪的英国种种的人情世故。书中的主人公是大卫,并以第一人称着手写作。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8岁时母亲改嫁,继你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碰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无赖亚?希普。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子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的巴克斯,貌似严厉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舒适温柔的阿格尼斯,还有最可子的朵拉。可子善良的保姆辟果提(她的形象在书中始终很高大,心灵美好)把年幼的大卫看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并成为大卫的好友。他们有时无话不谈,很亲近。
辟果提的善良是自始至终的。心地永远是那么纯洁。她并不是在人们面前做作的一类人,她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于是我会联想到我们世上的某些人,虚伪的善良假惺惺。离不开的便是个利益,做的什么事,首先考虑到的是我的利益会被损害吗,或是什么自私的目的能达到、完成吗?他们的心灵应该被修正,以辟果提的心灵的标准来修正。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类似斯提福兹的人不少。他很狡诈,他与大卫成为朋友,然后欺骗了大卫的朋友,他们一开始与人成为朋友时总表现出很绅士或很优秀的某些品质,其实,他们是有目的的。在迷惑了对方后,罪恶的目的、计划便开始了。利用对方的可靠的人情来做欺骗,当自己目的达成之后便溜之大吉,他们的人性是丑恶的,可恨的。
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有时他竟然连最亲的人也要欺骗。在亲人面前他们又是多么成功,多么辉煌,但孰不知他是出卖了自己的人性才换取得的。在得到辉煌的同时,他们也收获了罪恶。一般人我想是不会要这样的辉煌的。说到书中的米考伯夫妇,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算得上是识事理的人(关于这点就不加说了)。忧的是他们总是不努力工作,期待转机的出现。即使在生活上贫如洗,并欠下一屁股债之后,仍然不努力去工作,希望天上能掉下馅饼。我们现在米考伯式的人不乏很多。也包括学生,总认为学习无聊乏味,枯燥而且不认真学习,却渴望一个好成绩,明知是不可能的,但仍执迷不悟,他们的心灵侥幸占据了全部空间。或某些下海经商的人,总把失败归咎于运气不佳,不遇上“转机”,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存在的客观原因,不努力工作,完美主义幻想着,并由此松懈下来,使自己崩溃。对自己并没有明确目标,或许确是有目标,但很简单:要碰到转机。我们应该继续和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果断说“不”,并用美好的人性打败它。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个大约40岁的人的脸,有一撮小胡须,脸色红润。他正在笑,笑声中有一丝怒意,但是没有得意,没有恶意。这是一个总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斗争的人的脸,但是他是在公开斗争的,而且并无惧意,这是一个虽有怒意但生性宽容的人的脸……”,比起大多数的现代作家,19世纪的狄更斯,他的故事并不幸福,可是他这样带着诙谐的同情去写,字字句句,连不幸都变得温暖起来。记得当初看《BillyEliot》,有人说,这部电影俗就俗在Billy最后成功了,若他抛弃一切奔向理想最后却寂寂无名,不知有多震撼。可倘若Billy最终仍淹没在人潮中,这部电影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像我们亲爱的狄更斯,他永远都只能做19世纪的好好先生,对一切乡下打铁匠和渔村老实人报有坚实的信心,即便是对所谓的“坏人们”也只是带着笑意调侃两句。他的世界,黑白分明,善总能够战胜恶,老奶妈永远都那么忠诚,贪慕虚荣的少年也总有噬心忏悔的时刻。如果他生在20世纪,语气冷漠好似卡夫卡,言词谵妄宛若乔伊斯,震撼是震撼了,可这又有什么意义?
萧伯纳对狄更斯的后期小说推崇备至,相反乔治·爱略特和亨利·詹姆斯则责难狄更斯的小说“太真实了”,“简直是用铁铲和十字镐挖出来的”,怎么会呢,因为狄更斯的小说本质上根本就是浪漫主义的传奇,你能在后世卡夫卡那些魔幻但又机器般精确的作品中清楚的看到他的强大身影。相比巴尔扎克的巴黎,狄更斯的伦敦永远是雾气腾腾和充满梦幻的。在狄更斯的小说里一切都是超自然和预知的,往往从小说一开头的氛围已经强烈的预示了故事的基调或结局,最著名的莫过于《荒凉山庄》开始的那场大雾。这在《大卫·科波菲尔》里甚至是很刻意的,大卫初见摩德斯通小姐,就把她的手提包比作了监狱,关闭手提包时啪嗒一声响,像狠狠咬了一口。希普从一开始的谦卑形象就令大卫厌恶至极,想想那冰冷黏湿的手,朵拉和大卫的婚姻悲剧和她的早逝不停的在他们表面的甜蜜中冒出悲剧性的预告,斯蒂尔福思可悲的真面目除了大卫本人所有读者必然从一开始就感到了,小说所有的进程都只是推动了他们宿命的行为与结局。
唯一的例外是米考伯先生,他不该有这么美好的结局,大卫在小说的某一章里严正的警告特拉德尔斯不要借钱给米考伯,此时其实我们已经清楚的看到了米考伯先生只是一个可怜的骗子,他帮希普干的坏事验证了这点,但善良的狄更斯终究还是硬不下这颗心,就像他对《远大前程》原本悲剧的结尾做了朦胧的妥协,他最终让米考伯先生在新大陆澳大利亚完成了他的转变,但谁都知道狄更斯的人物从来都不会转变,性格和命运都是注定的,这世界仿佛充满了一种统治一切的黑色力量。
狄更斯对米考伯夫妇的善意可能多少因为他们的原型就是狄更斯的父母,就像所有人知道的一样,《大卫·科波菲尔》是一部半自传体小说。狄更斯奇怪的把米考伯夫妇变成了他的忘年好友,这是一种在小说中逃避现实的补偿,www.99zuowen.com,谁都不会否认米考伯夫妇的可爱,但当他们真成了你的父母,那就俩说了,狄更斯在幸福的大卫身上重新塑造了自己。事实上正如作者自己所言,大卫·科波菲尔成了他最疼爱的孩子,他把自己的一部分完全交给了这个阴影中的世界,这是一个完全靠小说家的想像支撑的梦幻世界,里面生活着所有狄更斯难忘的怪人,狄更斯雾蒙蒙的双眼透过他创造的传奇直刺维多利亚社会的黑暗最深处。正如哈罗德·布鲁姆所言,再也不会有人像狄更斯一样把社会主义的故事当成浪漫主义的传奇书写,他的想像一直有种诡异的正确性,这就是传奇的力量,无法用理智解释的一切真实。
在我标榜喜欢狄更斯很多年以后重读他的一部部作品才明白其中浓得化不开的温情。不管这世间有许多不如意的,只要保持希望和努力就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而恶人如希普和斯提福兹总是会有恶报的。其实这是多么浅显的道理,只是我们年少时读不懂,长大后却不再相信。黑暗笼罩下的英国,宛如大雾笼罩的雾都:伦敦,但仍有许多人的心灵在迷雾中闪闪发光,照亮夜行的路,是光明和灿烂的,不被阴霾所污染,不因世俗的观念而改变,这是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人性在发散着伟大的光辉,迷雾渐渐散开……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1500字
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读完《大卫.科波菲尔》,上下册,厚厚的两本书。值得自豪的是,我没有走马观花地浏览一遍,因为是狄更斯的作品,因为狄更斯是《双城记》的作者,大文豪,更因为小说的开头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精明强悍的贝西姨婆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窗外,咄咄逼人的气场使大卫孩子气的母亲(姨婆评价她简直是吃奶的娃娃)害怕,使前来接生的大夫齐利普先生(男性中脾气最柔顺的人)胆战心惊,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姨婆听说生的是男孩儿,而不是她期望的女孩儿(姨婆甚至早已取好名——贝西.特洛伍德.科波菲尔)时,“一言不发,只揪着帽带,可能把它当成了投石器,砸向齐利普先生的脑袋。帽子被砸扁了,也就这样戴着扁了的帽子走了”,她像一阵风一样,或者如鬼魅般消失,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甚至都没有上楼看一眼产妇和新生儿。姨婆神秘的出场以及其怪癖果断的性格不能不叫人喜欢,那个可怜的遗腹子、新生儿大卫.科波菲尔的命运又将如何呢?这部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开端如此精彩,怎能不叫人用心去往下读呢?虽然工作繁忙、琐事缠身使我少有闲暇,但每当我抽出时间,舒适地倚在床头,心情愉快地打开崭新的书,翻到上次读到的页数,就立刻沉浸在大卫.科波菲尔的人生经历中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享受啊!
读完后我想写一写心中的感受,却发现有些力不从心。如此的鸿篇巨著,可提炼的主题很多,可分析的典型人物很多,值得品味的情节很多。阅读的过程中,我的感受随着情节的发展而变化,千头万绪的,该从何写起呢?
小说的上部,写大卫童年的那部分,曾让我深深地感到愤怒。《灰姑娘》的故事早让世人领略了后母的恶毒(当然不是所有的后母都那样),但继父虐待孩子的事情还是相对较少的。可是在这部小说里,大卫的后父摩德斯通先生及其姐姐摩德斯通小姐就像魔鬼一样可怕。当摩德斯通先生娶了大卫的母亲后,立刻控制了这个美丽柔弱的人。当分别两周的儿子回家时,做母亲的甚至不敢表现出和孩子的亲热,因为摩德斯通先生不许她激动。摩德斯通小姐一搬过来就要走了家里所有的钥匙。大卫母子俩就像一对可怜的小鸟儿任人宰割,看着摩德斯通姐弟俩的脸色过日子。原来他们和女仆皮果提一起在客厅的火炉边说笑的日子不见了,大卫的卧室被换了,他从优越的小少爷变成了被虐待的小奴隶。摩德斯通先生以继父的身份第一次和大卫谈话说:“如果我要对付一匹犟马或一只凶狗,你认为我会怎么做?”“不知道。”“我揍它,”他接着说,“我要让它害怕,让它学乖。我一定要征服这家伙,哪怕要让它把血流干,我也会那么做。”有一次,摩德斯通拿着鞭子听大卫背书,因为害怕,大卫背得很糟。摩德斯通先生把大卫的头扭到胳膊下打他,大卫咬破了他的手,差点儿被打死。在屋子里禁闭了五天后,八岁的大卫独自一人被赶到离家很远的一所寄宿学校。校长是摩德斯通先生的朋友。大卫一到那里就被勒令在脊背上挂一块牌子,上面写道:“当心他!他咬人。”失落、屈辱、绝望,可以用来形容大卫的这段生活。两年后,母亲被折磨致死,大卫被送到摩德斯通格林拜公司做童工。如果不是后来他逃跑找到姨婆并被姨婆收留,他可能来不及长大。
关于人物的描写,精彩之处太多了!比如尤利亚.希普的外貌——头发剪得很短,像贴地皮刈过的麦茬,几乎没长眼眉,一根睫毛也没有,红褐色的眼睛。瘦骨嶙峋,手很长,骨骼根根突起。说话激动时,身子像蛇一样扭来扭去。和大卫握手时,那手又湿又冰,摸上去真像只癞蛤蟆。他挂在嘴边儿的语言是:“我很清楚我是世上最卑贱的人,我母亲也是一个很卑贱的人,我们住在一个卑贱的地方……我父亲先前的职业很卑贱,是个教堂看墓人。”说到语言,我不得不提到许多人的招牌语句,米考伯先生:“我冒昧恳请老友科波菲尔先生或老友内寺成员特拉德尔先生(若此人尚在人间,可呼之即出者),枉驾趋彼处一会,重叙旧谊。若蒙首肯,幸甚,幸甚。”米考伯太太:“我绝不抛弃米考伯先生。”迪克先生:“我就要写那呈文了。你的姨婆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斯梯福兹称呼大卫:“我亲爱的雏菊,你这可笑的雏菊。”达特尔小姐:“哦,真的?你知道我很无知的,我只是请教,可是不是总是那样呢?我认为都认为那种生活是——是不是?”朵拉:“哟,卖肉的当然知道怎么个卖法,还用得着我知道怎样买吗?我说,你这个傻孩子!姨婆称呼朵拉:“小花朵在哪儿呀?””米尔斯小姐:“照一般道理讲,温馨的茅舍胜似冷漠的宫殿,爱情所在,一切皆备。”安妮:“夫妻之间的不和,莫大于志不同道不合。……我的爱情立基于岩石之上,是能历久不变的!”
至于这本书的主角大卫.科波菲尔,无论是童年时历尽艰辛长途跋涉去找姨婆的历程,还是姨婆破产后他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那种精神,就像姨婆评价的那样:“坚忍、独立、克己”,这些,都让人敬佩。
最后,让我以书签上的一句话来结尾吧:“你可以不了解社会,但你不得不看《大卫.科波菲尔》。”的确,这本书让人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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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篇三:《活着》读后感1500字


《活着》读后感1500字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1500字
即便是柔和了结局,由张艺谋导演、根据余华的小说《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至今仍因敏感的政治问题未能够通过广电审批,无法进入影院公映。
这是作为电影的悲哀,却是作为小说的幸运。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阔少爷,嗜赌成性的他将家中祖辈积攒下来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省悟后的他和母亲、女儿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青年时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他去为母亲求医,半途上却被国民党残兵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同生共死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席卷全国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没想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几年后,二喜在一次工地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相依为命;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终,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每天朝出暮归奔波于田间……
名为《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它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但有意地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当作孕育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磨练人性的“炼炉”。如果没有这条不可否认的环境线索,人物和事件就像照相馆里拍一寸照,换来换去都是一抹色单调的背衬。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震荡与困窘,目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逝。
许多评论家认为,《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无门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新路。然而作者自己似乎都还没有准备好如何走下去,这从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就可以体现。任何读者都会觉得小说开头更像是孩子信手的涂鸦——“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这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与同时代的苏童、莫言风格类似。
就像作者在小说前言中所说,“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钟情煽情的作家,因此他在创作中也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为了叙述而叙述,毫无矫揉造作之态。www.99zuowen.com,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入人心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小说主人公福贵过往的一生是痛苦的,然而,他淡然地讲述了他无法想象的经历。福贵以死去亲人的名字称呼老牛,把对亲人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到了老牛身上,而老牛似亲人般给予了福贵继续活着的希望。福贵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得到充实和升华,并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活着的希望依然不会破灭,他还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因此,在小说的末尾,福贵郑重其事地对他自己的后事做出妥善安排:他在枕头下放上十元钱,以便发现尸体的人能够好好安葬他。善待自己也是慰藉亲人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1500字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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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篇四:高考作文素材及话题分析:面对失败和贫困


高考作文素材及话题分析:面对失败和贫困
杰克·伦敦自幼家境贫寒,但他雄心勃勃为自己设计了一个做大作家、用笔杆子改造社会的远大前程。为了当作家,他在中学补课一年,然后考入加利福利亚大学,但因难以支付学费,只读了半年就辍学了。失学并没有动摇他当作家的决心,他改变主意,以社会为学习的课堂,更加孜孜不倦地学习。达尔文、马克思、尼采等的作品使他学会思考;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等的作品使他学会写作。他开始写稿投稿,但却一次次地被退回。可他并不灰心。生活困难,就靠典当过日子,挤时间写。白天时间不够就晚上写;勤奋地做笔记,搞索引,抄卡片。终于在1890年发表了处女作《给猎人》,后来名著累累,成为一名大作家。
分析:艰难困难,玉汝于成!杰克·伦敦的经历只不过把人类几千年来的经验和真理再实践了一遍而已。
话题:"挫折""决心""成才的途径"

远大前程读后感篇五:《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索亚,他很聪明,也很淘气,是个淘气鬼!他对现实生活非常不满,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我觉得这本书前面平淡无奇,而后面却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前后相反,让人感到前面很闷,不想看,但又想:后面是不是很好看呢?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把书看完了!
汤姆学习很不好,经常逃学和迟到,有一次,他竟然和另外两个孩子去当海盗,而且还没有告诉任何人。好来又和一个酒鬼的儿子去找宝藏,看到杀人犯找到了一箱宝藏,后来汤姆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游玩活动,他们进了一个山洞,一会其他同学都出去了,剩下汤姆对自己的小爱人说:“我们继续探险吧!”汤姆的小爱人同意了。汤姆在山洞里继续走了一会儿,觉得想回去了,就往回走,他们走啊走啊,总是找不到出口!汤姆的小爱人蓓基觉得有点饿,就问:“汤姆,你有东西吃吗?”汤姆拿出了一点糕点给蓓基吃。后来汤姆在山洞里发现了那个杀人犯!最后汤姆和蓓基被人救出来了,但是那个杀人犯却没出来。杀人犯被饿死了!汤姆和他的朋友一起来到这里把宝藏挖了出来!
汤姆带着那些金钱迈进了自由王国的大门!
汤姆是个做事不想后果的人,他敢作敢当!也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一股幸福和快乐的感觉就涌上心头。而《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更让我找回了童年的那种感觉。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富于同情心。
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www.99zuowen.com,,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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