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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唇相讥的意思5篇

发布时间:2019-04-12 10:29:25    来源:精华作文网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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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唇相讥的意思]到底谁最美_童话作文400字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正准备出门做美容的熊猫遇上了猴子。猴子一见到熊猫就嘻嘻嘻嘻嘲笑她:“你看看你,这么胖,真是太丑啦!”熊猫立刻反唇相讥:“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瘦的跟个火柴棍似的,丑死了,还好意思说我?”猴子当然不甘示弱,反驳道:“瘦总比胖好,胖子还去做什么美容啊?还是先回家努力减肥吧!”
就这样,她俩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
吵着吵着,她们终于累了,便决定去鹿叔叔那里评个公道。
“ 鹿叔叔,你说我俩谁最美?”熊猫和猴子异口同声地问。鹿叔叔笑着说:“都美都美,但要说最美,非山猫莫属也。”“为什么?那个瘦丁丁又灰扑扑的山猫哪里美了?”她俩又问。鹿叔叔又是一笑,说:“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山猫乐于助人,经常帮大家的忙,大家都很喜欢他。一个人的美不在于它的外表多么光鲜亮丽,而在于他的内心是否善良真挚。你们,明白了吗?”“明白了!谢谢鹿叔叔,再见!”
从此以后,熊猫和猴子不再争谁更美,而是争着做好事了。

二:[反唇相讥的意思]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腐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腐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三国终归晋"......这个周末,我第五次把《三国演义》看了一遍.三国演义里有好多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气深重的关羽,勇武过人的赵云,奸诈阴险的曹操,仁义爱民的刘备,......无不叫人称奇.
我印象最深的是孔明,因为他领蜀军打过很多胜仗.其中最让人称奇的就是空城计.马谡丢了街亭,诸葛亮听说司马懿领雄兵十五万向西城杀来,但是诸葛亮却泰然自若,在城上抚琴,司马懿不敢前进,撤退.
诸葛亮有着很高的外交才能,刘备兵败时,是他说服了孙权:海内大乱,将军起兵据有江东.刘豫洲赤收众江南,与曹操并争天下.今操......愿将军量力饿而处之!同时指出在这紧要关头孙权"外托服从之名,而内怀犹豫之计,事急而不断,祸至无日矣!"
孙权立刻反唇相讥:"苟如君言,刘豫洲何不事曹乎?"对孙权有意的讽刺,孔明采用激将法:"田横,齐之壮士耳,犹守义不辱,况刘豫洲之室之胄,英才盖世,众人慕仰,若水之归海,若世之不济,此乃天也,安能复为之下乎!"谈吐之间就说服了孙权联刘抗曹.
虽然诸葛亮很有才能,但是他也犯过两个错误:第一个是在赤壁之战后期,曹操连环船被火攻,大败.曹操逃亡华容道,孔明却派关羽去堵曹操.可是呢,关羽接受过曹操的恩惠,关羽念旧情,义放曹操.这对魏国灭蜀国创立了根.
第二个错误是司马懿来取街亭,诸葛亮让马谡出战,可是马谡只会生搬硬套,在街亭一战中失败.
亲爱的同学,你们也来欣赏《三国演义》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虽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前往。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要有诚信。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得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前几天,我看了不少的故事书,非常羡慕那些写故事的作家,他们能写出那么多好看的故事,身受儿童的喜爱.前天,我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我要写许许多多的故事.我要当一个作家”.作家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要从小培养,所以我现在要写故事…
晚上睡觉,我想:我应该写怎么样的故事呢?‘鬼故事?’不行,我写出来肯定不恐怖,在说了,我看的鬼故事又不多.‘搞笑故事?’不行,我少听搞笑的故事,写出来肯定一点也不搞笑.‘恩!写侦探故事吧’我看过许多侦探的故事和电视,比如:〈〈冒险小虎队〉〉,〈〈大侦探西门〉〉〈〈名侦探柯南〉〉等等。对!就写侦探故事。该怎么写呢?我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真的成为了一位作家,写的侦探故事每个书店都发表了,记者争先恐后的采访我。看着自己发表的故事,我心里好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一定能写出好看的故事,让梦想成真。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从周朝以来对于天下的定义,周末七国纷争,并入于秦。秦灭之后,楚、汉对垒,又并于汉。汉朝高祖刘邦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传至献帝,分为三国,最后三国归晋。而《三国演义》一书就呈现给我们东汉末年分三国的史诗。
东汉末年,卖草鞋为生的落魄贵族刘备,与杀人在逃犯关羽,屠户张飞结为兄弟,共创大业,三分天下时,刘备也占得一席之地,文有伏龙凤雏,武有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五虎将领,盘踞西蜀;宁可我负天下人莫教天下人负我的宦官之后曹操,发展地方武装,拥兵自重,割据北魏成为乱世之枭雄;孙坚之子孙权坐领父兄遗产占据东吴,威震江南,其四任都督:周瑜鲁肃吕蒙陆逊,也各有千秋。
曹操以微弱之身,起兵靖难,讨董卓,伐袁术,杀吕布,降张绣,灭袁绍,攻刘表。可谓雄极一时。刘备虽然兵力最弱,可是他仁慈,所以有人缘,谁都喜欢他,他投靠的大哥最多:公孙瓒,袁绍,曹操,刘表等等。可是后来诸葛孔明投靠他后一切都改变了,他挺进了蜀域,有了根据地,开始发展兵力,扩大地盘,雄霸西蜀,可是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所杀,刘备大怒起兵,被陆逊火烧七百里连营,战败?亭,最后料得白帝托孤。
在三国中我是最欣赏关羽的,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古城相逢斩蔡阳,白马坡斩颜良诛文丑,忠勇过人最后却料得父子被俘,斩首敌营。关公的一世英名在此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在这方面曹操无疑是成功的。
和曹操对应的就是袁绍,袁绍与曹操大战官渡由于谋士田丰,逢纪,许攸,郭图暗中相争,田丰进谏,袁绍不听而逢纪看出这点,打田丰的小报告,田丰落狱,最后袁本处兵败官渡,田丰自尽,而后袁绍病死,袁氏三兄弟明争暗斗为争政权。最后全被曹操所杀。
正可谓: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三:[反唇相讥的意思]我的小伙伴_人物说明文范文


篇一:我的小伙伴
他个子高高的,一双大大的眼睛,非常爱笑,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刘正。
刘正比我大两岁,正在上小学三年级,他是一个爱帮助人的孩子,有一次,我和刘正一起骑车去公园玩,回来的路上,我的自行车骑着走不动了,刘正下来看看,发现是自行车没有气了,这可怎么办呢,刘正把他的车锁在路边,帮我把车抬到一个修车的地方,我们一起给车充满了气,自行车又可以骑了,我和刘正高兴地骑着车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边骑车一边想,今天要是没有刘正,这次我该怎么办呢?如果下次我看到别人也碰到这样的困难,我也要像刘正一样去帮助别人。
刘正是个爱学习的孩子,我们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上学,但我们是邻居,每次放学后总是见他先完成老师的作业,然后再出去玩,有一次,我在做作业时碰了一道不会写的题目,那天妈妈爸爸都不在家,我就去找刘正了,他也在做作业,看到我拿着笔和书来找他,他笑笑说你的作业还没写完吧?我点点头,对他说了我有不会写的题,你给我讲一下吧,经过刘正的讲解,我发现了题并不难,是我没找到方法。我们写完作业,刘正把他的课外书拿了出来,我们一起看起了课外书,刘正对我说,课外书里面有很多知识呢!
刘正还是一个爱玩的孩子,星期天我们写完作业常常在一起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有的时候在小花园一起比赛跳绳,有的时候一起踢球,有的时候一起捉迷藏……每次都玩得满头汗才回家,和刘正一起玩很开心。
他是我的小伙伴,也是我的好朋友。
篇二:我的小伙伴
在我的朋友中,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便数张笑妍了。
她长着长长而又乌黑的头发,配上端正的五官,你看她第一眼就觉得她是一个娇小姐。她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就像葡萄,高挺得鼻子下面是一张樱桃小嘴,旁边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简直就像一位掉入凡尘的仙子。
你别看她是一名瘦弱的女生,不过胆子大的很,有一回我到她奶奶家和她一起玩扔沙包。我一不小心把沙包扔到了她奶奶家的平房上面,这可怎么办?她突然跑进家中搬来一个竹梯想爬上去,我说:“既然我扔上去的,不如我上去拿下来吧!”她想了想便答应了,我试了好几次,最终一害怕而爬到一半便下来结尾,她开了我一眼说:“算了还是我上去吧。”在我忐忑的目光下她缓缓爬上了梯子,抓住了空调支架,翻上了屋子把沙包“大哥”成功得救了下来。
你别光看她胆大,嘴也特别会说。有一次考试,发挥失常,连她平时引以为豪的英语也只得了七十多分。她会到了家中,她奶奶说:“你怎么考得这么差?”之间她说:“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她奶奶又说:“你数学只考了四十多分,我真的对你的数学没希望了。”她又说:“你知道什么叫做大器晚成么?”她奶奶无言以对,只好气愤的走开了。
你们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张笑妍,一个漂亮、聪明、大胆的女孩。
篇三:我的小伙伴
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身材高挑婀娜多姿,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兼美女前座——吴舒琪。
我和吴舒琪是形影不离的伙伴。教室里、操场上、音乐厅到处留下我们的欢声笑语。放学路上,我们时而窃窃私语,时而放声大笑,要走很长很长的路才相互道别。有时我们之间一句话或一个表情就可以使对方忍俊不禁、捧腹大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吴舒琪就是我的保护神。
记得一年级一次下课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肚子特别痛,恨不得在地上打滚。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她就是吴舒琪。她焦急地问:“你怎么了?肚子痛吗?”“嗯。”她连忙背起我,一步步艰难地穿过楼道,走下楼梯。我可有七十六斤重啊!她那婀娜的身躯,怎能承担起那么重的我!我挣扎着,不肯让她背:“我自己能走,你还是不要背了,留点力气吧!”正在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吴舒琪说:“喏,你看,如果你不说话,我们已经到医务室了。”“那你先回去上课吧。”“不!”无论我怎样劝她,她都无动于衷,硬是要把我背到医务室去。我的手无意触到她的额头,好烫啊!是怎么回事?到了医务室,我才发现吴舒琪头上冒出了密密的、细细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可是她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还在不停地安慰我。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下来,那不是痛的眼泪,而是感动的眼泪!每天看着我的“美女前座”,我便感到内心暖乎乎的。
篇四:我的小伙伴
对面走来一个小男孩,他是我的小伙伴——侯云瀚。他弯月似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翘翘的鼻子和樱桃小嘴让他的形象更加完美,他不仅外貌可爱,也特别爱学习、爱帮助人。
说他爱学习,那就要从前几个星期说起。在一堂科学课上,老师津津有味地讲起来,没过多久,下课了,同学们像一只只兔子一样飞奔起来,只有侯云瀚没有出来。他在看书,我走过去;“侯云瀚,我们出去玩吧!”他好像没听似的,我仔细一看,这是一本《课外内外》他喃喃道:“原来喝水有这么多知识呀!”我看时间已过半,就火了,大声叫道:“侯云瀚,给我站起来。”他以为是老师在叫他,就站了起来,他一看是我,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看他道歉很真诚,就和他出去玩了。
他不仅爱学习而且爱帮助人。记得那次去赶车,我和他上车就找到了两个座位,这时,迎面走来了两位老婆婆,他赶紧去让那位婆婆,我看到此举,我也连忙让另一位老婆婆,两位老婆婆不约而同地说道:“现在的孩子懂事。”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侯云瀚,我为有这样一个小伙伴而骄傲。
篇五: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是吴若莹,她对我很好,我们像亲姐妹一样。
吴若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高高的鼻子和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她的学习成绩特别好,每次考试她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我太佩服她了。吴若莹不仅是我的好伙伴,还是我的好榜样,我要向她学习,努力地赶上她。
星期六,我会跟她一起写作业,她还会邀请我到她家吃饭,高兴对我很热情。我们把作业都写完了,就开心地去玩。只要有好的东西,她第一个就会想到我,把她的快乐与我分享。
虽然有时候我们也会闹点小矛盾,但我们都会很快地向对方说对不起,承认自己的错误。
吴若莹,你是我最好的小伙伴。
篇六:我的小伙伴
我家有一个空笼子。我一看到那个空笼子,就会想起我的动物朋友——我那可爱的小白兔。
记得我的八岁生日上,奶奶的礼物是一只小白兔。小白兔的样子可爱极了,它长着一对长耳朵,还有一双红眼睛,一张小小的嘴,长着许多弯弯的须,身上的毛软软的。摸起来舒服极了,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白”。自从“白白”来到我们家以后,我就把“白白”当成是我的小伙伴。每一天,我放学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是喂“白白”吃食物,“白白”吃食物的时候可好玩了,如果,我拿的食物不合它的口味,它就会转过头去,连看也不看一眼,当我放一片青菜的时候,“白白”的那两颗暴牙动得可快了,三下两下就把一片青菜吃完了,接着,第二片、第三片青菜都被它吃完了,当我还想继续喂它时,妈妈大声地叫了起来:“不要喂‘白白’太多,它会拉肚子的。”这时我才停了下来。记得有一次,我睡觉时,口渴了,起床喝水,看见“白白”在笼子里睡觉,我怕吵醒“白白”,喝完水后,我就跑回房间睡觉了。一天中午,我放学回到家,看见“白白”在笼子里一动不动,我问妈妈“妈妈,为什么‘白白’一动不动的?”妈妈说:“可能它还在睡觉吧”于是,我拿了一根小棍子去动了动“白白”,它还是一动不动,我哭着对妈妈说:“妈妈,‘白白’死了。”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可是,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的小伙伴——“白白”。
篇七:我的小伙伴
鲜艳的红领巾是我的小伙伴。每天,我都会把它戴在胸前,遇到困难时,它总会指引我去做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
一天,当我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在过红绿灯时,看见一位老爷爷,满头白发,手拄着一根拐杖艰难的走着,眼看绿灯就要过去了。可是,老爷爷还是一步一挪向前走着;这时,一辆小轿车飞驰而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冲向老爷爷,使劲的把老爷爷扶到路边。我说:“老爷爷,小心啊!”老爷爷捂着胸口,哆嗦的说:“谢谢你,小朋友。”我不好意思低下头笑了;红领巾也笑了。老爷爷看着我的红领巾亲切地说:“孩子,你一定是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吧!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不用谢,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我红着脸害羞的说道。绿灯到了,我扶着老爷爷安全地穿过了马路。红领巾在我的胸前显得更加鲜艳了!
篇八: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叫王浩然,他长着圆圆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黑乎乎的头发,爱穿一身白色的衣服。
王浩然很爱帮助别人。每次看见别人有困难的时候,王浩然就会主动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有一次,我和王浩然正要找他的小伙伴李星去广场打篮球,走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弟弟在哭,我想:他一定是和妈妈走失了。王浩然东瞧瞧西望望,看见路中间有一位警察叔叔,就带着小弟弟去找警察,王浩然说:“警察叔叔,有一个小弟弟和他妈妈走失了。”警察叔叔说:“这么巧,我这里正有一个妈妈在报警找孩子呢,我先问问。”过了一会儿,小弟弟的妈妈过来了,她非常感谢王浩然,王浩然大方地说:“不用谢啦,这时我应该做的!”
王浩然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同学,我越来越佩服他了
篇九: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她有一头整齐的刘海,刘海下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既没带雨具,而且妈妈也没来带我,我只能独自一人走回家了,心沮丧到了极点。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呀,是你啊~”她见我没带雨具,就把自己的雨衣给我穿,我说:“如果我穿了你的雨衣,呢你穿什么啊?”她斩钉截铁地说:“你穿上吧,不然你会着凉的,我没事,你穿吧~”我不好意思的穿上雨衣。
到了第二天,我从她一声又一声地喷嚏声中知道了,她给我穿雨衣自己却着凉了,尽管她多么不想然我知道。但是,只是抱不住火的,我知道了。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呀,说了这么多忘说她叫什么了,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司徒幸旋。
篇十:我的小伙伴
她,有一头整齐的刘海,刘海下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还有这一颗善良的心。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的时候,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这时,她的一个举动令我震惊,她把自己的雨衣盖在我的头上,并说;“穿上吧!不然你会着凉的。”我说:“可……可是这样你就要着凉了呀!”我们说了好一段时间,她应把雨衣该在我身上。并说:“我的身体好着很呢,你会着凉的。”
……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少的人。她就是——司徒幸旋。
篇十一:我的小伙伴
幼儿园到小学六年级,我有过许许多多的小伙伴,但她是最值得我学习的一个人。
她,圆嘟嘟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束飘逸的长发。第一眼见到她认为她是一个不爱干家务的人,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令我对她的印象大有改观。
那一次,我们约定去她家写作业。走进她家,见到的是这样一幅画面:家里的一切都被整理的井井有条,虽然不华丽,但透露着朴素之美。
听到声响,她走了出来,笑着对我说:“你来了啊!"
我看见她的手被冻得通红通红的,水珠还依偎在她手中。她在洗碗。
这么冷的天,很少有人徒手去触碰水,她还是一个花季年华的少女,却早早地替家长分担责任,真是难能可贵啊!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勤劳的女生—王丹。
篇十二:我的小伙伴
在我认为,人的一生是有许多快乐的,而友情所带来的快乐占其中的四分之一。我有很多的朋友,但,和我感情最最真挚的,就是宇宇了。她的脾气很好,但是也常常因为我的小气影响团结而生气,你看,你看,她又再为我的“挑三拣四”而气愤不已了。“萱萱,你好象刚才并没有踩那根绳啊?”“文文,你刚刚似乎趁我们不注意,少点了一下呀?”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这时,宇宇又来打圆场了:“没关系,没关系,她说着玩的,继续跳。”萱萱和文文的表情立刻缓和了许多。之后,她又转过脸来,像母亲教育孩子一样,谆谆教导我说:“梅夙,别这么斤斤计较,不就吃点亏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听后,点了点头。这就是我们跳绳时的情景即使是再好的朋友,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这是我从自己的生活中总结出的一句“名言”。因为我经常为自己喜欢“超”做作业的毛病与她吵架,但这个微不足道的问题终究会迎刃而解。你看,我们又吵起来了。“梅夙,你怎么又“超”做作业了,简直就是一位“超”女!”宇宇气呼呼地说。我又反唇相讥道:“关你什么事,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唠唠叨叨,东管一下,西管一下,哼!”“哦,那你多能干,多漂亮!”“至少比你好!”“谁知道呀!”……我的小伙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真诚的朋友是带来快乐的天使!
篇十三:我的小伙伴
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有许许多多的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有一个小伙伴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八岁时,有一次我和我的小伙伴李海辉在玩耍,忽然我看到一个大大的水池,我就爬了上去,可是我一不小心摔进了水池,水已经浸到了我头里了。
正在这紧急的时候,李海辉爬到水池旁,用了九虎二力把我拉了上来,我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我对他说:“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十岁时,他家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了,他爸爸要住到城市里去了。到了临走的那天,我跑去找李海辉,跟他说:“你能不能别走啊!你是我的最好朋友,从出生到现在我都是跟你玩的。”
我把一个玩具递给了他,对他说:“你记得打电话给我啊!我每时每刻都想念你这个好伙伴,祝你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就这样,他走了,他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我还把他送走了。
这个伙伴使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篇十四:我的小伙伴
鲜艳的红领巾是我的小伙伴。每天,我都会把它戴在胸前,遇到困难时,它总会指引我去做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
一天,当我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在过红绿灯时,看见一位老爷爷,满头白发,手拄着一根拐杖艰难的走着,眼看绿灯就要过去了。可是,老爷爷还是一步一挪向前走着;这时,一辆小轿车飞驰而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冲向老爷爷,使劲的把老爷爷扶到路边。我说:“老爷爷,小心啊!”老爷爷捂着胸口,哆嗦的说:“谢谢你,小朋友。”我不好意思低下头笑了;红领巾也笑了。老爷爷看着我的红领巾亲切地说:“孩子,你一定是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吧!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不用谢,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我红着脸害羞的说道。绿灯到了,我扶着老爷爷安全地穿过了马路。红领巾在我的胸前显得更加鲜艳了!
篇十五:我的小伙伴
对面走来一个小男孩,他是我的小伙伴——侯云瀚。他弯月似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翘翘的鼻子和樱桃小嘴让他的形象更加完美,他不仅外貌可爱,也特别爱学习、爱帮助人。
说他爱学习,那就要从前几个星期说起。在一堂科学课上,老师津津有味地讲起来,没过多久,下课了,同学们像一只只兔子一样飞奔起来,只有侯云瀚没有出来。他在看书,我走过去;“侯云瀚,我们出去玩吧!”他好像没听似的,我仔细一看,这是一本《课外内外》他喃喃道:“原来喝水有这么多知识呀!”我看时间已过半,就火了,大声叫道:“侯云瀚,给我站起来。”他以为是老师在叫他,就站了起来,他一看是我,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看他道歉很真诚,就和他出去玩了。
他不仅爱学习而且爱帮助人。记得那次去赶车,我和他上车就找到了两个座位,这时,迎面走来了两位老婆婆,他赶紧去让那位婆婆,我看到此举,我也连忙让另一位老婆婆,两位老婆婆不约而同地说道:“现在的孩子懂事。”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侯云瀚,我为有这样一个小伙伴而骄傲。
篇十六: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小伙伴,也是最要好的朋友。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白嫩而红润的脸蛋上隐隐约约现出一对小酒窝。虽然她的相貌平淡无奇,但是她乐于助人、心胸宽广、不计小过。
我们是前后桌,本来关系一般,是怎样成为朋友的呢?这要从一件小事说起。那天,她穿了一件特别漂亮的白裙子,可我却不小心,把墨水洒在了她身上。顿时,白裙子上绽开了一朵极为难看的蓝花,我低头不语,等待着她大发雷霆,狠狠地说我的不是。可没想到,她却笑眯眯地对我说:“你别自责了,回家洗洗就行,大不了以后不穿它了,不能因为一件裙子而破坏了我们的友谊啊,你说呢?”我抬头望望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之情。就这样,这件事在她的宽容下过去了,我们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隔不久,六一儿童节到了,学校要举行汇演。我是表演《喜羊羊与灰太狼》里面的一头小羊,需要戴一个头套。可表演快开始了,我的头套找不到了,老师说:“既然你的头套没有了,那就别参加了吧。”听了老师的话,我非常伤心,这可是我第一次上台表演啊!没办法,我只好蜷缩在墙角下默默地哭泣。她看见了,就跑过来,很慷慨地把她的头套给了我,我看看她,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把自己通过努力获取的成果送给别人。她见我迟迟不肯接受,就说:“这点小事,不值一提,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嘛!”那次,我登台演出了,她却回去做了一名观众。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吧,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王妍,她真是一个好女孩儿
篇十七: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邱宗丽是一个个性活泼开朗的女孩,她和我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我们之间的友情可以说是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考验,关系可铁了。
她有一头黑黄相间的头发(不知道的人以为是染的,其实这是天然形成的),两条浓浓的眉毛,一双小眼睛和一张爱说话的小嘴巴。在她那圆圆的小脸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邱宗丽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凑热闹了,为此我和马秀燕还编了几句话来形容她“要找邱宗丽,看那有热闹,热闹之处必有邱宗丽”。每次我这么说,她都无动于衷,还说我们小题大做。有一次,班里两个男同学打架,许多人都围上前去看热闹,就是没有劝架的。这时邱宗丽也凑过去了,她见没人劝架,自己去当和事佬去了,没想到见到她过去了,大家都愣住了,可能是大家都在想,一个小姑娘家的,凑什么热闹。过了一会儿。那两个打架的人又打起来了,邱宗丽就过去劝架,大家一同把那两个人拉开了,邱宗丽很轻松的呼了一口气,这时,我过去对她说:“天下奇闻,天下奇闻,凑热闹大仙变成和事佬了。”她不但不生气,还说:“多谢夸奖,多谢夸奖,本人当之无愧。”我一下子做了一个呕吐的样子,她就一直追着我打。
在这刻提醒你了,可别随便答应她,我就吃过这样的亏。有个星期天,我到她家里写作业,写完作业后,她问我能不能答应她一件事,我想,都是朋友,还是答应吧。就说了一声好,她听后兴奋的说:“太好了,我最新研制了一种新发型,正好让你当‘小白老鼠’做试验。”我惊叫了一声:“什么!”她说:“不能反悔,你早就答应了。”我没有办法,只好让她试验了,只见她从家里找出了许多夹子,头绳。让我坐在椅子上,做起发型来了。过了一会儿,我照了照镜子,大声说:“快给我弄好,这发型好丑。”过了这件事之后,我再也不敢随便答应她了。
这就是我那爱笑的小伙伴,说实话,我现在讨厌上初中,因为到那时我们就不一定是同学了。
篇十八: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小伙伴,她长得很漂亮,比我大一岁。她鹅蛋形的脸长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高挺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时时给人一种甜美的感觉。她身材苗条,乌黑的头发扎成小辫,穿上一身运动服,粉红色的长裤,浑身上下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和她在一起玩的时候,我都很开心,既使摔跤了,流了血,也很开心……
有一次,我和她的家里都没人,我们俩就在一起玩,记得那时候不知玩什么游戏,我朝她做了一个鬼脸,朝铺满石头的小路上跑去。突然!我一不留神,就绊倒在地,把脚摔在了一块大石头上,右脚膝盖上的血不住的往下流,想止也止不住,她一见,不得了!扶着我到家里,用冰水浇在我的腿上,那感觉,火辣辣的。但我看见她焦急的样子,好像受伤的不是我而是她一样。她帮我拿来包扎伤口的绷带,仔仔细细地包扎,生怕弄疼了我。一直陪我到我阿姨来了之后才离去,看她依依不舍的眼神,看来还是担心我,我心里既难受又开心!难受的是我让她浪费了多少时间,为我操了几次心;开心的是有个人这么为我担心。
等我伤好了之后,膝盖上就留下了一道疤,但我觉得这是我和她友情的见证。从这以后,我经常和她走这条小路。因为上面记录了我们的回忆。
她——就是白洁,我的好伙伴!
篇十九:我的小伙伴
朋友,是一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缺少了朋友,你自然会变得不快乐,因为没有人与你聊天、诉苦。有了朋友,你自然也会变得快乐,因为他会与你一起分享、收获更多的快乐。
想必大家都会有一个知心的朋友吧!他(她)也一定是对你十分真诚的吧。我的小伙伴她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边框呈红色的眼镜。可她却不愿意把它摘下来,也许是摘下来会让人觉得变扭吧!爱美是人的天性,从她这儿便可发现。她头上长着几颗痘痘,前排的刘海儿像是一把遮阳伞,掩盖这些讨人厌的痘痘。不用猜,大家一定都可以知道她是谁?毋庸置疑,他便是——王雪纯。
相处了几年,我发现她十分要强,根本不甘心输给别人,尤其是张晓岚。那天,体育课上完会教室,走在楼梯处,她用坚定的眼神,对我说:“这次英语考试我一定要拿一百分,比过张晓岚,绝不能输给她。”此时,我在想:唉,有这种动力固然好,可也别太在意。否则太好胜,换来的不一定是好结果。我心里是这么想,嘴上却说道:“好,我支持你!”毕竟有满腔热血已是不容易的,我总不能给人家泼冷水吧!一定要保住她心中的熊熊的欲望之火。*的,我也没多想。
当然,与别人比是不够的,还要善于跟自己比。那是第一次八百米跑步,虽然是体验,但她还是十分重视的,绝不落下。在她身边的我听她嘀咕这什么,侧耳一听,她在说:“我豁出去了,一定要在前十五名。”说完,他加快了脚步,往前跑了。听了这句话,似乎也成了我的动力,我也紧跟了上去。最终,我俩是不分上下,几乎是同一时间到达终点的。
她便是我最真诚朋友,一个十分要强的小伙伴!
篇二十:我的小伙伴
赵润宇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可是个英俊的小男孩,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皮肤很白,而且怎么晒也晒不黑,所以有时我叫他“白面书生”,但大多数时候我都喊他“峥哥”。
峥哥是汽总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他学习很用功,还是一班之长呢!他性格很腼腆,有时说话会脸红,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的好孩子。
记得有一次放学后,天正下着绵绵细雨,我正在峥哥家玩。突然,峥哥看见他家院子里有一只小鸟拍打着翅膀,怎么也飞不起来,十分可怜。峥哥急忙打着伞跑到小鸟的身边,小心翼翼地将小鸟捧在手心带回屋里。
我赶忙迎了上去,只见小鸟的翅膀正流着血,可能是因为疼痛,小鸟还在不停地挣扎和鸣叫着,显得非常痛苦。峥哥赶忙找来了纱布和药水,帮小鸟清洗了伤口,并给它细心地包扎好。小鸟终于安静下来,还不时地东张西望,样子可爱极了!
峥哥决定要好好照料它,直到它伤好为止。小鸟在峥哥细心地照顾下,一天天地好了起来。每当峥哥放学后回到家里,小鸟总会飞到他的肩膀上“喳喳”地呜叫,好像在跟他说话。
峥哥还养过不少小动物,像蚕、热带鱼、乌龟等等,并且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了解了好多动物的习性和特点。他还送了我好多条蚕宝宝呢,并耐心地教我怎样饲养它们。和峥哥在一起,我学到了不少关于动物的小知识。
峥哥真是我的好伙伴!
篇二十一:我的小伙伴
我身边有那么多个很要好的朋友,而让我最敬佩,最感慨的一个小伙伴就是我们班上得张博文。
他长着一个小小的脑袋,却装着不可计数的智慧。他思考起问题来,弯弯的柳枝眉就紧凑起来,好像在尽全力解决问题。
他那瘦小的身体,瘦小得教人担心,似乎经历过多少磨难,饱经过多少悲痛!的却是这样,看上去开心的他,心底却忍受了不少委屈。前几年他的母亲去世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更加坚强地走了下去,不怕嘲笑,也不怕困难。在学习上的他也便成为了我交流与讨论的对象。
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后。我考完匆匆地跑出教室,因为我在上面遇到了一个难题,找张博文一起解决。看到张博文,我激动的不得了了:“张博文,你第五大题是怎么做的?我那道题很纠结,。”他立刻紧凑眉头,想了一会儿说:“那道题我是直接先算的梯形,算出来有六位小数。”我不解的问:“我不是那样算的,我是先算的三角形。你能给我讲解一下吗?”张某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说:“你看,要把那个图分割成两个部分,先……”他的手不停在墙上边讲边比划着。我终于听懂了。
人如其名,我的小伙伴张博文就是,他是那样细心,学习又有才华,他是迎难而上,不被困难打倒的强人。我为有这样的小伙伴而感到荣幸!
篇二十二:我的小伙伴
在我的奥数培训班里,有这样一位同学,他的名字叫何啸川。听到这个名字会让人不由得联想到那些武侠小说中又高又壮、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但是,当你看到何啸川本人后,一定会让你大跌眼镜,因为他又瘦又小、弱不经风,简值就是一个文弱小书生。别看他相貌平平,其貌不扬,可他却是一个数学小天才呢!
在奥数班里,老师会经常出一些难题、怪题来“刁难”我们,就算我们想破脑袋也得不出个结果,然而,每每这时何啸川总会脱颖而出,所有难题在他那里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他总是那么淡定,从来都是面无表情的,从来都是慢慢悠悠地走上讲台,然后大笔一挥,将正确答案写在了黑板上。他的解题思路比老师讲得还清晰、还简便、还通俗易懂,同学们个个茅塞顿开,连老师也对他赞不绝口。
何啸川不但才智超群,而且他还很热情,从不吝啬自己的智慧。每次下课都会有好多同学找他问这题问那题的,而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向大家讲解着一个个难题,当同学们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总是微笑着说:“谢什么呀,小事一桩。”时间长了,大家都成了他的忠实粉丝,美其名曰:“川粉”。
其实,我也是“川粉”当中的一员,经常挤在粉丝群中,当然不是找何啸川签名,而是向他请教。正是由于他的帮助,在解题技巧上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的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如今,我们成了彼此学习的“对手”,暗自进行着较量。正是因为这样,我们还成了最好的朋友。
本以为上培训班是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在这里我结识了最好的伙伴,成了“川粉”,还有了挑战“对手”,我真幸福!
篇二十三:我的小伙伴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不光有自己喜欢的小伙伴,也有自己不喜欢的小伙伴。我就有一个令人讨厌的小伙伴,我一直想摆脱它,可是……
这个小伙伴已经伴随我十一年了,我是多么不想和它做伙伴,可是我克制不住自己,唉……
记得有一次期中考试,我自认为语文考得不错,应该是95分以上,可是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那天发卷子,我心想着老师念我的名字时,同学们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那种美滋滋的感觉……突然,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雷宇隆,91分。”啊,我不禁一愣,什么?91分,这怎么可能?我连卷子也没去领,直到老师又叫了一遍我的名字,我才从吃惊中回过神来,跑上讲台领了卷子。我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于是掐了掐自己的脸,“哦!”我不禁疼得叫了一声,这时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没有做梦,可是自己为什么才考了91分呢?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全是不该错的。我把“兔”字写成了“免”字,“熊”字写成了“能”字,“太”字写成了“大”字……唉,都是不应该错的,真是的,都是那个小伙伴。
这样的错误屡次出现,我是多么想摆脱这个小伙伴,可是它好像很喜欢和我在一起,总是缠着我,我也没有办法。
我这个烦人的小伙伴,你快点离开我吧,我不想和你在一起,因为和你在一起,我只会出现更多不该出现的问题。哦,对了,我的那个小伙伴,其实就是马虎呀。
篇二十四:我的小伙伴
潘灵珊是我们班的卫生委员,也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她中等个儿,扎着马尾辫,眼睛小小的,但很精神,恬静的脸上充满责任感。
潘灵珊组上有个调皮大王——小承,身为组长的她把小承管理得服服帖帖。这不,她又被数学老师表扬了。
潘灵珊不但对自己组里的工作尽职尽责,还对班级的卫生工作认真负责。
星期三,有些人要去学奥术,这时潘灵珊就会过去自己做。被她擦过的黑板干干净净,闪闪发光,真是比我们的餐桌还要干净。
不认真做值日的人可逃不出她的法眼。一次我值日,见地面挺干净的,就胡乱扫了两下,潘灵珊走过来说:“做值日要认真,不能只顾面,小角落也不能放过。”说完,她从这张桌角下找出一张小纸,又从那张桌角下找出一小片垃圾,还从教室的角落找出一个小小的大头钉……真够细心的!我只好咬紧牙,重新打扫起来,又扫出了一堆垃圾。扫完地,我又把桌子、椅子、黑板擦得干干净净,忙得我满头大汗。抬头一看,她也满脸通红。我每星期只轮一次值日,可她呢?竟是天天如此,且从无怨言。
我们做值日的时间正好是活动时间,值日同学的心四处飞扬,难免会像我一样偷工减料,特别是调皮的男孩子,往往是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然后人就找不着了。这时,潘灵珊就会认认真真地再检查一遍,把垃圾清理干净,把不干净的地方再拖一遍。她一排一排地扫,一行一行地拖,干得是那样认真,一点垃圾和灰尘都不放过。
这就是我们最尽职尽责的卫生委员——潘灵珊。
篇二十五: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是我的堂妹李倩,她在广州,而我却在廉江。只有到暑假寒假,她才会回来陪我玩。我与她的性格完全不同,她活泼,努力地不能在努力地去学习,而且她身边有许多许多好朋友,都是成绩优秀的,她从不和学渣交朋友,她害怕她的成绩会掉下来。而我的性格嘛,宅女类型,不爱出门,整天只知道玩电脑,不认真学习,从不复习,作业倒是按时完成,我的朋友少之又少,只有三四个,我觉得我这个堂姐和她差距太大,而且,我只是比她早出生一两个月罢了,有的时候,我还常常羡慕、嫉妒她,在心里无数次的问:“为什么她的成绩这么好?为什么她能拥有如此多的好朋友?为什么为什么!”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她比我优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也总是夸她懂事,她,变成了我的学习榜样。
我记得有一次中午,我在一楼吃饱午饭,就上二楼找李倩玩。
就在无意间,我和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话题扯到学习上了,她问我:“你爱学习吗?”我很随意的回答道:“一般一般,要是数学不那么难就行了。”说完,我还伸手拿了一个苹果吃得津津有味。
“一般?!你太随意了吧!对待学习这么不认真!”说着,还生气地拍了桌子,转身走到她的房间里,锁上了门。
我愣着,呆呆的,简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啊!
当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所措,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妈妈听了事情的原委,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要是你觉得你自己做错了,那就向她说‘对不起’,要是觉得自己没有做错的话,那就不必去道歉,也不必去烦恼,你问问自己的心吧。”说着,转身而去。
我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反思了好几遍,想着想着,终于知道自己错在了那里:是我自己出言不逊在先,我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况且,我也不想自己失去这份友谊。
于是,我像是要上沙场打仗似的向李倩走过去,愧疚的对她说:“对不起!请原谅我!”我诚恳地对她说,弯腰道歉。
她温和又充满歉意的对我说:“我不该这么娇气,我也要向你道歉。”说着,她也和我一样,弯腰道歉。
我被感动了,流下一滴泪水,那是我和她的恩怨凝聚的结晶,当泪珠掉到地上时,我和她的恩怨,化为灰烬。
我与她相视一笑,牵着小手,一起出去玩。
我认为,朋友之间不要为了芝麻点的小事而破坏了纯洁的友谊,这样做,不仅会伤害到朋友,还会伤害到你自己。

四:[反唇相讥的意思]《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名人传》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的法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分别讲述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讲述的是在艺术方面不同领域的三位伟人。他们分别是:音乐家、雕塑家、作家。虽然他们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这本书详细讲述三个名人在以前那充满了野心、邪恶等人人不平等的社会中如何生存,获得荣誉和名利全失。贝多芬,是一个在音乐领域上德高望重的人,同样也是一个不畏强权的人。米开朗基罗是一个着名的雕塑家,创造了无数不朽的杰作流于后人观赏,他为了自己的作品挥洒了无数的汗水。托尔斯泰为后人留下了经典的文学作品,用文字传播着爱的种子。他们三个虽然在各自不同领域发展,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自己的理想从未有放弃过。这也就是他们值得让人敬佩的地方!
《名人传》这本书令我获益良多,让我明白了在这些名人们风光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我们一般常人都难以体会的痛苦和艰辛。看完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在以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认真研究,勇敢面对。
《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高尔基说得好:“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名人传》是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曼*罗兰所创作的,这本书不仅让我得到了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心灵的升华,让我的精神家园得到充实,让我受到启迪。
最爱的是书中的贝多芬,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大师,他最需要的是敏锐的听觉,但他还不到30岁时,耳朵就开始变聋,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这在别人眼里似乎觉得贝多芬的生命太不幸了,都对他持有同情与怜悯之心。但是,在我的眼中,贝多芬的人生之路上虽然被上帝关掉了一扇大门,但是也为你打开了另外一扇窗。贝多芬顽强的毅力让他创作了一系列辉煌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他地方,因为看了贝多芬传,所以受益匪浅。
通过《名人传》,我从贝多芬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这两个人都给了我启发,让我明白人生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太多的坎坷和困难,不要气馁放弃,即使上帝关了一扇门,但他会在另一扇窗前让你看到生活的希望,成功的光芒,人生的终点。她就是海伦凯勒。
罗曼·罗兰通过《名人传》向全世界人民的心灵进行培养,使人民感到生命的烈火。我从这中间深受感触。我要向贝多芬学习不屈不挠,,高昂的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向命运屈服低头;从米开朗琪罗身上知道了精神力量的重要。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看来想要有知识,就必须读书,《名人传》真是一本令人深受启发的名著。
《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父亲发现了,可是,他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的父亲天天让贝多芬练琴,完全不顾及他的感受,有时还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关在一个屋子里,这一关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练琴,贝多芬的童年十分悲哀。
贝多芬的母亲早年去世,父亲是个挥霍的酒鬼,这些,在贝多芬的心里,划上了一道深深地伤。但是,贝多芬由于天分和勤奋,很快成名,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贝多芬的耳朵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是一个莫大的打击。
但是,贝多芬通过自己的努力,还是成功了。
人生道路上,有许多的不测,贝多芬就能够打败他,贝多芬用自己的努力战胜了困难,我们也一定可以!
这本《名人传》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他教会了我贝多芬的坚强,教会了我米开朗琪罗的正面面对困难,教会了我托尔斯泰的诚实和不屈的精神。
《名人传》这本书里的人,都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们的所有精神!
《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哥白尼生活的那个时代,科学还不是很发达。那时候,人们大多数认为“天主”主宰着宇宙,“天主”创造了人和万物,明月星辰都围着地球转。
经过多年不懈的观察和研究,哥白尼大胆地推翻了地球中心说。他认为: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它和其他行星一样都是围绕着太阳运行的,而且地球还在不停地自转着。一些宗教人物当众挖苦哥白尼,哥白尼对此付之一笑,反唇相讥道:“天体地运行丝毫不会因为这些笨蛋的嘲笑或尊敬而受到任何影响。
哥白尼的日心说在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他为了追求真理,耗尽了毕生精力。
生活是不平凡的,只有不怕磨难,勇于攀登的人,才能登上光辉的顶点。
《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从《名人传》一书中,我知道了,世上的英雄有两种,第一种是通常所称的英雄人物。那种凭借强力,在虚荣或个人野心驱策下的英雄,这只能给人类酿造巨大的灾难。另一种也就是正真的英雄,那只不过是“人类的忠仆”,但却具有伟大的品格。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能倾心为人类和社会服务。他们和我们一样,经受着生活的各种洗礼,甚至遭受了超越常人的磨难,但他们依然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艺术和文化遗产。无法解脱的痛苦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命的养料,这正好应验了一句名言:“痛苦是有益的,因为至少我们没有作恶。”
要想成功,就必须要有惊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正如萧伯纳所说的:所谓天才人物指的是具有毅力的人、勤奋的人、入迷的人和忘我的人。《名人传》中描述的三位英雄都是为了寻求真理,创造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现出了毕生精力。这又让我想起了一位名人——哥白尼。
《名人传》读书笔记500字
这个假期我读过了《名人传》这本书里本的人物如同苦瓜一样,先苦后甜,有着不同的经历。
贝多芬是一个音乐大师,要有敏锐的听觉,但是他还不到30岁时,耳朵就开始聋了,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充满了苦涩的滋味,但是他却仍然用坚强的毅力写出了一系列辉煌的作品。最后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他正如苦瓜先尝遍了苦味,然后再有丝丝甜甜的味道,正是因为那些苦的气味才使这丝丝甜蜜更为珍贵。而正是有了这份珍贵他才被记入了这永久的史书中。
在肉体和心灵双重痛苦的重压下仍然保持着不屈不挠,高昂的斗争精神,如一只久久站立于高台上而不肯停歇的大公鸡,昂首挺胸十分有精神。在巨大的压力和别人的指责以及金钱上的困难上,都不向命运低头,他这种精神真令人佩服。
是啊!《名人传》如苦瓜,名人的事迹也如苦瓜,而正是因为这丝丝毫毫的苦味,才始那随后而来的清凉与甜味更加的珍贵,更加的美好,让人难忘。

五:[反唇相讥的意思]飘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4000字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人物郝思嘉、白瑞德、卫希礼、韩媚兰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以至于衣着打扮等等,在小说里都叙述得十分详尽。可以说小说地再现了那个时代美国南方这个地区的社会生活后来看了多次之后,不由得对思嘉敬佩起来,原本是一个弱女子,任性而年青,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弗兰克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却不是思嘉的对手,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思嘉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思嘉的一点爱。于是思嘉再次成为寡妇,而且还是个有钱的寡妇。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了答应过艾希礼照顾媚兰的一句承诺,在北军就要攻占亚特兰大的时候,思嘉又果断地替媚兰接生,并找到瑞德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在又饥又饿之时,她又遭受了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家里被劫,一穷二白的多重打击,她不屈不挠,带头种田干活,喝令妹妹下床摘棉花,并照顾媚兰和小博,支撑一家人的生计,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以常人难以企及的毅力抗争命运,每每看到思嘉举着萝卜向天盟誓,决不愿让家人再受苦挨饿时,我总是觉得拍片导演对光线和背景的运用是那么巧妙和艺术,它那么生动地刻划了思嘉渴望安定、渴望生存、渴望富裕的强烈而真实的内心情感。我觉得那时的她,已完成了最艰难的嬗变,由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变成了美丽的蝶,自由而高贵,那时的思嘉就像一个女神——渴望富有、并为此能不择手段的欲望女神。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郝思嘉最初爱上的是卫希礼,却在他人口中听到卫希礼要订婚的消息。自信而聪明的郝思嘉决定在婚礼之前向卫希礼告白,却被卫希礼温柔而委婉的拒绝了。在郝思嘉最为沮丧的时候却发现她和卫希礼的对话被一个男人(白瑞德)无意之中听到了……
思嘉(又译斯佳丽)是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有着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和猫一样的敏捷。那么,这个猫一样的女人提供给我们是怎样的一些对待生活、对待爱情、对待困难和挫折的态度和经验呢?
第一她在困难的时候敢于承担责任,虽然也有动摇,但最后仍然承担责任,比如她救了媚兰,她重振塔拉庄园,后来长期扶助艾希礼一家等等。
第二她敢于去爱、无怨无悔,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爱着艾希礼,没有回报但她仍没有放弃努力,直到能力的极限为止。
第三知错能改,当她最后明白她之前所为是错误时,她马上向瑞德道歉,请求原谅。
在《飘》这本书中,作者赋予她的性格特点有1:刚强、坚韧特点2:虚荣特点3:贪婪特点4:残忍与自私特点5:美丽思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待爱情的态度。她美丽,但她只是适当地运用她的美丽来得到她所喜爱的东西,从来不用自己的美貌来玩弄爱情,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爱情。思嘉是美丽的,但美丽不是拥有爱情的必备条件——你可以没有思嘉那样美丽动人,但你也有权利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思嘉,猫一样的女人,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
总的来说,思嘉堪称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人中龙凤,难怪瑞德这样的牛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一直很喜欢瑞德离开前的那一段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也许,假使我还年轻一点——可是我已经这么大年纪了,不能相信那种纯属感情的说法,说是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我这么大年纪了,不能终生背着谎言的负担,在貌似体面地幻灭中过日子。我不能跟你生活在一起同时又对你说谎,而且我决不能欺骗自己。就是现在,我也不能对你说谎话啊!我是很想关心你今后的情况的,可是我不能那样做。”
如果没有瑞德,思嘉是不完整的,哪么《飘》也就不能被称为“名著”了。思嘉,自私,虚荣,贪婪,刚强,坚韧。如果说这些形容词用在别人身上,只怕全部都是贬义的,但是对思嘉而言,我倒觉得有点像是褒义词。其实,就像瑞德说的,“我们都是流氓,我们都是无赖。”他对于自己与思嘉的分析是很透彻的,也正因为他的这些分析,《飘》才会被无数人所拜读,思嘉也才完整。
就像她自己意识到的的,“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如果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了解了瑞德,它就无论如何都不会失掉他了。”
她一直不明白战后的人们为什么会去追忆战前,直到邦妮死后,她才明白了原因,但是,哪些可以与她追忆过往的人,已经由于她自己的疏远,排斥已经越来越远,而她的那些“新朋友”却也无法使思嘉高兴起来。
当然,思嘉眯着那双像猫那样的绿眼,迷人而妖媚,同样也让人倾倒。她是个让女人都能为之神魂颠倒的女人,她自私、冷酷、无情、聪明、不择手段、坚强,却不乏善良、美丽、脆弱;她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女神,让许多女人都梦想着能像她那样,集财富、美貌、能干、坚强于一身,让瑞德那样的男人能够为她而倾倒。至少我曾经就那样想过。但我认为,瑞特给我们这些女性观众带来的却更多是对爱情和婚姻的甜美幻想,他是那么潇洒倜傥,那么玩世不恭,那么自信过人,富有并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该是多少女性心目中的偶像啊。
在这里,简单回闪思嘉和瑞德相遇、相识、相爱的几个片段,就能让人对瑞德爱我所爱,坚持自儿,富有个性的男性魅力印象深刻:
片段一:瑞德第一次见到思嘉是在十二像树园的烧烤会上。思嘉向所有的男士卖弄风情,却发现瑞德正注意她,思嘉向身边的女伴凯瑟琳抱怨说:“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可见瑞德给人的感觉不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对世事的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强大洞察力和影响力,表明了他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同点:现实、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当他躲在书房里偷听思嘉大胆地向艾希礼表露爱慕,但因遭到婉拒,她气急败坏地搧了艾希礼一个耳光,并砸碎了一个小花瓶时,他吹了一个口哨,于是他被思嘉指责为不是一个绅士,而他同时也反唇相讥思嘉不是一个真正的淑女,让思嘉气极。俩人第一次相见就是一次爱情的交锋。
片段二:思嘉因查尔斯病亡到亚特兰大散心,正在服丧的她,十分渴望能再度飞旋于舞池中,表现了她在内心里对无拘无束、自由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是瑞德看出了她的心思,并出重金替她撬开了那个压抑而沉闷的社会道德囚笼,使她走上了和别的南方女人最不相同的命运之路。这正是思嘉反叛旧的社会道德标准迈出的关键性一步,而这一步,如果没有瑞德暗中巧妙的支持和安排,思嘉是决不会踏出的。如果没了这关键一步,那么日后那个能干、要强、并独当一面的乱世佳人---思嘉就决不会存在了!
片段三:瑞德为了帮助思嘉重返故里,拼死弄了一匹身负重伤的老马,并帮助她把媚兰抱到马车上,同时一路历经辛苦,并在即将要到达的时候,瑞德看到许多南方兵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深感震撼,并决定上战场,为保卫家园尽一份力。这时可以看出,为了心爱的女人,他能出生入死;同样,面临家园被毁之境,他也是一个热血之人,导演在这里才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深藏在平日玩世不恭外表下,也具有一颗为荣誉甘洒热血之心的典型南方男性的形象。在这里我们看到,虽然瑞特平日里非常精明、现实,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南方人。
片段四:瑞德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思嘉在精神上的背叛后,面对媚兰的之死,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回家收拾行李,返回自己的故乡,查尔斯顿。当执迷不悟的思嘉最后发现自己已深爱瑞德时,才发现已最终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瑞德最后走得十分干脆,让思嘉深感懊悔。直到这里,我们才听到那颗曾经为爱而柔软的心破碎的声音,同时也因为破碎而对思嘉变得“冷酷无情”,这里的瑞德才让我们感觉到,这个男人敢爱敢恨,处理事情十分干脆利落,极富男性魅力。
瑞德这个人敢爱敢恨,就如上文所说,他不愿拾起破碎的感情,所以才会在最后变得那么冷酷无情。这个人物很富有男性魅力,就像思嘉所拥有的女性魅力,同样使人沉醉。
他们两个的结合,确实就像瑞德所说,“珠联璧合”。但是,在瑞德的现实与思嘉的幻想中,瑞德失败了,他的感情也因此真正的破碎了。
再说说艾希礼和媚兰,他们是相似的,具备南方的一切美德,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有修养。
媚兰基本上是完美的,她善良,仁慈又不乏勇气,思嘉摘棉花时,她想帮忙,思嘉杀人时她也帮忙,除了瑞德,她是思嘉的另一个支持者。我做过小范围的调查,先看书的基本都喜欢思嘉,而先看电影的则喜欢媚兰。媚兰太善良了,她具有一切美好的品质,完美得不真实,而思嘉是有血有肉的,是真实的,有缺点也有优点。
艾希礼是真实的,他是个活在过去的人,时世变迁,他不想面对,他是缺乏勇气的。他不爱思嘉,又不说不爱她。思嘉走投无路找他时他只给了她庄园的红土,后来知道思嘉牺牲了自己,他说他该去抢劫,这一点,他确实不如拖着军刀想帮思嘉对付逃兵的媚兰。
《飘》里的人物都极具理想色彩,如果没有媚兰的淑女风范,怎能体现出思嘉的桀骜不逊。没有艾希礼的懦弱,怎能体现出瑞德的风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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